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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路街道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富民路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3-01-29 15:09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加强法治建设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相关部署要求以及《天津市河东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职责分工,富民路街道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紧盯重点工作,履行法治责任,切实推进辖区法治建设上水平。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委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富民路街道成立以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带头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结合工作实际,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工作相关问题,狠抓考核评价和督察落实,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按照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绩效考核整改要求,街道坚持问题导向,认真自查短板不足,逐一对照查摆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进一步强化了法治对街道各项工作的引领作用。

(二)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深化机构改革成果,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服务保障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按照区委编办扁平化、综合化设置的要求,2022年7月,富民路街道平职交流5名处级领导干部、11名科级领导分别担任内设科室主任、副主任,撤销社区建设和服务发展办公室,将原社区建设和服务发展办公室相关职责调至公共服务办公室,推进街道内设机构和职责整合,优化了工作结构。

(三)以提升服务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我街道持续深化“一制三化”改革,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通过靠前服务、暖心护企,以点亮富民“两新”品牌汇聚企业发展势能,以“1354”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体系释放企业发展动能,以打造街域商圈“联盟”模式激发企业发展活力,进一步搭建互动交流平台,做好企业精准服务,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坚定不移推进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推进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

为不断深化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应对机制、依法处置能力和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切实做好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防范化解工作,结合街域实际,制定完善《富民路街道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组织体系,提升突发事件预防化解、应对处置能力,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建立由党政主要领导抓全面,分管领导包片到社区的领导包保制度,加强对分管社区及分管领域的安全工作监管,全年检查企业单位数量2609家次,检查发现隐患数量66项,完成整改数量66项,为辖区稳定发展夯实安全基础。

(五)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体制机制

我街坚持强化依法行政组织机构建设,完善依法行政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指示要求,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对街道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发布、监督,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推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按照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要求,为推进行政决策过程科学、民主、法治,切实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我们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专家论证结论。按照《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街道定期签订法律顾问协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对重大决策和重点工作事项开展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规则要求。

(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严格落实市、区司法局的工作要求,不断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一是深化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做好行政执法证件更换、申领工作,组织开展执法培训活动,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二是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落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年街道综合执法大队依照职权进行道路、社区环境秩序行政执法检查2500余次,公共安全办公室进行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巡查督导2600余处次,公共管理办公室进行食品、药品安全检查120余次;2022年度共实施行政处罚21处次,其中行政处罚一般程序12件,行政处罚简易程序9件,罚款金额共计11450元。三是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通过在社区内设置法治宣传栏、向商户发放“门前三包”标识牌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宣传市容环境卫生条例、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规定,提升居民商户法律法规知晓率和普及率,引导其规范自身行为,降低违法违规风险。

(七)构建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新格局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信访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持续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在“你”身边活动,全年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09件,调处化解率100%。充分发挥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作用,按照规范程序受理群众来访诉求,做好法律援助和法治宣传,引导居民群众合理合法地解决问题,并结合诉求情况吹哨相关责任单位共同推进化解,全年共计接待来访89批次128人次,化解信访积案2件。全力做好2022年全国“两会”、天津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党的二十大等重大敏感时期的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社会面巡逻排查,主动接访下访做好帮扶救助,切实筑牢首都“政治护城河”。

(八)建设智能高效法治政府

持续推进街道“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综合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政务服务智能化,认真落实“一制三化”要求,进一步统一规范办理流程,形成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实现办理环节简洁高效、精准服务。充分发挥发挥“津治通”平台作用,共受理网格员自行处置20215件,民情日志(走访入户)累计上报88852条,实现“数据大脑+民生脚步”优势互补、同频共振。全域推广“河东社区通”,深耕社区网格“微治理”,精细智慧化服务,切实治理提升网格治理效能,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底座,目前辖区常住户数20400,注册户数16162,注册数18474,家庭覆盖率79.23%。

(九)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一是深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开展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应用工作,积极参加全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工作,高度重视行政执法相关投诉事项,责成专人核查处理,并做好解释工作,进一步减少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问题。二是结合街道各项实际工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通过主动强化与公众的信息沟通,切实满足公众合理合法的信息需求。三是完善监督机制,在开展工作过程中主动接受人大、司法、纪检、内部及社会舆论监督,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制约和监督,确保依法严格履行工作职责。

(十)汇聚推进法治建设更大合力

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创建工作,认真开展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撰写及公开工作,深入挖掘法治宣传、法治实践过程中的特色典型,及时报送年度法治宣传教育案例。狠抓法治政府能力提升,严格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积极参加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注重打造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组织街道领导干部按时完成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工作,考试合格率100%,并组织社区33名“法律明白人”参加区司法局组织的线上培训1次,通过培训进一步发挥法治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问题不足:一是面对新形势下法治对基层社会治理方面的重要指引作用认识还不够深刻、全面,敏锐性还有待增强,指导街道实际工作中缺少全局性、有针对性地举措。二是在动员居民群众共同参与法治建设方面还存在不足,居民参与法治建设的积极性不高,推进社区法治文化建设方面经验亮点不多。三是在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方面局限于传统形式,受众范围有限,对最新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还不够经常化常态化,缺少创新性招法。

主要原因:一是在思想方面未能重视起新形势下法治建设的新局面、新任务和新挑战,面临群众的新诉求、新问题,未能从理论高度分析研究。二是未能充分认识到人民群众对深化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要作用,在动员宣传法治共建方面力度不足、范围不广、效果不深入。三是对做强区域经济方面认识不深刻,在辖区未能建立起招商惠企的大格局。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街道党政领导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带头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街道各级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加强对街道干部的法治教育工作。二是牢树法治思维,深入基层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带头讲法治课要求和年度述法工作,发挥好法治宣传引领带头作用。三是以法治思维推进辖区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矛盾调解、营商环境建设等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切实提升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城市管理、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执法工作,扎实推进基层依法治理上水平。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坚定法治信仰,提高政治站位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法治建设正确方向,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按照中央、天津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各项部署要求,压实工作职责,不断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研究街道法治建设工作中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持续夯实法治建设基础,挖掘特色亮点,树立引领作用,力争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地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河东提供坚实保障。

(二)严格依法行政,深化基层治理

强化“五个提升”,进一步贯彻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开展行政执法的要求,深化街道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能力,定期组织开展法治宣传讲座和执法业务专项培训,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要求,不断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结合“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行精准普法、柔性执法、以案释法,形成全社会支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

(三)加大矛盾排查,依法调处纠纷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继续发挥好街道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润滑”作用,按照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持续开展信息搜集、隐患排查、信访接待、矛盾调处、积案化解等工作,依法分类处理好各种矛盾纠纷。聚焦诉源治理,积极主动履行职责,做好行政复议工作,提升行政应诉质效,尊重、维护司法权威。

(四)创新宣传方法,深化普法行动

继续落实好“八五”普法规划要求,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宣传重点,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力量。结合各类宣传节点,积极推进法治宣传载体创新,充分利用“富民新视窗”微信公众号以及社区网格群等平台,加强形势政策宣传,发挥“富理强民”巡讲品牌领航作用,深挖社区宣讲“能人”,做实基层群众普法宣传教育,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基层走深走实。

(五)优化营商环境,做强区级经济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聚焦“金创河东·金韵家园”主线,聚焦海河沿线、棉3创意街区的资源优势,建立健全“企业吹哨、街道报到”机制,落实向企业报到制度和走访联系企业制度,实施“一制三化”改革升级版,完善“政企互通服务信息化平台”的数据维护处理工作,做好辖区企业法治服务,加强政治执法监督,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切实打造优质一流的营商环境。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