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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城市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天津市河东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01-30 14:00

  河东区城市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河东区城管委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完善法制建设各项制度,按照依法治市、依法治区的要求,狠抓责任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1.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情况。通过天津市河东区政府门户网站的方式,在事前公开单位职责、执法人员信息、执法依据和权限、执法程序、救济方式、监督举报等内容,在事中要求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告知送达等执法活动时应当佩戴或者出示执法证件,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在事后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强制执行信息和行政强制措施信息等行政执法信息,在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救济权、监督权的前提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情况。一是在执法工作中执法人员严格按照要求查处城市管理方面各类违法行为,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二是在现场检查、调查取证、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中按照要求为执法人员配备了执法记录仪,进行全过程记录。三是将执法巡查过程全面及时准确地向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进行录入。2021年,我委下属行政执法支队录入行政检查955条,行政处罚一般程序13条

3.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情况。为规范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工作,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根据《河东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法制审核制度》的相关要求,明确了重大法制审核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法制审核委员会成员集体讨论作出决定,针对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对公民罚款40000元以上(含)、对法人或其它组织罚款100000元以上(含),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等具体情况,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

(二)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提升案件制作水平

严格履行行政处罚程序,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且处罚数额较小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依照《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当场作出处罚决定。对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时,严格按照立案、调查取证、限期改正、处罚审查、审批、告知、处罚决定等程序执行。同时根据《天津市城市管理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的相关要求,对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有执法资格等十项流程进行案卷评查,确保行政执法案卷合法、规范。

(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为确保《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落地实施,我委下属行政执法支队有计划有步骤地从教育、引导、规范入手,逐步展开执法工作。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对党政机关、学校、社区、餐饮企业垃圾分类情况的“四必查”,完成对全区重点企事业单位、社区以及大型商业体的普法宣传和执法检查全覆盖,对存在生活垃圾分类问题的单位予以宣传教育、责令改正。截至目前,全区城管执法部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8080人次,共检查生活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单位5170家,下达温馨提示函1038份,下达履行法定义务提示函134份,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62份,涉及立案处罚案54件,处罚1.63万元。

(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及“一法一条例”工作

一是2021年我委下属行政执法支队针对供热单位、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以及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开展双随机检查总计33次,均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公示,检查结果信息公开率达100%,未发现相关违法行为。二是根据区人大的要求,着力开展“一法一条例”迎检工作,制定了我委“一法一条例”执法工作情况自查方案及自查报告,逐条对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内容涉及的重点问题,排查存在的问题、查找原因,形成自查自纠报告,高标准完成了迎检工作。

(五)学习法治精神,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质

为适应新形势下对行政执法人员提出的新要求,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我委下属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共开展7次城市管理类相关法制培训。一是组织全体干部开展《供热专项执法法制培训》,为下一步开展供热执法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开展专项解析新《行政处罚法》的法制业务培训,主要就行政处罚的法律概念、新增行政处罚种类、给予街道综合执法改革的法律支持等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为下一步执法检查选准切入点提供了法制保障;三是组织我区部分街道执法干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行政处罚案件执法程序专项法制培训,主要介绍了案件的办理流程及执法过程中遇到相关疑难法制问题的解决方法,为街道垃圾分类行政处罚工作提供法制保障;四是组织支队全体执法干部,燃气、供热单位和餐饮企业代表开展新《安全生产法》法治宣讲,通过引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解读了新《安全生产法》的总体要求、总体宗旨、总体方针及修改的主要内容,详细诠释了“三管三必须”总体机制的核心含义;五是组织各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队法制干部开展为期三天的行政执法专题培训,为执法人员规范文明地开展执法工作提供了专业性指导;六是组织全体执法人员集中观看《城镇住宅小区违建与相邻关系的界定及处理》的线上培训,指导执法人员根据《城乡规划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对住宅小区搭建违法建设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七是组织各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全体执法人员集体观看以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案件与综合执法为专题的线上培训,培训主要是对临街住房业主通过窗改门从事经营活动是否合法、民事与行政混合责任案件的处理等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入地讲解。

(六)践行法治精神,做好各类法治工作

    一是规范我委法律顾问工作。加大指导监督工作力度,督促外部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研判法治建设问题、处理涉法涉诉案件中发挥有效作用。并对法律顾问管理服务平台备案信息进行了更新、调整,确保网上备案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2021年,我委共处理涉法涉诉案件25件,其中涉及损害赔偿5件,人身健康权5件,工程款纠纷15件。在每个案件的处理中,我们都自觉按照法定程序解决涉诉矛盾和问题,并在案件解决中将化解矛盾纠纷与依法依规通盘考虑,使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成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最佳路径。三是我委下属行政执法支队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执法,有效降低行政诉讼败诉率,2021年行政执法支队共处理行政处罚一般程序13起,总计96600元,无败诉情况。四是规范信访秩序,依法及时处理信访诉求。严格落实信访制度,对群众来访、来电、网上信访等反映事项,进行认真处理和回复,积极防范、化解各种矛盾和问题。2021年我委共回复12345、政民零距离、党群心连心、智慧信访、人民网、矛调各类信访案件来源共计13819件,使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了解决,坚决把不稳定的各类因素控制在第一道防线内。

(七)宣传法治精神,营造法治建设良好氛围

一是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宪法》宣讲活动,通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讲座、《民法典》讲座、2021年度宪法宣传周活动、民法典宣讲活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活动、法律援助法学习宣传活动及法治案例报送活动,重点学习宣传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培养干部职工有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同时,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工作。利用党委会、专题会议、中心组学习、单位公众号、公园宣传横幅、宣传栏和LED屏滚动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二是在河东公园、河东区临池里社区组织开展垃圾分类现场宣传活动,现场向居民发放《垃圾分类、从我做起——致居民的一封信》,为广大居民讲解垃圾分类知识,提升居民群众对垃圾分类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努力开创人人参与垃圾分类的新局面。三是为帮助餐饮业经营者尽快树立垃圾分类投放意识。主动对接河东区嘉里商业中心、爱琴海、未来广场等大型商业综合体,同时联动上杭路街道办事处联系街域内餐饮商户,开展垃圾分类现场指导和普法宣讲讲座。四是组织开展城管系统千名党员干部进社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活动,做到生动活泼、寓教于乐、潜移默化,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能力素质。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按照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认真领悟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全面准确把握“十一个坚持”的科学内涵,自觉把法治精神贯彻到环卫清整、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养护、综合执法保障、燃气供热、垃圾分类、创卫、创文等工作当中。二是委主要负责人自觉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有关要求,坚持率先垂范,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有效推进了我委法治建设工作扎实开展。三是组织召开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学习、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专题学习,切实提高了领导干部推进法治建设的意识和能力。四是多次通过委党委中心组学习、党委会等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宪法为中心的法律体系,切实增强了学习理论、运用理论、深学笃行的能力水平。

(二)完善法制建设各项制度

一是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制度。制定了我委《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实施方案》、《2021年度法治学习计划》、《2021年河东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见》、《普法责任清单》、《民法典宣传工作方案》、《执法业务培训计划》、《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具体举措和分工方案》、《关于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2021年河东区“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等制度方案,切实将我委实际工作与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有机结合起来,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二是完善我委依法行政各项制度。制定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法制审核制度》(试行)、《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督察的实施方案》等方案制度,并进一步完善《三项制度》,确保了我委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合规。三是圆满完成我委2021年度更换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备案及注销工作,此次共确认58名执法人员取证,其中57人为更换证件,1人新取证,同时完成了执法监督平台法治审核人员梳理及增减工作。确保了我委行政执法人员证件更换底数清、信息明,切实将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落到了实处。

(三)抓好全员法治教育,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抓好 “关键少数”。始终将领导干部作为法治建设的重点,要求班子成员当好知法、学法、懂法的带头人,把法律法规作为日常学习培训的内容,由主要领导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及时传达城市管理方面的新政策、新制度。同时,为所有处级领导购买了《民法典》书籍,始终将领导干部作为法治建设的重点。二是抓好“全员培训”。完成2021年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督促工作,本年度共计76人参加考试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理念、《民法典》、依法维护国家安全与公共安全、常态化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内容进行了深入学习领会,截至11月份我委人员全部通过考试,完成率达到了100% 。

(四)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

一是在内设机构的设立等方面。我委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调整均按照区委批复的河东区城管委三定方案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执行机构限额、编制种类、领导职数等规定,现内设机构为15个,行政编制57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4名,科级领导职数15正7副。二是在干部提拔使用方面。2021年,我委晋升职级13人,提任科级领导干部2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把能不能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之一,严格问廉程序、任前公示。三是在批评教育、督促整改方面。2021年,接到纪检部门关于受到各类处分问责40人次,其中,受到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等第一种形态23人次,党纪政纪处分16人次,组织处理1人次。落实好对受问责党员干部帮扶教育制度,协助相关帮扶领导加强对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关心关怀和激励,通过谈心谈话、结对帮带等方式,帮助其积极改正错误,全年累计开展帮扶谈心谈话48人次。四是在对公务员进行初任培训、任职培训方面。将宪法以及与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纳入培训考试考核内容,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全年针对党性教育、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安全法制、燃气供热等开展各类培训18场。

三、存在不足

(一)法制培训内容不够丰富多样。执法下沉后,受区局、街道两级执法权限的差异以及基本程序模板的不统一等局限性因素的影响,虽然全年共组织过七次城市管理类的法制培训工作,但在甄选培训人员的范围上,培训内容选择上有些中规中矩,培训效果有待增强。

(二)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掌握及研究还不够全面深入。在学习中还存在被动应付学、片段零散学、浅尝辄止学的问题,没有形成推动思想理论武装不断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深入基层执法大队、街道社区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力度还不够大、创新招法不够多。进行法治宣传教育手段较为单一,宣传效果不显著。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委领导班子成员将加强对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和运用,切实把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体现。  

(二)深入推进法治队伍建设。坚持和完善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组织我委法律顾问开展针对全委工作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及宣讲活动。

(三)进一步加强法制业务培训。为进一步提高全体执法人员法治意识以及在执法管理中的依法行政水平,积极组织我区各街道办事处相关执法人员参加法院案件旁听审理工作,通过结合案例说法,使各街道执法人员在程序意识、办案过程中的调查取证环节以及自身法律保护等方面进行业务提升。

(四)主动收集案例协助街道办事处规范执法程序。在精心准备各类行政案件相关证据、材料的同时,将主动收集区内综合执法系统相关案例,在城市管理范畴内协助相关街道办事处就与行政案件有关的各类法律法规的具体运用方式及履行执法程序规范化等问题积极与区司法局、区法院相关负责同志进行沟通、探讨,不断借鉴经验,丰富自身的法律知识,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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