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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港产城融合发展行动工作方案
来源:天津市河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10-12 15:30


河东区港产城融合发展行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港产城融合发展行动”决策部署,加快融入全市港口经济高质量发展格局,更好服务世界级港口城市和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建设,推动建设航运服务集聚区,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助力提升北方国际航运枢纽能级,提升资源集聚能力,培育产业发展生态,增强科技、贸易、金融耦合联动效应,加快建成融合发展的港产城服务集聚区。

二、工作目标

充分利用现有区位优势、载体资源、市场主体、专业机构等各类资源禀赋,坚持问题导向,解放思想、积极创新,整合货运代理、海洋智库、航运金融、信息咨询、海事法律等领域资源,推动形成航运服务业特色产业链条,2027年,实现全区现代航运服务业企业达到100家,以国家海洋信息中心、天星河畔广场、中航建大厦、中海城市广场等为支点的产业聚集区建设成效显著,形成功能齐备、服务优质、高效便捷、竞争有序的港航特色产业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港航信息科研成果转化落地

1.搭建天津海洋大数据中心及综合监管平台。支持国家海洋信息中心统筹建立天津海洋大数据中心和综合监管平台,汇集海洋水文、气象、生物、化学、地质、地形等数据,开展天津海域实时、立体、高分辨率动态感知与监管,支撑海洋空间规划编制、评估与调整,探索海洋用途管制、生态保护补偿、海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实施路径,为全市港航产业智慧应用服务提供支撑。确保国家海洋信息数据保障基地项目按计划建成投用。

2.举办港航发展高峰论坛。以推进港产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港航产业数字化发展为切入点,与国家海洋信息中心共同举办海洋经济发展高峰论坛等各类活动,同时推动自然资源部与天津市开展“部市共建”,围绕顶层设计、企业发展、人才培育等方面为天津市港产城融合发展献计献策,助力全市高水平打造现代港航产业体系和现代航运服务中心。

3.打造海洋高端智库。将国家海洋信息中心纳入“地质海洋与生态”产业创新联合体,依托国家海洋信息中心,联合全市有关科研院所及企业,先期组建天津市海洋高端智库,并积极争取自然资源部、中宣部等国家部委支持,助力天津成为京津冀地区乃至国内外知名的海洋自主创新、原始创新主要发源地和海洋人才聚集高地,为海洋战略决策提出“天津建议”。

(二)打造港航服务业生态圈

4.建设港产城融合发展特色片区。在六纬路-十一经路区域依托天星河畔广场、中海城市广场、国家海洋信息中心、中航建大厦等楼宇组团,将天星河畔广场打造为“国际航运物流特色楼宇”,对万隆太平洋、中航建大厦等载体进行更新,置换低端业态企业,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入驻,在新建成的中海城市广场培育和引进一批国家海洋信息中心上下游企业和高端航运企业、港航信息服务企业,同时持续加强与天津港的全方位合作,不断完善航运服务体系,逐步打造在华北地区有影响力的港产城融合发展特色片区。

5.大力发展航运贸易服务。持续做大国际货代、进出口贸易特色产业规模发展保税展示产业,积极协调天津海关在中海俄欧风情街内划定区域,开展“跨境电商+保税展示”业务,实现港产城融合发展与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有机结合。

6.大力发展航运物流服务。依托鸭嘴兽物流、快仓自动化等具备自主技术成果并占有一定市场份额的物流企业,成立河东区物流协会,整合、引流更多货运、物流、集卡、航运等上下游企业,形成完整物流闭环,依托天津港,提供京津冀一体的全流程、数字化智慧物流整合方案,打造港航物流服务品牌。

7.大力发展航运金融服务。支持驻区金融机构开展出口信贷、船舶融资租赁等航运金融业务,支持驻区保险机构积极发展船舶保险、货运保险等航运保险业务,鼓励金融机构围绕港口责任、物流风险等领域创新产品服务。探索建立智慧港航项目专项金融服务机制,为港航产业智慧化、低碳化发展提供银项对接、评估分析等专项服务,实现产融对接、政策引导。

8.大力发展海事法律服务。积极引进海事法律专业服务机构,加大该领域涉外律师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引导和培育法律行业企业、机构探索开展海事、海商法律服务业务,完善港航产业配套服务链条。

(三)强化港航发展服务保障

9.提升港航产业招商引资质效。将港产城融合发展作为招商引资导向之一,重点针对海洋信息、港口服务、国际货代、进出口贸易、航运金融、海事法律等领域实施精准招商,与国家海洋信息中心合作促成上下游企业集聚,支持港航产业企业总部、地区总部、组织机构等高端要素落户。引导科技园区、孵化器加大航运领域科技企业服务力度,将航运领域内容纳入海河东岸创新沙龙等系列活动。

10.打造港航产业发展优质营商环境。加强对航运服务业领域市场主体的跟踪服务。加快推进楼宇载体“腾笼换鸟”,实现楼宇功能、空间、服务优化升级,提升对港航产业优质企业和人才的承接力、吸引力。持续深化港航产业领域“放管服”改革,便利企业要素配置和业务拓展。落实政务服务“马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容缺办”工作规程,提高企业办事效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河东区航运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区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和单位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展改革委,负责服务港产城融合发展综合协调等工作,由区发展改革委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在领导小组领导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全区港产城融合发展行动实施工作,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具体落实工作。

(二)加强沟通对接

提高沟通频率和配合效率,加大协同力度,形成工作合力,针对天津市港产城融合发展新形势,发掘河东机遇,展现河东作为,积极争取市级部门政策和天津港航发展基金支持,全力推进现代航运服务要素集聚、功能完善、能级提升,服务港航特色产业做大做强。

(三)加强工作推动

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协调推进机制,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定期调度工作进度,及时解决方案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困难。逐项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各项任务具体举措、责任分工和节点目标,实行项目化、清单化管理,确保各项任务有序开展、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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