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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1-25 15:30

   为进一步推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我办严格对照《河东区法治政府建设2021年版示范指标体系》,落实相关工作,现将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加大简政放权力度

   (1)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许可全部取消。不存在违法设立备案、登记、行政确认等任何形式的变相审批或者许可事项

严格执行《天津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21年版)》,实施的156许可事项均为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存在违法设立备案、登记、行政确认等任何形式的变相审批或许可事项。

   (2)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无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以及收费一律取消。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明确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开

按照《市政务服务办关于公布取消调整和保留的行政许可中介要件目录的通知》(津政务发[2020]15号)要求,严格落实《天津市行政许可中介服务要件目录(2020年版)》,对取消的行政许可中介要件,坚决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在具体实施行政许可工作中,严格按照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公布的操作规程办理。我办在办理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放射防护)卫生审查许可、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民办培训学校变更举办者、社会组织变更法定代表人、职业培训学校注销、民办培训学校终止办学等事项需要中介机构提供中介要件。在办理行政审批工作中,申请人主要通过以下2种方式选取中介机构:第一,申请人线下自行联系选取中介机构;第二,申请人通过“天津网上办事大厅”中的“网上中介超市”,发布需求公告,会有若干个中介机构报名,申请人自行选取。

    (3)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制定全面准确、权责清晰、通俗易懂的工作规程,完善办事指南,制作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

    严格落实《天津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制定《河东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范围、告知承诺制的适用对象、告知承诺制工作流程,对加强事中事后核查、加强信用监管、强化风险防范措施提出具体要求。同步印发《河东区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包含11个事项。对每一个事项逐项制定告知承诺书,明确证明材料的设定依据、开具单位、证明内容、是否免予核查、核查时间、核查方式、核查标准等内容。

    (4)全面推行“证照分离”“多证合一”。严格落实国务院有关改革措施,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分类改革

    2021年7月27日,天津市下发《关于印发天津市“证照分离”改革有关事项清单的通知》后,我办梳理制定了《河东区落实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全国版)》细化举措(共54项),向相关单位进行传达部署。82日,全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培训会电视电话会议之后,我区由政务办牵头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贯彻落实全会议精神,安排部署“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按照《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全国版)》,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大力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着力解决“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的问题,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

    (5)全面推行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提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核名智能化水平。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承诺办理时限不超过3个工作日

    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开设企业开办线上、线下自助服务区,并配备专职帮办领办人员,帮助企业群众全程网上办理企业开办、名称核准相关事项,进一步压减企业开办时间至0.5个工作日,持续提升服务企业能力和智能化服务水平。

   (6)全面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减审批事项和条件,精简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涉及的技术审查、中介服务事项,审批时间压缩至全流程120个工作日以内,有条件的地区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间

    不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严格落实“一项一码”制度,坚决杜绝项目“体外循环”。对重点项目进行帮办代办,进一步压缩办理事项,对一般社会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从项目备案到取得施工许可在不超过40个工作日。在投资项目审批方面,持续优化审批流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开工,审批时限严格控制在40个工作日内日,为重大项目审批开通绿色通道,全年共审批建设项目90个,总投资102.5亿元。

    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实现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

    在审批办结后,通过“审管联动”系统,及时向监管部门推送审批材料、审批结果等信息,2021年共向20家监管部门推送审批信息6402条,及时推送率100%,为监管部门对市场主体进行监管提供依据。

    3.优化政务服务

    (1)政务服务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网、一门、一次”区级政府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80%;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机构基本实现“应进必进”。且80%以上实现“一窗”分类受理:区级10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区级政务服务办结合搬迁新址,整合提升中心接待能力,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实现“应进必进”,且80%以上事项实现分区分类综合受理。目前已形成投资项目、开办企业、行政审批、海河英才、交管业务等五大服务区域,共计17个综合受理窗口,统一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统一窗口出件”服务模式。

    (2)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制定政务服务标准和规范,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制度

    为加强我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建设,提高服务效能,优化我区政务服务环境区政务服务办制定并完善《河东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范》、《河东区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督查办法》,从工作纪律、仪容仪表、服务态度、业务规范、服务评价、工作环境等六方面进行规范,并量化细化监督考核指标,激发工作人员干事创业的热情提升服务窗口作风水平,全力推进政务服务管理深层次变革。

    (3)围绕老年人出行、就医、消费、文娱、办事等高频事项和服务场景,推动老年人享受智能化服务更加普遍,传统服务方式更加完善。特别是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状态下对老年人的服务保障

    为强化敬老爱老意识,区政务服务办多措并举为老年人提供贴心服务。一是在大厅入口处开设“老年人无健康码通道”,做好服务引导和健康核验,通过身份证、社保卡、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填写健康信息情况登记表,畅通老年人进入政务大厅渠道;二是设置“老年人服务专区”,合理配备引导人员,开通老年人优先办理“绿色通道”,提升咨询、指引服务水平,提高网上帮办代办服务能力,解除老年人办事“智能化”烦恼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深化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区政务服务办主任帅英军同志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高度重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第一时间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党组理论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党组成员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和“一规划两纲要”。作为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讲法治课,对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要求进行专题宣讲。着力发挥“笃信善为”政务讲堂作用,在全办组织开展上台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活动,让干部结合工作实际谈学习体会和感受,切实提高学习效果。着眼于政务服务大厅人流量大的特点,利用电子大屏循环播放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标语和法治天津宣传片,在大厅显眼位置张贴法治宣传海报,组织志愿者向办事群众发放宣传手册,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利用宪法宣传周、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赠送书籍、社区普法等形式,集中开展《宪法》、《民法典》等宣传活动。

    (二)做到“四个亲自”,推动依法行政依法审批水平不断提高

对标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主动落实法治领域各项工作,帅英军同志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对政务办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政务服务工作全过程。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召开19次主任办公会专门研究解决审批中的重大、疑难问题,推动群众问题在法律政策框架内解决。持续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本年度对75件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审批事项,组织进行专家评审、技术评估,对37件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对2起以欺骗手段获得行政许可的申请人作出撤销行政许可决定。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着力解决法制干部人员不足问题,聘请2名专职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形成1名公职律师、2名法律顾问的法治力量配置。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本年度出庭应诉2次。推动落实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全办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达到100%。落实领导干部“述法”要求,推动政务办领导干部结合工作职责撰写述法报告、述职报告,总结推进法制建设情况。

    (三)深化改革引领,实现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水平有力提升

区政务服务办围绕“一规划两纲要”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在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一制三化”改革方面持续发力,不断提升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2021年办理行政审批7613件,其中“一次办”比例达到95%、“网上办”比例达到91%、“马上办”比例达到98%,承诺制审批535件,以上数据均位居全市前列,政务服务效能较去年显著提升。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制定完善《河东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范》、《河东区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督查办法》,加强对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实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化,编制《证明事项清单》、《社区帮办代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等13项清单。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推行为老服务、设置“办不成事”窗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全面规范、公开公平、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制定《河东区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1年河东区优化营商环境责任清单》,理清责任链条,强化工作举措,出台《“企业吹哨,政府报到”重点企业服务关心机制》,聘请社会监督员依法依规进行监督,制定《2021年河东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考核办法》,组织召开各类推动宣传会议、讲座7次,全年共计服务企业800余次。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差距

存在重业务工作,轻法律学习问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学习热情和贯彻动力向普通干部传导还有待提高

(二)审批工作人员的能力有短板

    审批工作人员存在惯性思维,主动运用法律法规化解审批难题的意识不强、能力不足,审批不规范的问题还一定程度存在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区政务服务办将进一步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着力提升全体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纳入党组重点学习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重点,以考促学以学促用,切实增强法治教育实效。

    (二)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深化“一制三化”改革,持续提升政务服务“四办”水平,确保“网上办”、“马上办”、“一次办”比例分别达到所对应事项的80%以上,争取不低于今年的比例。推行信用承诺审批,对照市政务服务办信用承诺事项清单,梳理发布我区信用承诺事项清单。推行容缺受理,协调相关部门将我区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实现容缺受理,推动建立相应容缺受理工作机制。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根据市办公布的告知承诺事项清单,梳理我区告知承诺事项清单,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健全告知承诺事中事后核查机制。

    (三)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一是根据市政务服务办制定的全市政务服务事项2022年度目录,梳理制定河东区2022年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二是根据市政务服务办要求,动态调整我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网上办”“一次办”负面清单和“就近办”“马上办”“零跑动”事项清单。三是通过事项库动态调整我区行政许可事项操作规程,及时关联办理部门、人员,修改完善办理地点、办理时间、办事系统等信息。

    (四)持续强化审管联动工作

    一是畅通审管联动系统,一季度结束前通过函询、实地调研、电话咨询等多种形式,收集、汇总监管部门在使用审管联动系统中存在的问题,协调技术人员上门解决,确保网络通畅。二是对我办使用部门专网审批的事项,分别与对应的监管部门进行协商,建立审管信息交流机制。三是每季度召开一次审批和监管联动工作会议,对审批信息推送、监管情况、监管信息反馈情况等进行通报,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四是对审管联动工作实行档案化管理,对会议纪要、政策文件、管理规定、典型案例进行整理,统一归档。五是根据市级部门编制的承诺制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组织区级部门编制监管细则并上传事项库。

    (五)提升审批人员法治思维能力

    区政务服务办将持续加强对审批工作人员的普法宣传教育,实施以案释法、以案促改,提高法治思维能力,加强对审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严格落实“谁审批谁负责”,压实审批责任。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区政务服务办

                                   2022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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