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城管委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完善法制建设各项制度,按照依法治市、依法治区的要求,狠抓责任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1.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情况。通过天津市河东区政府门户网站的方式,在事前公开单位职责、执法人员信息、执法依据和权限、执法程序、救济方式、监督举报等内容,在事中要求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告知送达等执法活动时应当佩戴或者出示执法证件,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在事后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强制执行信息和行政强制措施信息等行政执法信息,在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救济权、监督权的前提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情况。一是在执法工作中执法人员严格按照要求查处城市管理方面各类违法行为,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二是在现场检查、调查取证、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中确保每名执法人员均配备1台执法记录仪进行全过程记录。三是将执法巡查过程全面及时准确地向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进行录入,我委执法支队共录入行政检查645条,行政处罚简易程序18条,行政处罚一般程序32起,总计罚款770700元。
3.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情况。为规范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工作,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根据《河东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法制审核制度》相关要求,明确了重大法制审核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法制审核委员会成员集体讨论作出决定。截至目前,共有3起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符合《河东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法制审核制度》的规定,均由河东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法制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二)加强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
为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我委执法支队根据《天津市2022年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对2022年全部26本一般程序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发现,我委执法支队行政执法案卷完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文书规范,案卷质量较高,但有极个别案卷也存在未介绍执法依据等问题。计划在下一步工作中通过开展文书制作专项法制培训、举行经验总结交流会等方式,提高执法人员制作法律文书、调查取证的能力和水平,增强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和能力,提高行政执法办案效率,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化。
(三)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及“一法一条例”工作
一是根据《河东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以及年度抽查工作计划,确保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并在每次双随机检查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将执法检查结果在河东区政务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截至目前,我委执法支队针对燃气经营企业经营服务以及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管理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开展双随机检查总计12次;针对部门联合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市场抽查,开展双随机检查总计1次;针对对供热单位的监督管理,开展双随机检查总计1次,上述检查均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公示,检查结果信息公开率达100%,未发现相关违法行为。二是根据区人大的要求,着力开展“一法一条例”迎检工作,制定了我委“一法一条例”执法工作情况自查方案及自查报告,逐条对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内容涉及的重点问题,排查存在的问题、查找原因,形成自查自纠报告,高标准完成了迎检工作。
(四)建立健全行刑衔接机制
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率,我委执法支队按照上级部门相关要求,制定了《河东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两法衔接案件移送制度》。该制度明确了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违法事实、情节、造成的后果等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必须依法向侦查机关移送。同时需将案件移送书及有关材料目录报区司法局备案,抄送区人民检察院。
(五)大力推行“721”工作模式,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市城管委下发的《天津市城市管理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具体要求,针对“快递公司、汽车修配服务点、餐饮服务企业等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等清单中适用不予行政处罚的五项具体违法行为,我委执法支队坚持采取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批评教育、责令改正等措施纠正违法行为,促进市场主体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实现行政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六)学习法治精神,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认真开展各类法制培训。一是为适应新形势下对行政执法人员提出的新要求,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我委执法支队共开展9次法制培训,内容涉及《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安全生产专题宣讲》《行政处罚在行政执法工作中的应用》《天津市燃气管理的执法监督理念和实践》《宪法专题培训》《加大<天津市养犬管理条例>执法力度,有效落实城市管理部门法定职责》等方面,从执法方式、执法理念、执法技巧等多角度为全区综合执法系统执法干部进行了详细讲解,为下一步行政处罚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二是因今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在不宜开展大范围法制培训的前提下,我委执法支队结合《天津市河东区2022年行政执法培训工作计划》,组织各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大队针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开展自学,并由我委执法支队制定法制测验试卷,下发至各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队,要求各大队自行组织考试并存档备查。通过自学和测试,弥补了日常执法中的法律盲点,提升了干部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的能力,为依法履职尽责、高标准完成城市管理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2.加大宣传普法力度。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强化扬尘污染管控,实现大气环境质量全面优化提升。我委执法支队于3月28日在全区开展在建建筑工地执法专项检查、政策宣讲活动,着重检查工地施工围挡设置、渣土运输、扬尘及其市容环卫责任制落实情况,同时宣讲相关法律法规,通过预防在前,惩治在后,减少污染环境问题的发生。
(七)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营造法治建设良好氛围
一是抓好“关键少数”。始终将领导干部作为法治建设的重点,要求班子成员当好知法、学法、懂法的带头人,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日常学习培训的内容。二是党委理论中心组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年度学习计划,细化学习安排。中心组成员通过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的形式,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2022年已开展相关内容学习9次,内容涉及《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文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讲话,以及《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在新起点上奋力谱写全面依法治国新篇章》等法治文章,切实使委领导班子成员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有了深入的了解。三是为所有处级领导订购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书籍,始终将领导干部作为法治建设的重点。四是抓好2022年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工作。本年度我委共计71人参加,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宪法为核心的重点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及当前时政热点开展深入学习,通过率100%。五是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着力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 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一方面利用现有资源,在公园内放置民法典宣传横幅,在LED屏播放民法典宣传标语,扩大民法典的宣传效果。另一方面,开展《民法典》法治讲座,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内容与《民法典》相融合,深入浅出地阐释了民法典的基本要求。通过学习活动的开展,有效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同时,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民法典》专项法制测验活动,并利用宣传栏、电子屏、公众号等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民法典》,推动民法典进基层,使民法典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六是开展涉城管领域法律法规主题宣讲活动。通过宣讲的形式,对《天津市养犬管理条例》、《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涉及城市管理领域工作的法律法规广泛开展条例宣传活动。同时,根据天津市城管委《关于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天津市绿化条例>的通知》要求,通过理论中心组开展了《天津市绿化条例》集中学习及宣传工作。七是通过公众号等多媒体手段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案例等法律法规,推动法制宣传全覆盖,不断提高干部职工依法依规办事的意识及能力。八是组织开展2022年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专题培训及能力测评的工作。重点加强对“共性学法清单”“共性题库”和本领域执法司法典型案例学习,并开展闭卷考试,切实提升我委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开展工作的能力。
(八)践行法治精神,做好各类法治工作
一是规范我委法律顾问工作。加大指导监督工作力度,督促外部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研判法治建设问题、处理涉法涉诉案件中发挥有效作用。并对法律顾问管理服务平台备案信息进行了更新、调整,确保网上备案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我委共处理涉法涉诉案件12件,其中涉及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纠纷3件,侵权纠纷2件,财产损害1件,劳动争议纠纷1件,健康权纠纷1件,借款纠纷1件,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1件,建设工程合同纠纷1件,承揽合同纠纷1件。在每个案件的处理中,我们都自觉按照法定程序解决涉诉矛盾和问题,并在案件解决中将化解矛盾纠纷与依法依规通盘考虑,使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成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最佳路径。二是规范信访秩序,依法及时处理信访诉求。严格落实信访制度,对群众来访、来电、网上信访等反映事项,进行认真处理和回复,积极防范、化解各种矛盾和问题。2022年我委共回复12345、政民零距离、智慧信访、人民网、矛调各类信访案件来源共计12734件,使群众的合理诉求全部得到了解决,案件回复率100%,办结率100%,坚决把不稳定的各类因素控制在第一道防线内。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按照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认真领悟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全面准确把握“十一个坚持”的科学内涵,自觉把法治精神贯彻到环卫清整、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养护、综合执法保障、燃气供热、垃圾分类、创卫、创文等工作当中。二是委主要负责人自觉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有关要求,坚持率先垂范,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有效推进了我委法治建设工作扎实开展。三是主要领导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及时传达城市管理方面的新政策、新制度,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推进法治建设的意识和能力。四是多次通过委党委中心组学习、党委会等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宪法为中心的法律体系,切实增强了学习理论、运用理论、深学笃行的能力水平。
(二)完善法制建设各项制度
一是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制度。制定了《2022年河东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普法责任清单》、《关于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等制度方案,切实将我委实际工作与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有机结合起来,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二是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根据《河东区城管委法制审核制度(试行)》,本年度至今我委已召开2次法审会,针对我委行政执法支队的重大行政决定进行法制审核,涉及3起案件,共计处罚金额40万元。确保了我委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合规、公正公平,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三是圆满完成我委2022年度行政执法证件人员注销工作,本年度共注销执法证件1人,现委持证人员共57人,确保了我委行政执法人员证件更换底数清、信息明,切实将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落到了实处。
三、存在不足
(一)法制培训内容单一。执法下沉后,受区局、街道两级执法权限的差异以及基本程序模板的不统一等局限性因素的影响,虽然全年共组织过多次城市管理类的法制培训工作,但在甄选培训人员的范围上,培训内容选择上有些中规中矩,形式大于内容,没有突破往年培训的固有模式。
(二)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掌握及研究还不够全面深入。在学习中还存在被动应付学、片段零散学、浅尝辄止学的问题,没有形成推动思想理论武装不断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关于“三项制度”宣传培训有所欠缺。仅仅认为召开了会议、制定了方案、部署了工作就算完成了“三项制度”的具体工作,没有持续性的开展宣传培训和督促检查工作,致使“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存在些许瑕疵。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委领导班子成员将加强对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和运用,切实把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体现。
(二)深入推进法治队伍建设。坚持和完善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组织我委法律顾问开展针对全委工作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及宣讲活动。
(三)进一步加强法制业务培训。一是将积极联系市城管委执法监督处、区司法局等相关负责人对我委执法支队工作进行专项法制培训;二是组织我委执法支队全体执法干部开展关于供热、燃气等法律法规的基础性学习,邀请市城管委供热、燃气支队对相关执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三是为进一步提高全体执法人员法治意识以及在执法管理中的依法行政水平,积极组织我区各街道办事处相关执法人员参加法院案件旁听审理工作,通过结合案例说法,使各街道执法人员在程序意识、办案过程中的调查取证环节以及自身法律保护等方面进行业务提升。
(四)主动收集案例协助街道办事处规范执法程序。在精心准备各类行政案件相关证据、材料的同时,将主动收集区内综合执法系统相关案例,在城市管理范畴内协助相关街道办事处就与行政案件有关的各类法律法规的具体运用方式及履行执法程序规范化等问题积极与区司法局、区法院相关负责同志进行沟通、探讨,不断借鉴经验,丰富自身的法律知识,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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