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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国资委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01-30 15:00

  河东区国资委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1年以来,区国资委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有关文件要求,推进依法行政,创建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持续深化区属国有企业改革,大力提高监管机构依法履职工作水平,深入推进国资监管、国企党建、国企改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我委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强化责任担当,着力推动法治建设责任层层压实。

1.加强组织领导。委党委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贯彻推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为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开展,我委成立了区国资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进一步明确各班子成员的工作职责与任务,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并由委办公室专门安排工作人员全面负责对委机关及各所出资企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

2.规范依法决策程序。坚持依法决策,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结合国资委机关工作实际,修改完善了《中共河东区国资委党委议事规则》。党委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决策经充分协商集体讨论决定,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等,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严格执行相关程序、规定,重大决策做出,均进行三级审理、复核,并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做出决定,保证了重大决定科学民主合法。

3.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抓好区委依法治区办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地落实,结合国资国企系统工作实际,明确重点任务牵头单位和责任部门,将责任细化分解至具体部门及个人,切实把压力层层传导下去。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切实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坚持依法履职行权,着力推进国资监管法治体系建设。

1.合理部署区国资委机关法治建设。制订《河东区国资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坚持依法履行职责、依法建章立制、依法规范决策共同推进,深入推进依法监管,在区国资委机关及符合条件的监管企业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提高出资人、国有企业法律业务水平,将国资委加快建设成为职能科学、权责法定、履职规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国资监管法治机构,并坚持依法决策,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

2.依法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出台《河东区国资监管权责清单》、《河东区国资监管负面清单》、《河东区区属国有企业房产租赁管理规定》等一系列规范化文件,督导企业建立健全“三会”议事规则、“1+3”权责清单、“三重一大”、请示报告、内控管理等系列制度,从人财物调度、企业经营行为、资金资产使用等各个层面从严规范、流程再造;建成“智慧国资”监管平台,对企业制度落实、经营情况和财务数据等实时在线监管,历时半年基本完成了三个集团公司及所属子公司30家企业的财务尽职调查工作,每月定期对经济运行和资金监管分析研判,强化资金管控和风险防范能力;针对房产出租等问题多发重点领域,推行三个集团房产由嘉盛集团集中统一管理,建立国资系统统一房产台账,建成资产智能运营闭环管理平台,摸清房产底数,制定租金标准,堵塞管理漏洞,从源头上扎紧不能腐的制度笼子。

(三)坚持提升法治指导,着力推进监管企业法治国企建设。

1.明确企业法治工作基本要求。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指导具备条件的监管企业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推进企业依法经营、合规管理。依法履行国有企业国资监管职责,针对国资国企经营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问题,聘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提供在合同执行、工程项目建设、国家政策执行等国企改革领域中遇到法律难点、疑点的指导、解释。对重要规范性文件和招商合同等进行合法性审查、提出法律建议,确保决策合法合规,保障了国资国企改革过程中的程序等相关内容合法性。按照要求与区市场监管局签订共用公职律师协议,推进我委公职律师工作开展。下一步将把公职律师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紧抓实,积极与编办对接,研究解决方案,尽快安排法律专业人才从事法律事务工作,落实2022年年底前实现党政机关公职律师工作全覆盖的工作任务。

2.着力推进监管企业依法治理。根据国有企业党建工作30项重点任务相关要求,指导各监管企业修订完善公司章程,依法明确企业党组织和管理层的职责边界和履职程序,健全议事规则,推动形成权责对等、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治理机制。依法明确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

3.多措并举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理念,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利益、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从6月至今已解决“12345”、“网民回复”、“公仆接待”和“市委书记留言”事项500余件,办结满意率100%;承担信访积案“百日攻坚”组任务,按照“群众有理、工作有失、问题有解”的化解方法,成立信访积案“百日攻坚”专班,推进“百日攻坚”化解隐患积案。区委区政府交办的17件信访积案,全部化解完成。采取措施,依法预防和化解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等领域的风险,改善和化解国企改革风险。

(四)坚持夯实法治思维,着力强化国资法治宣传教育力度。

1.加强国资国企系统普法,深化国企改革。依托系统各项工作部署及培训契机,采取观摩、考核、检查等多种形式,定期不定期组织国资国企系统管理人员学习相关行业法律法规,加强对嘉瑞、嘉华、嘉盛集团班子成员及二级、三级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强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努力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定期不定期组织召开国资国企系统教育宣传活动。

2.开展宣传活动,提高法治意识。坚持把普法工作作为长期基础性工作,充分利用4.15国家安全日、全国安全生产月12.4、国家宪法宣传日等重要节日、节点,通过设置宣传栏、开展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法律宣传活动,推动全社会形成了浓厚法治氛围。深入开展“八五”普法,以“法律八进”为抓手,广泛深入宣传宪法和法律,全面提升广大群众法治意识,扩大法治宣传范围,推动国资国企系统形成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提高党员干部群众法律意识,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3.运用新媒体平台,扩大宣传覆盖面。综合利用LED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短信平台及国资国企系统各类工作业务群单位微信业主群等交流平台,推送相关宣传标语和法律法规知识。管好用好各类新媒体如:微信群、公众号等,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研判,成立50人的国资国企系统宣传干部队伍,对于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进行正面宣传,及时开展跟帖、转发,督促全体党员干部紧跟时代步伐,传递正能量,尊重舆论宣传规律,提高舆论引导效果。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1.及时传达部署依法治区工作。我委主要负责人始终强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意识,认真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时传达区委关于依法治区工作的各项文件、会议精神,健全党委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组织班子成员学法,强化法治建设责任意识;严格贯彻执行区委关于依法治区工作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研究布置工作,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成效。今年以来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主任办公会等会议50余次,研究决定了搭建现代法人治理结构、劳动人事分配制度、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革、推行薪酬考核制度、疫情防控、创文创卫、脱贫攻坚等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一系列重大问题。

2.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面推动政务公开。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结合国资委机关工作实际,修改完善了《中共河东区国资委党委议事规则》,严格执行《河东区国资委“三重一大”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决策经充分协商集体讨论决定,凡属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都必须集体讨论,集体研究,集体决定,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等,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保证了重大决定科学民主合法。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并在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等渠道动态更新。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达到100%。所有国资委年度预算、决算情况报告均按规定上报党委,并按有关规定在政府网站上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今年以来,我委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治政府建设队伍水平不高,目前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力量不足,依法行权履职水平有待提高;二是国资监管相关制度仍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措施和抓落实的力度有待加强;三是对依法履职工作的指导不够深入,委机关在为企业提供的法律指导服务方面有待改进和探索。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强化任务措施督促检查,推动依法监管、依法治企再上新台阶,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充分认识推进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增强党纪法规意识,努力提高法治水平、增强依法履职的能力,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法治建设工作总体部署和规划。

二是坚持从国资监管实际需要出发,加强制度建设,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可操作性。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建立和完善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健全重大事项决策的协商和协调机制,健全对与监管企业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决策的公示制度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健全对涉及法律问题的重大事项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实现各项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三是进一步构建更具保障力的国资法治建设组织体系和监管体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出资人监管制度建设。继续探索构建更具控制力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要求各监管企业加强合同管理,加强法律纠纷案件处置,建立健全法律风险管控机制。

四是加强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采取向机关工作人员宣传和向区属企业职工群众宣传相结合、法律知识宣传与案例宣传相结合、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大力提高委机关工作人员和企业职工依法履职的意识和水平,营造依法行权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五是完善信访制度,确保信访渠道畅通。完善信访处理规则,及时办理信访事项,完善维护正当权益和惩治违法行为相结合的化解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依法处理企业改制遗留问题、职工诉求和协调企业经营活动纠纷的力度。

六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导监管企业依法参与市场竞争。积极开展法治意识和能力教育,大力培育既具有法治思维习惯和能力、又具有企业经营管理经验和能力的新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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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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