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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东区落实天津市妇女儿童健康提升计划(2021—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6-15 10:35

河东政发〔2021〕9号

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单位:

现将《河东区落实〈天津市妇女儿童健康提升计划(2021—2030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河东区落实天津市妇女儿童健康提升计划(2021—2030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妇女儿童健康提升计划(2021—2030年)的通知》(津政发〔2020〕25号)文件精神,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权益,提高新形势下妇女儿童健康服务供给质量和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的发展思路,坚持生命全周期服务的发展模式,聚焦妇女儿童健康新需求、新期待,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权益,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不断提高妇女儿童的健康福祉和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进妇幼健康再上新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一)巩固深化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的长效工作机制,巩固完善多渠道筹资的妇女儿童健康保障机制。

(二)巩固健全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服务体系,控制孕产妇、婴儿死亡率,保障母婴安全;控制和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解决妇女儿童健康突出问题,改善妇女儿童健康状况。服务体系覆盖率达到90%以上。

(三)实施25项政府惠民项目,落实天津市妇女儿童健康提升计划工作指标,保障妇幼健康服务公平可及,本区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得到提升。

(四)到2030年,实现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8/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4‰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5‰以下。严重致残的出生缺陷得到有效控制,妇女儿童常见病、多发病得到有效控制。

三、工作措施

(一)全力保障母婴安全

1.完善孕产妇保健服务。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孕产妇健康管理,为孕产妇提供孕期保健、产前检查、产后访视和健康教育与保健指导。开展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和评估,对高危孕妇建立台账,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及时发现、干预风险因素,防范不良妊娠结局。

2.实施孕产妇专病管理。开展妊娠期营养、内分泌与代谢性疾病控制,实施早期筛查,对筛查异常孕妇进行诊断、监测、治疗,指导孕妇妊娠期膳食营养、运动原则,维持正常体重增长。开展孕产期心理状况筛查,及时对心理异常孕产妇实施干预,保障妇女特殊生理时期心理健康。

3.强化危急重症救治。开展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控制与救治,夯实母婴安全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孕产妇死亡个案报告、约谈通报五项制度,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持续保持在低水平,筑牢母婴安全防线。持续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能力建设,提升危急重症救治水平。组织参加助产技能与母婴急救模拟实训,提升助产技术人员产时服务能力水平,提高抢救成功率。

(二)强化出生缺陷防控

1.深化孕前一级预防。充分利用互联网开展形式多样的出生缺陷防治社会宣传,加强婚前保健,推广婚姻登记、婚前医学检查和婚前健康指导咨询“一站式”服务模式,实施孕前传染病筛查和叶酸水平检测,落实免费补服叶酸的国家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防控出生缺陷。

2.做好孕中二级预防。开展产前筛查及产前诊断,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做好胎儿染色体非整倍体无创基因检测,加强产前筛查高风险孕妇的管理,及时指导高风险孕妇产前诊断,对确诊病例给予医学指导和建议,有效减少唐氏综合征等先天严重缺陷儿的出生。

3.完善产后三级预防。开展新生儿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苯丙酮尿症、听力筛查,开展儿童先天性白内障、髋关节发育不良、先天性心脏病、神经心理行为发育异常、孤独症筛查,预防和有效减少儿童残疾。加强对筛查阳性病例的随访、确诊和干预,加大对患儿的康复救助,改善患儿健康状态。

(三)提升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1.提升妇女儿童健康素养。开展健康教育,群体科普和个体指导、线上和线下方式相结合,积极宣传政府惠民项目,促进妇女儿童健康素养水平不断提高。结合每年国际妇女节、国际儿童节、世界母乳喂养周、世界早产儿日、世界自闭症关注日及全国爱耳日、爱眼日、爱牙日、预防出生缺陷日等宣传日举办宣教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妇幼健康知识宣传。群体科普和个体指导、线上和线下方式相结合,充分利用好妇幼保健机构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推送维护妇女儿童健康的知识和技能,促进妇女儿童健康素养水平不断提高。

2.推进妇女疾病防治。开展妇女乳腺癌、宫颈癌及妇科病筛查,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减少严重危害妇女健康的疾病影响。开展产后盆底功能筛查与康复指导,提供科学、规范、个性化干预,有效减少产后盆底功能障碍性疾病。

3.促进儿童健康发展。建立儿童保健/预防接种手册,开展0至6岁儿童健康管理,强化预防接种。开展早产儿保健与发育促进,实行专案管理,改善早产儿生存质量。对0至6岁儿童开展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加强学龄前儿童近视防控,早期发现影响视觉发育的眼病和近视的高危儿童并及时干预。开展儿童慢性病危险因素筛查,对早期发现慢性病的高危儿童或异常儿童,采取综合性干预,预防成人慢性病。开展7至9岁儿童窝沟封闭,预防龋病。

四、工作要求

(一)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指导各新闻媒体,大力普及妇幼健康科学知识,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宣传、报道保障妇女儿童健康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妇幼健康工作成效、经验、重大活动的相关信息。

(二)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幼儿园、学校做好儿童保健知识宣传、慢性病危险因素筛查等工作,组织幼儿园做好儿童近视防控,组织学校做好7至9岁儿童窝沟封闭。

(三)区民政局负责做好社会救助对象家庭中妇女儿童救助指导工作,配合做好婚前保健工作,推广落实婚姻登记、婚前医学检查和婚前健康指导咨询“一站式”服务。

(四)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好相关经费补偿政策,做好资金保障和监督管理工作。

(五)区卫生健康委负责统筹做好组织实施、协调推动和惠民项目的宣传工作,督促各医疗保健机构做好技术咨询、医疗保健服务、质量控制和项目管理。

(六)区医疗保障局负责按照规定落实妇女儿童医疗保障政策。

(七)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将妇女儿童健康事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八)区体育局负责持续推进全民健身体育场地的规划建设,有针对性地提升妇女儿童健身活动场所服务水平,加强指导妇女儿童积极参加体育健身活动。

(九)区残联负责落实残疾儿童康复和救助等相关政策措施,强化儿童残疾预防,配合做好缺陷儿童的筛查、诊治和干预工作。

(十)区总工会负责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女职工健康体检,在女职工中开展相关健康教育,协助做好妇女保健、疾病防治宣传工作。

(十一)区红十字会负责会同区卫生健康委针对妇女儿童健康设立募捐项目或者专项基金,开展募捐活动,并参与妇女儿童健康教育活动。

(十二)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结合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推动做好妇女儿童健康的社会宣传和动员工作。

(十三)各街道办事处广泛开展妇幼健康知识和政府惠民项目的宣传,动员辖区居民积极参与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妇女病普查等健康服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方责任。建立区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建立区妇女儿童健康提升计划工作联动机制,区卫生健康委牵头组织落实,根据需要适时召开会议,沟通工作情况,研究相关政策,协调解决影响全区妇女儿童健康的重大问题。

(二)完善服务体系,保障经费投入。区卫生健康系统要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持续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女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大投入、优化结构、提升服务能力,改善服务体验,完善以妇幼保健服务机构为管理主体、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为工作网底、综合医疗机构为技术支撑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为提升计划实施提供服务保障。区财政要保障我区妇女儿童健康工作必要的经费投入,确保我区妇幼健康工作可持续发展。保障25项政府惠民项目经费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医保资金及其他资金渠道予以保障。

(三)加强社会宣传,形成共建共享。群体科普和个体指导、线上和线下方式相结合,充分发挥“互联网+”作用,大力宣传政府惠民项目,回应社会关切,让妇女儿童享受到公平可及、优质高效的健康服务。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妇幼保健知识,提高人群疾病预防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开展督导评估,提升工作成果。区卫生健康委定期组织开展本计划的项目实施、技术服务、资金管理督导工作,确保规范运行。开展中期、末期卫生经济学评价,全面系统评估本计划的工作成效。

附件:1.河东区妇女儿童健康提升计划政府惠民项目

2.河东区妇女儿童健康提升计划工作指标

附件1

河东区妇女儿童健康提升计划政府惠民项目

一、婚前保健服务

二、孕前叶酸检测与补服

三、孕产妇保健手册一本通

四、孕产妇健康管理

五、妊娠期营养、内分泌与代谢疾病干预

六、孕产妇及围产儿死亡控制与救治

七、孕产妇心理状况筛查

八、产前胎儿染色体非整倍体无创基因检测

九、产妇盆底功能筛查与康复指导

十、已婚适龄妇女两癌与妇科常见病筛查

十一、儿童保健/预防接种手册一本通

十二、儿童预防接种

十三、0至6岁儿童健康管理

十四、早产儿保健与发育促进

十五、新生儿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苯丙酮尿症筛查与救助

十六、新生儿听力筛查、诊断与救助

十七、儿童先天性白内障筛查与救助

十八、儿童髋关节发育不良筛查、干预与救助

十九、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筛查与救助

二十、儿童神经心理行为发育筛查、诊断与救助

二十一、儿童孤独症筛查、诊断与救助

二十二、儿童慢性病危险因素筛查

二十三、学龄前儿童近视防控

二十四、7至9岁儿童窝沟封闭

二十五、妇女儿童健康教育

附件2

河东区妇女儿童健康提升计划指标体系

序号

项目

目标

1

婚前保健覆盖率

90%

2

孕前叶酸检测率

90%

3

孕前叶酸发放率

95%

4

孕前健康教育普及率

95%

5

孕产妇保健手册发放率

100%

6

孕产妇产前医学检查率

99%

7

高危孕产妇管理率

100%

8

产前筛查率

90%

9

妊娠妇女乙肝检测率

95%

10

乙肝阳性孕妇随访率

95%

11

妊娠妇女梅毒检测率

95%

12

梅毒阳性孕妇随访率

95%

13

先天梅毒报告发病率

<0.5%

14

妊娠妇女艾滋病检测率

95%

15

妊娠期甲状腺功能异常干预率

90%

16

妊娠期糖尿病干预率

90%

17

妊娠期体重干预率

80%

18

妊娠期心理健康筛查率

90%

19

孕产妇住院分娩率

100%

20

产妇盆底功能筛查与康复指导率

80%

21

已婚育龄妇女两癌与妇科常见疾病筛查率

90%

22

儿童保健/预防接种手册发放率

100%

23

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

90%

24

早产儿管理率

90%

25

新生儿20项行为神经测查率

90%

26

新生儿苯丙酮尿症筛查率

98%

27

新生儿甲状腺功能减低症筛查率

98%

28

新生儿听力筛查率

98%

29

儿童42天听力复筛率

85%

30

儿童白内障筛查率

95%

31

儿童髋关节发育不良筛查率

95%

32

儿童髋关节发育不良复筛率

90%

33

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率

95%

34

儿童丹佛发育筛查测试率

90%

35

儿童孤独症筛查率

90%

36

托幼机构儿童屈光筛查率

90%

37

托幼机构4岁及以上儿童远视力测查率

90%

38

学龄前儿童慢性病危险因素筛查率

90%

39

学龄期儿童慢性病危险因素筛查率

50%

40

7~9岁儿童窝沟封闭率

40%

41

预防接种证建证率

100%

42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街为单位)

95%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