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各项工作部署,按照《天津市河东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落地落细。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巩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
1.始终坚持党委领导作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专题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宪法》、《安全生产法》等。局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研究相关问题。
(二)持续优化,依法全面履行职能
2.不断优化政府行政职能。根据《天津市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津党编发〔2020〕6号),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令第八十八号)等有关规定,参考《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权责清单的调整意见 (征求意见)》,修改我局权责清单。
(三)提升服务能力,打造优质一流营商环境
3.提升公正监管水平。一是制定备案监督检查计划。编制《河东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并在河东政务网公开。二是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管”模式,运用天津市应急管理执法系统进行执法检查。三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我局日常检查时使用执法终端随机确定执法人员,完成双随机检查。牵头区市场局、区税务局、区人社局开展应急管理领域2022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四是在全区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十五条措施》,部署发动各方面力量全力抓好安全防范工作。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大力整治房屋安全隐患,全力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筑牢城市道路交通安全防线,持续加强危化品综合治理,强化工贸领域安全监管。推动建立行业部门监管企业台账和重点安全风险点位清单,绘制风险地图,划分风险等级,督促各行业监管部门和属地街道按照“三管三必须”加强风险管控。成立督导检查组深入各部门、各街道开展4轮次督导检查,涉及燃气、消防、特种设备、建筑施工等重点领域,拍摄安全生产专题片,公开曝光问题隐患,推动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狠抓“四项建设”,持续推进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4.深化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我区高度重视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工作,区应急委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单位按照区委、区政府批示要求,以《关于印发河东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河东政发〔2021〕7号)为总纲,按照“严格规划、统筹指导、分级实施、持续监督”的原则,推进各项任务部署。印发《关于报送区级专项应急预案编修进度的通知》,认真研究市级专项应急预案完成情况,结合我区部门职责实际分解预案修订任务,形成我区区级专项应急预案编修名录,明确相关单位工作对接联系人,按期报送预案编修进度,切实压实预案编制责任,每月持续追踪各部门进度,根据要求汇总上报区委督查室。全区区级专项应急预案编修工作稳步推进。
5.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建设。推进事故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建设。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推进应急救援能力现代化建设,做好自然灾害类和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我区拟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河东区事故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建设的实施细则》,目前正在第二次征求意见。
6.狠抓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建设。一是广泛开展应急普法宣传工作。结合重要宣传日期节点,组织防灾减灾宣传周、家庭和校园避震知识讲座等科普宣教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标语、摆放宣传展牌、发放宣传材料、设立咨询台等形式向居民群众普及防震减灾知识。二是开展多样应急演练。组织开展应对极端强降雨防汛应急处置桌面推演,为应对极端强降雨各类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积累了经验。开展河东区防汛抢险应急演练、商业综合体消防疏散暨反恐防暴实战演练等,进一步检验了预案、锻炼了队伍,有效提升了应急处突能力。
7.强化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一是强力推动我区基层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工作,要求各街道制定《基层应急指挥体系卡》,及值班人员业务培训,熟练使用通讯器材和值班设备,强化值班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要求社区设立专门的值班电话,确保24小时有人接听。本着“快报事实,慎报原因”的原则,尽快了解突发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伤亡人员等基本情况,第一时间向本单位带班领导和区应急、公安、卫生健康等主管部门报告,视情通报可能受到影响的周边地区和单位。二是推动应急预案管理重心下移,夯实基层应急预案规范化建设。召开河东区基层应急预案推动会,对本年度基层应急预案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部署推动,现场与各街道研究任务分解情况,各单位现场交流了基层应急预案编制的好方法及有效措施。以市级应急预案试点范本为依据,对我区基层应急预案任务分解至各街道,通过各街道牵头编制对应预案,使每个街道都成为预案编制相关试点,由区应急局汇总形成我区基层应急预案模板,并发送至各街道作为参考依据。
(五)严格程序规则,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体制机制。
8.强化依法决策意识提升法治能力水平。局主要负责同志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为题,为局机关和执法支队干部讲法治课,全面贯彻落实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9.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要求,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合规。
(六)强化“五个提升”,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0.提升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效能。组建河东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按照《河东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建方案》,组建河东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并举行组建授牌仪式,全面提升我区应急管理执法能力水平,推动全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
11.提升重点领域执法水平。印发了《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河东区危险化学品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组织开展了全区危险化学品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向全区加油站编发了《河东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评分自评表》,组织开展分类分级自查工作,并结合执法检查对部分企业进行复核,完成了危险化学品分类分级工作。组织开展河东区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河东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河东区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河东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工贸行业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排查整治行动等,实现工贸行业重大隐患以及“钢8条”问题动态清零。
12.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统一着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公示执法身份,严格执行“亮证执法”。执法人员全部使用执法终端规范执法,使用系统内制式文书办案,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建立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涉及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组织负责人集体讨论,做到依法依规。
13.提升行政执法满意度。将普法教育与日常执法办案有机结合起来,在日常执法检查中,针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要给予明确的法律条款解释,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组织案卷评查。开展2022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总结经验,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整体办案水平。编制了《2022年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安全生产月”、“燃气安全集中宣传”、“迎盛会、兴文化”安全宣传专项行动、应急管理法制宣传周、《安全生产法》和《天津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宣讲、安全宣传“四进”等主题宣传活动,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宣传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
(七)聚焦诉源治理,构建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化解调处新格局
14.完善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快速处置安全生产举报。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困难的事努力办,麻烦的事尽力办”的原则,为群众释疑解惑、排忧解难。
15.全面提升行政应诉质效。认真履行行政应诉工作法定职责,支持和配合法院依法审理行政案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持续做好行政争议防范化解工作。 与河东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座谈会,研究安全生产领域执法问题。严格执行《天津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和《天津市河东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依法惩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八)坚持科技引领,建设智能高效的数字化法治政府
16.构建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4月、10月两次更新河东区气象灾害信息员系统,采用开展培训、使用答疑、情况通报等督促各街道办事处使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发布重要信息。汛期通过微信群、防汛对讲机等方式,对各单位情况进行调度,确保及时掌握实时积水情况,有效提升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处置能力。
17.全面推进互联网+监管。应用天津市应急管理执法系统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及时在应急管理部互联网+执法工作门户、天津市执法监督平台等系统上传相关数据,实现执法数据实时上传,执法情况实时掌握。
(九)推动夯基赋能,汇聚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强大合力
18.狠抓法治政府建设能力提升。组织召开2022年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专题培训会和法律知识摸底能力测评和《行政处罚法》、《天津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专题培训,组织全局干部参加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培训考试、执法实务培训、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岗位练兵等专题培训,营造全单位浓厚学法用法氛围。编制《河东区2022年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活动、《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学习活动、“领导干部讲安全”活动、安全宣讲、安全生产专项培训、燃气安全培训、应急大讲堂等,为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各街道和区内重点企业,以及我局干部讲解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二、2022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认真学习依法治国新理念。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准确领会理念精神,深入抓好贯彻落实。坚持学以致用,融会贯通,不断推动法治工作理念、机制和方法创新,在法治政府建设实践中担当尽责。
(二)完善各项制度和管理体系。局主要负责人部署完善《河东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河东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案卷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印发<河东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音视频记录管理制度>的通知》、《河东区应急管理局公职律师工作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文件,逐步形成一套管理规范、内容完备的制度和管理体系。
(三)带头宣讲法治。局主要负责人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为题,为局机关和执法支队干部讲法治课。局主要负责人3次深入天铁等企业及学校,宣讲《安全生产法》和《天津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推动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计划。局党委会议全年多次研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印制宣传品,制作宣传片,组织宣传活动等方式,普及安全生产法律和常识。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侥幸心理较强,存在“等靠要”思想。究其原因,部分企业认为安全生产是政府的事,依赖政府部门为安全生产把关。
(二)普法宣传形式和范围需进一步丰富和拓展。由于过度依赖传统宣传手段,对新媒体等宣传渠道探索不深,运用不多,存在创新性不足问题,没有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优势。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科学编制执法计划。按照“分层级、分类别"的要求,明确本年度各内设机构的监管执法对象、时间、内容、频次和措施,提高行政处罚在执法检查中占比率,突出精准执法和“双随机”相结合。
(二)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信息的记录、收集和管理,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落实执法信息公示要求,做到应公示尽公示。所有处罚案件均进行法制审核,对重大执法决定实行领导班子集体讨论。
(三)提高安全生产执法质量。积极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自评活动,及时发现执法问题。按照规定的时间向应急部、市局、区普法办报送执法典型案例。
(四)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对重点检查企业实行“现场检查、问题告知、整改反馈”执法工作模式,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相结合,开展“说理式”执法,增强企业自我防范风险意识和主动消除违法违规行为的自觉性。
(五)切实做好行政复议诉讼工作。按照当事人申请,组织行政处罚听证会,参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
(六)持续加强法治培训。每季度组织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和知识测试,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安全生产法》等进行学习,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七)组织安全生产专项培训。对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各街道、社区、重点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法》、《天津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内容的培训。
(八)做好安全生产宣传重点任务。围绕“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五进”、应急管理法制宣传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主题,进行组织线上线下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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