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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东区打造可视化“纪检+监管+企评”数字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河东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7-08 15:58

关于印发《河东区打造可视化“纪检+监管+

企评”数字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落实《天津市2024年营商环境质量提升工作方案》,创新打造市场监管新高地,助力我区营商环境优化升级,制定《河东区打造可视化“纪检+监管+企评”数字管理工作方案》,请相关单位做好落实。

天津市河东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64         


河东区打造可视化“纪检+监管+企评”

数字管理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落实《天津市2024年营商环境质量提升工作方案》,助力我区营商环境全面优化,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河东实践走深走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探索建设新型市场监管为目标,打造可视化“纪检+监管+企评”数字管理模式,聚焦经营主体需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拓宽民主监督渠道,督促监管部门依法行政创新打造市场监管新高地,持续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市、区两级工作部署要求,今年需实现机制运行。6月底前各责任部门制定各自任务清单及时间节点,10月底前实现可视化企业评价、纪检监督数字管理模块的嵌入试运行,并确定一到两个监管试点领域,12月底前实现试点领域成果展示、规划及下一步推广运用。

三、主要任务

(一)搭建可视化数字管理框架

基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创建行政执法“好差评”数据生成、归集、传输、分析、反馈的管理体系,梳理全区各领域执法人员信息,对接河东区“智慧纪检监察监督”平台,实现嵌入“企评+监督”双模块,开通“纪检+督查室”双通道,方便被检查对象对检查过程和检查结果匿名式“一键评价”,行政执法部门对评价分析结果可视化“一键读取”,纪检监察及督查部门对评价内容和投诉可视化“一键监督”,实现企业安心真实参与、差评整改在线反馈、意见建议及时运用、分析数据自动生成。(责任部门:区数据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纪委监委、区委督查室)

(二)建立执法过程全流程可视化评价机制

结合各执法领域细化实化企业评价方式和标准,制定“背对背式”执法过程全流程评价机制,做好企业评价宣传培训,指导被检查对象对监管部门执法情况进行结果确认,并对检查人员给与无感式匿名评分,对违纪违法事项接受投诉举报,对意见建议进行常态化运用。强化人员管理、考核与评价情况双挂钩,明确经办人员职责,接受企业群众监督评价,督促问题整改,受理复核申诉。(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双随机一公开”其他成员单位)

(三)建立执法领域可视化监督机制

加强全开放可视化监督,通过评价管理模块后台实时掌握了解辖区内各类执法监管情况,强化营商环境监督执纪问责,拓宽民主监督渠道,督促监管部门依法行政,推动“亲”“清”政商关系常态化、正常化。积极开展回访调查,按照一定比例随机抽取参与评价的企业和群众进行回访,及时了解评价是否真实、执法是否规范等情况。对在行政执法中反复被差评、投诉,弄虚作假,故意刁难,甚至打击报复企业和群众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责任部门:区纪委监委及相关派驻纪检组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部门要把建立可视化“纪检+监管+企评”数字管理工作作为推动“十项行动”的重要举措,实行一把手责任制,层层压实责任,狠抓督促落实,确保工作扎实有序推进。注重节点目标,增强部门联动,强化督查检查,锚定2024年全区营商环境建设重点任务,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共进工作格局。

(二)加强评价数据的分析和应用。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加强对评价数据的跟踪分析和综合挖掘,及时发现归纳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问题,分析研判企业群众的诉求和期盼,对企业和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限期依法依规整改解决。

(三)强化评价人权益保护。保障评价人自愿自主评价的权利,不得强迫或者干扰评价人的评价行为。建立健全评价人信息保护制度,规范信息查询权限,对泄露评价人信息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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