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获得更好的访问效果,建议您将IE升级至IE9及以上版本! x
您的位置:
河东区人社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天津市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01-30 15:00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优化政务服务,实施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持续加强全区人社系统行风建设,实现行风建设与人社职能工作深度融合。依法持续优化就业、社保和人才等服务,为企业、人才和群众提供便利、快捷服务。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和“一制三化”改革,严格落实事中事后监管相关规定。制定《河东区人社局承诺制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对7大类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流程、失信惩戒、违法行为处理等进行了具体规定。二是开展诚信建设,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加快诚信建设,制定《河东区人社局诚信建设实施方案》,做好公共信用信息共享、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依法开展联合奖惩。今年以来,对10余家企业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及时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共计检查了10家人力资源服务和劳务派遣机构,主动出击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与区税务局、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随机抽查54家劳务派遣公司的用工情况。三是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做好人社领域法治宣传。利用国家宪法日积极开展宪法宣传,利用五一劳动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一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推进法律法规人社政策进企业进社区,全年开展各种政策宣讲30余场。

(二)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落实《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履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性审核制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定期清理、及时公布,动态调整规范性文件台账。与上海锦天城(天津)律师事务所签订合作协议,组织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和重要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法律论证,发挥法律顾问在法治宣传、案件处理等法律事务中的作用。

(三)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公示。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劳动监察、工伤认定等行政执法事项实现案件受理、立案、调查、处理、结案、归档全过程记录。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适用法律正确,执法程序正当。二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定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依法做好执法检查和公示工作,向社会公布重大违法行为案件。继续加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贯彻力度,推动根治欠薪工作。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做好向市级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归集行政执法信息工作,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的主渠道作用,拓宽监督渠道,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四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及时完成执法人员证件申领、换发工作。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加强学法用法,把法律法规、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等作为业务培训重点,提升执法人员执法能力。组建河东区执法支队,分为接待立案组1个、案件调查处理组2个,各组明确任务职责,分工协作,一定时间后工作互换,培养全面型执法人员。五是做好行政应诉。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和《市人力社保局行政应诉管理办法》,规范应诉处理全流程,不断提升应诉水平。2021年,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无败诉案件发生。

(四)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全局的重点工作进行推动,将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规定纳入局党组学习中,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格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需公开的10类基础信息(政策文件、机构职能、行政许可和其他管理服务信息、处罚强制信息、财政预决算、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采购、公务员招考、重大会议信息公开、重大决策预公开)和稳岗就业等相关信息进行公开;对照《2021年河东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就业等热点领域政策文件、便民服务等信息进行公开。确保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全面、及时、规范。

(五)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一是协作搭建庭前调解平台,与区司法局共同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室,组建一支具有劳动法专业背景的律师调解团队,进行案前和庭前调解,引导当事人选择高效便捷的调解程序,充分发挥律师调解在劳动争议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二是联合成立劳动争议调解中心,与河东区法院积极探索构建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共同挂牌成立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选派经验丰富的法官助理定期与仲裁机构面向案件当事人开展联合调解,充分发挥调解在劳动争议处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最大限度将矛盾化解在源头,形成司法、行政高效互补局面。三是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作用,进一步落实“仲裁员包片”制度,围绕各街道基层调解组织反映的相关问题,积极开展培训班、观摩庭、座谈会等一系列培训指导,帮助区、街两级调解组织发挥调解职能。四是畅通线上调解平台,充分发挥人社部“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在调解中的基础性、前端性作用,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调解服务,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并在接待办事群众电话及现场咨询时引导其通过线上网络平台申请调解。2021年立案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共1737件,结案2021件。

(六)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

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宣传教育活动,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局党组和基层党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班子成员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法治学习,组织机关干部利用网上学法用法考试系统进行普法学习和考查测试,主要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树立宪法权威、党内法规概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解读、民法典概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建设、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及公共安全、天津市地方性法规等方面内容进行学习,本年度我局工作人员均已达到规定学时并通过考试。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进一步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意见》要求,根据《2021年河东区人社局法治工作要点》,加强对全局法治建设的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落实“四个亲自”,在推进法治建设中认真全面履行职责,增强法治意识,依法办事;二是带头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为全体干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课宣讲,带领全局干部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精神实质、科学内涵、时代意义和实践价值;三是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各科室结合业务职责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成立普法宣讲团,坚持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日常业务工作。全年开展就业、社保、人才、劳动关系等人社法律法规规章宣传解读活动30余场;四是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先后开展了“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法治宣传活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全民守法普法,不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压得还不够实,压力传导不够。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有待提升,尤其是执法人员队伍整体法律素养和专业化建设存在短板。

(二)普法宣传招法不多,宣传载体还不够鲜活。人社作为普法宣传的重要机关,在普法宣传的形式、内容、深度、广度上存在一定差距。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依法行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人社法治工作的重要基础,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落实市、区委法治建设规划,扎实开展“八五”普法宣传教育,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执法效能。进一步优化“权责清单”,实行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引导用人单位遵守人社法律法规。

(二)强化履职尽责,不断加大执法队伍干部建设。加强执法干部队伍建设,开展法治培训,教育干部克服“服务事项不是执法、程序不当不是违法”的“两种错误倾向”,坚持依法履职、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坚决防范法律风险、舆论风险、廉政风险,确保干部队伍思想认识统一、工作干劲十足。

(二)强化法治宣传,全面营造法治政府浓厚氛围。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普法责任清单,提高站位、创新方式、突出特色、增强实效,开展宪法法律和人社法规宣传,积极履行普法责任,全面提升企业和劳动者的法治思维,强化法治理念,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天津市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2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