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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路街道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上杭路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3-01-29 15:09

2022年,上杭路街道办事处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在街道党工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努力推动职能转变,进一步提高了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水平,为确保辖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实现经济平稳快速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制定街道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清单,进一步明晰职责。对照《河东区法治政府建设专项整改任务清单台账》内容对街道层级各项工作任务进行了再梳理,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共同研制了街道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成立上杭路街道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明确相关工作责任科室,实现了高位推动,科室联合,责任明晰、高效落实的工作网络。

(二)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进一步提升街道行政审批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不断加强和提升相关业务及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加强行政过程的归档管理并保存过程文件,加强涉及街道的各种审批手续的管理流程和完善,方便群众生活和服务。更好地服务辖区群众。持续加强事中事后监督。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信用监管相关数据和行政执法相关信息收集录入,加强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和河东区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服务等平台信息录入。

(三)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公共服务。街道党政领导分别与各科负责人和社区党总支书记建立了领导包案制度,高位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结合市域治理现代化持续完善街道社会治理和工作服务,加强和完善各类组织建设和培训,加强社区办公场所建设,完善社区各类服务功能。加强社区矫正人员、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和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预防犯罪工作。加强社区志愿者和物业的联管联动,不断摸索创新社区治理能力和治理方法。

(四)严控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明确规范性文件的定义内涵,加强街道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和把关。我街道文件有专门科室和专门干部具体负责接收和制发管理,并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的评估论证程序。对行政措施的预期效果和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评估,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论证,在文件起草说明中写明评估论证并作为制发文件的重要依据。健全动态清理工作机制。明确清理时间、内容范围,进行自主全面定期清理,坚持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开门清理。建立规范性文件的后评估机制。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进行评估,定期全面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后评估机制。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落实“三项制度”,通过在街执法大队设立宣传栏,明确城管执法信息公开的内容、标准、途径、程序、责任主体等内容。深入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化建设情况。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严格按照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将音像资料及时归档保存。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调查、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对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一律不得作出处罚决定。

2、全面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的监督作用,将全部行政执法行为纳入监督范围,形成全覆盖、全过程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深入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化建设情况,推进执法合法,确保执法公正。全年作出行政处罚20件,其中涉及违法设置户外广告设施案7件,涉及违法占用道路从事经营活动案6件,涉及违法对外檐进行装修案4件,涉及电动车违法停放堵塞消防通道案2件,简易程序1件,累计罚款43750元。同时加大对街域商圈周边的执法力度,启动夜市夜间值守工作,累计出动执法人员800人次,清理夜间占路摊贩80余处,有效治理了我街道辖区内夜间占路经营情形,保证了辖区内两个商圈周边的市容环境秩序,促进街域法治营商环境建设和提升。

3、健全落实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协勤人员的教育管理,强化执法人员法治培训。

(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提高服务企业能力和水平。我街道街域坐落着万达广场和爱琴海购物公园及各类商业专业市场,上杭路街道深感责任重大。街道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强化普法宣传,精心组织营造街道法治氛围。上杭路街道深入开展为企业服务活动,联合区人社局将就业创业和劳动保障等相关政策送进万达写字楼,邀请律师和会计师开展法律、税收和财务管理等专业知识培训,向企业宣传天津市惠企措施等政策,帮助企业解决影响实际问题。包片领导结合“双万双服促发展”向辖区内企业报到,做好优化营商环境造势工作,为河东经济建设做好街道各项工作。建立领导干部包联企业责任制,提供“管家式”上门服务。对街域内的重点企业进行梳理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发展定位和“十四五”规划,将一些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和规上企业纳入到服务企业名录库中,并对库内企业及时进行动态更新。由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和部分科级干部组成了联系服务企业队伍,定期开展“串门式”走访,对企业相关问题负责到底,全程进行对接和跟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完成劳动力赋码220余人,完成经济普查前期新增单位核查1870多户,组织企业开展“劳动工资统计年报布置工作”培训,切实提升企业统计水平。截至目前,我街道发挥商会组织以商招商作用,共收集并报送招商线索28条,超额完成上级任务指标。其中8家企业已在我区完成注册。

(七)强化普法宣传,营造街道良好法治氛围。强化“八五”普法宣传活动。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注重弘扬法治精神,培养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意识。把领导干部、在职党员、青少年、社区居民、企业职工作为普法重点对象,营造机关、社区、企业、校园法治文化,确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引导青少年从小掌握法律知识、树立法治意识、养成守法习惯。结合《民法典》、《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全面推进全街“八五”普法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积极发挥公益律师和普法志愿者作用,深入社区基层,用各种案例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法典宣讲,同时邀请街道法律顾问就民法典内容在街道和社区范围内开展讲解答疑。注重通过选择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尽量让群众在生活圈子里就能接触到所需要法律知识。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普法新载体,利用网络对法律制度进行宣传,在辖区各社区内LED显示屏进行普法等各种宣传形式,从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全年累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00余场,派发各类宣传材料10000余份。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1、构建基层矛盾化解体系。积极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的大调解网络;完善工作机制,努力将街道矛盾调解中心打造成为信访案件直接受理、联合调处、督查督办于一体的综合性工作平台;加大对各种利益纠纷的调处力度,畅通信息渠道,提高排查隐患、化解矛盾工作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事件的发生。

2、强化依法矛盾纠纷调处,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依托街道矛调中心功能,结合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制度,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加强行业性、专业性的调解作用,引导群众依法信访,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切实把风险隐患消除在源头,把信访问题化解在基层,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前置化。2022年,共接待来访、约访人员147批187人次,共办理天津市信访业务办理系统转办信访件515件,均按期受理,按时办结,及时率、办理率、办结率均为100%。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情况。

1、上杭路街道积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街道的各项法治建设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注重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街道各项法治工作开展并列入本单位及各科室的年度学习计划,并制定了学习方案。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并纳入街道党工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2022年,街道党工委理论中心组成员集中学习研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9次,撰写学习体会5篇。

2、街道主要领导率先垂范,在全街范围内带头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讲法治课,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真正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整体贯彻落实行动,发挥法治在促进街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积极作用。

(二)全面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强化组织保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党工委会定期听取依法治街工作进展工作汇报,研究相关工作,并明晰了部门责任,明确专人负责。

2、提升思想认识。党工委书记牵头,全体党政成员依托中心组学习活动,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领会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依法治国的最新论述。定期组织领导班子集体学法,进一步增强了“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做到了“两个维护”,提升了班子依法治街意识和能力水平。

3、落实统筹调度。街道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和街道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同部署同调度,党工委书记逢会必讲,时刻放在心上,宣传在口中,落实在行动。并将法治建设要求纳入对社区、部门的绩效考核内容,确保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成效。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不断完善街道党政班子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凡涉及全局性、人事任免、大笔经费开支等问题,实行民主决策、集体领导,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按照修订后的《上杭路街道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实施办法》等制度有效地促进了党工委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2、加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力度。我街聘请资深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建立、完善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规范合法性审查程序,不得在未完成合法性审查的情况下确定集体讨论议题,加强决策建议的合法性审查力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做好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对涉及选人用人、公共设施建设、大额资金和专项资金使用的事项,制订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持续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治理,深入查处老问题,紧盯隐形变异新问题,核准核实区委巡视发现的问题,严肃整改问责,确保权力在监督下运行。

2、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组织人大代表深入企业、社区、开展调查研究,收集人大代表建议,组织人大代表监督街道重点项目等重点工作。强化政协委员的服务社区参政议政意识。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在相关平台或网站公开行政职权、执法资质、处罚决定等政务信息。

(五)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我街成立了由公共安全办、党建办、宣传文化办联合组成上杭路街道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公共安全办,形成了“党工委领导、组织牵头、负责科室部门协调、其余科室协同配合”的运行机制。2022年,我街符合条件的干部均参加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学习,全部通过考试。

2、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班子成员要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并具备一定的法治理论水平,牢固树立法律权威的意识和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逐步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

三、街道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2022年,街道一直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着很多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法律学习不够深入。

主要表现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不够深入,存在机械式、浅表式学习的情况。对法律知识学习有“等靠要”思想,没有思考哪些法律与工作相关,进行主动学习。在学法过程中,有时因工作繁忙,存在不够深入、不够系统的情况,对法治知识存在现学现用、浅尝辄止的现象。

(二)法治宣传工作不到位。

主要体现在:一是辖区居民法治意识需进一步提高。虽然通过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全民的法治意识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但个别群众法治观念淡薄、有法不依、信访不信法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二是法治宣传阵地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法治教育的形式还不是很丰富,群众喜爱的高质量的法治专栏不多,且形式单一,法治宣传教育开展不平衡。

(三)行政执法工作有待加强。

主要体现在: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执法人员粗暴执法现象;违反法定程序强制拆违、行政处罚决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情况还有存在,综合执法大队在执法过程中还存在被相对人提起诉讼的风险隐患。

(四)依法化解纠纷机制还不完善。

主要体现在: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等制度还不能有效形成合力,群众对依法化解矛盾纠纷认识模糊,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氛围不够浓厚。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切实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健全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通过采取干部网络学专题、法治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强政府工作人员法律基础知识教育培训,通过开展专家业务培训、顾问律师专题讲座等形式学法培训活动,提升街道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办事能力。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切实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二)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度和执行力。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文明公正,自觉在法律法规范围内活动,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狠抓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三)创新普法宣传方式,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不断加强“八五”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保障;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逐步形成普法依法治理大格局,紧扣普法重点内容,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各类以《宪法》为核心的普法宣传活动,突出普法重点对象,切实提升领导干部、青少年、社区群众和特殊人群等的法治观念;持续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上杭路街道办事处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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