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获得更好的访问效果,建议您将IE升级至IE9及以上版本! x
您的位置:
关于印花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2-07-06 09:39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3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现将税法实施后有关印花税优惠政策衔接问题公告如下:

一、继续执行本公告附件1中所列文件及相关条款规定的印花税优惠政策。
    二、本公告附件2中所列文件及相关条款规定的印花税优惠政策予以废止。相关政策废止后,符合印花税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免税情形的,纳税人可依法享受相关印花税优惠。
    三、本公告附件3中所列文件及相关条款规定的印花税优惠政策予以失效。
    四、本公告自20227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2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