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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资源局河东分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河东分局 发布时间:2023-01-30 18:00

法者,治之端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有力推进。2022年市规划资源局河东分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及市委、区委、局党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扎实推动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落细落地落实,取得较好成绩。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一制三化”改革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承诺制”审批、“以函代证”“容缺后补”,2022年分局共核发《规划条件》《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标准地名证书》《建设工程档案认可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项目备案等各类审批成果共计136件。

(二)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规定做好各类城乡规划和规划许可的公示公布,做好行政处罚、处理决定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要求,按规定对执法过程音像记录,确保处罚案卷完整准确;确保法制审核工作有专人负责。健全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做到亮证执法。2022年分局处罚处理6起违法案件,涉及规划、矿产(地热)领域。内外业核查执法卫片图斑40个。协助街道办事处对疑似违法建设规划许可手续认定133件,有效遏制了私搭乱建违法现象,改善了街道环境和市容市貌。积极配合市区两级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累计开展(含配合)检查15次。

(三)落实普法责任制

先后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2022宪法宣传周等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观看庭审录像、法律讲座、知识答题等方式增强分局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印发分局普法责任清单,将普法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在“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以及新修订法律法规开始实施等重点宣传节点,通过设置宣传点、悬挂宣传横幅、张贴主题宣传画、摆放宣传展板等形式,向群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供咨询服务。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深学笃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

通过党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多种形式带领党组成员和中心组成员集体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党小组为单位集体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物权篇。2022年分局面向全体干部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会(班)4次,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会(班)3次,组织“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知识竞赛1次,通过各类活动引导分局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

(二)扎实落实党中央、市委、区委和局党委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指示批示

充分利用党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党小组和分局工作会议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建设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区委及市、区主要领导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指示批示,推动法治建设部署有力,扎实开展,研究分局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和落实举措,对全年工作作出部署,将各项法治建设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分局领导班子各成员和各科室,确保法治建设任务有人抓有人管有人督能落实。

(三)发挥关键少数带头作用,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过问、协调、督办

在其位谋其政,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的推动作用。一是扎实开展法治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对天津市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的反馈意见》整改要求,举一反三,对标市局整改措施在分局细致梳理自查,针对性补短板、强弱项、固根基、扬优势。二是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以“迎盛会、铸忠诚、强担当、创业绩”主题学习宣传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聚焦群众急难愁盼事项,担当作为,守正创新,下大力气推动解决我区规划资源领域历史遗留难题。按照《市规划资源局关于解决历史遗留公益性项目房屋产权证问题的意见》等政策,全力支持天津站综合交通枢纽停车中心、秀波园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等项目补办产权手续,依法完成相关违法部分的处罚程序。针对地热领域违法查处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不够细致,操作性不强等问题,在深入研究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确定《市规划资源局河东分局地热违法相关认定及处罚意见》,明确违法认定标准,细化处罚裁量尺度,有力规范我区地热违法行为处罚工作。

(四)依法依规作出决策

将分局各项决策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聚焦资金使用等风险领域,加强监督,确保权力依法规范运行。畅通公众参与和公共决策渠道,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落实法律顾问全覆盖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积极作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行政务公开。202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96条,依申请公开52件。自觉接受人大、政协以及社会各方面监督,办好建议和提案。

(五)做好出庭应诉相关情况

自觉维护司法权威,模范遵守党纪国法。认真学习行政机关出庭应诉相关规定,2022年分局行政诉讼3件,未要求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复议15件,无败诉或复议不利决定案件。无干预司法活动和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

三、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存在的不足

一是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系统,理解不深入,法治学习形式较为单一,学习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普法宣传主动性未能有效激发,普法形式较为单一,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待提高;三是对分局法治建设的领导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于法治建设的重点任务与分解落实有待进一步细化。

(二)原因分析

一是普法宣传缺乏计划性和系统性,普法宣传较为分散,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还存在一定短板,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工作难题上还有待加强。二是对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氛围还不够浓厚,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相互促进上还有待加强。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2023年,分局将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着力加强和推进法治建设。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一项长期坚持的重要政治任务。充分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和重要指导作用,强化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运用,提升分局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性主动性,进一步完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常态化机制。

(二)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深入推进承诺制、标准化、智能化、便利化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整治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防止行政许可审批体外循环,严格按照“一制三化”改革要求和承诺时限办理行政许可审批手续。

(三)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及相关配套制度。按照《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开展案件查处工作,规范查处程序和行政执法文书。严格执行《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强地热矿产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四)持续推进普法宣传工作

严格按照市、区有关工作要求,对分局内部工作人员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创新普法形式,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对办事企业和群众加强以案释法,结合具体业务开展法治宣传,结合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及“放管服”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提升分局对外普法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