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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国资委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01-30 15:03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委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天津市河东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要求,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理念,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以依法行政为重点,大力提升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现将我委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全面推进法治思想建设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自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区国资委工作始终提升履职能力。一是抓“关键少数”,根据《天津市河东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要求,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结合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重点内容组织学习,以阶段自学、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将其作为党委会、班子会等“第一议题”,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等重要内容,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和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开展“迎盛会、铸忠诚、强担当、创业绩”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落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分工方案》各项任务,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做实,提高履职能力。二是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认真抓好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及依法办事水平,将推进法治建设纳入全委全年重点工作中统一部署,建立国资委学法制度,定期组织全委人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精神、《保密法》等,学习领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形成了学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素养和法治理论水平。组织领导干部参加旁听庭审以及领导班子述职述廉述法等活动,把述法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内容中。将宪法法律和《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国有企业管理制度列入我委干部教育培训学习必修课,深化推进法律进企业、进讲堂,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法治进机关和国家宪法日等法治宣传活动。三是强化法治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落实全面从严主基调,配备集团纪委书记和内设机构,建立“网信电访”举报体系,深入推进“三不一体”建设;建立委派总会计师和审计专员制度,向集团委派总会计师和审计专员,初步形成财务监管和内部审计全覆盖;初步构建起由出资人和纪检、巡察、审计、信访等外部力量和监事会、工会等企业内部力量等多种监督协同机制,促进我委领导干部和职工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加强组织领导,法治建设推进有力

1.强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中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夯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自觉把法治建设工作融入全委工作大局。

2.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成立年度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规划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报告,及时组织各集团、各科室研究涉及法治建设工作事项,推动落实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按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法考核制度,开展好党政班子的述职述法活动,推动法治建设述职述法报告制度化、常态化。

3.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一是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结合国资委机关工作实际,修改完善了《中共河东区国资委党委议事规则》,党委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决策经充分协商集体讨论决定,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向社会公开,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等,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严格执行相关程序、规定,重大决策做出,均进行三级审理、复核,并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做出决定,保证了重大决定科学民主合法。二是加强企业法治建设,分层建立法律顾问体系,狠抓合规管理,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从源头严防法律风险,推动《天津市河东区国有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暂行办法》的落地落实。加强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强化重大决策事项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开展法治工作对标、法律风险排查,将依法决策贯穿于企业经营全过程,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依法履行国有企业国资监管职责,为国资国企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决策问题、合同执行、工程项目建设、国家政策执行等各个国企改革领域中遇到法律难点、疑点提供详细的指导、解释,保障了国资国企改革过程中的程序等相关内容合法性。三是全面建成并运行“智慧国资”实时在线监管平台,制发资产管理、尽职合规等制度;加强企业法治建设,分层建立法律顾问体系,狠抓合规管理,从源头严防法律风险。

(三)坚持服务大局,行政决策规范有序

1.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责任追究。严格执行《河东区国资委“三重一大”制度》、《河东区国资委党委议事规则》,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研究重大问题,凡属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都必须集体讨论,集体研究,集体决定。结合现行国有企业管理体制,出台《河东区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管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监督相关企业制定“三重一大”决策办法并抓好执行。

2.成立国资系统法律纠纷事务处置专班。持续推动各集团对历史遗留问题梳理解决,对因历史遗留问题而形成的涉法涉诉案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应对,最大限度减少国有资产流失损失。

3.落实信息公开,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按照政务公开有关规定,在政务网站上全面公布委班子成员分工、机构职能、业务工作、规划计划、资金信息、人事信息、工作动态、规章制度、财政预决算等信息,及时主动公开投诉电话、投诉邮箱和通讯地址,切实将委信息公开工作落到了实处。二是积极在政务公开网站公布政策性文件,2022年公布了《河东区国资委关于公布打击假冒国企专项行动举报方式的公告》、《河东区国资委关于及建立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等文件,使广大民主及时了解工作动态。

4.坚决履行好“国有资产看家人”的神圣职责。强化依法治企,强化内控建设,强化考核问效,强化内外监督,强化执纪问责,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一是健全投资事项监管管理、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高风险投资业务管控等制度,进一步构建和完善业务监督、综合监督、责任追究“三位一体”的出资人监督机制。二是持续深化“智慧国资”监管平台建设,持续完善“三重一大”、财务监管、大额资金、审计监督、投资管理、安全生产等核心业务系统,深入推进集团及所属企业银企直联,层层压实监管责任。三是向三个集团派驻审计专员,开展对集团审计监督管理,完善委派总会计师制度,发挥总会计师财务监管作用,强化集团外部监督和风险控制,促进集团合法经营和正确履行法定职责。四是深入推进“三不一体”建设,紧盯重点岗位、重点项目、招标投等环节,紧盯廉政风险点排查,完善内控制度,健全日常监管机制,全力打造“清廉国企”。

(四)建立健全调解工作机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一是不断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坚持以“党政主导、综治协调、多元共治“的基本原则,成立多元化解纷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构建党委领导、各集团、各部门密切配合的调解工作机制,总结提炼工作经验,积极打造具有国资委特色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整合现有信息系统和管理平台,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推动矛盾调解工作网上办理。二是加大服务保障力度按照《天津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要求,确保调解工作持续有效开展,加强调解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学习和培训,提高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服务群众的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普法宣传力度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法治工作人员专业性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1.普法宣传力度不够强。对于普法宣传工作,我委主要以党委会议形式集中专题学习、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普法宣传标语,普法宣传教育的形式、措施、方式还不够活,针对性还不够强,还需进一步拓展宣传的力度和广度,提升普法针对性和时效性,推进普法宣传常态化。

2.法治人员专业性不够强。我委没有专业从事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宣传的人员和法学专业人才,大多数由办公室工作人员兼任,对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政策法规把握不够精准,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水平,推动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再上台阶。

1.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把党的二十大重大决策部署转化成推动国资发展的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

2.弘扬法治精神,做实做细普法工作。紧盯普法工作实际,主动作为,创新求变,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做实做优做强做细普法工作。

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提高行政服务效率。依法全面履行国资委监管企业等职责,以国企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促进服务效能提升,不断优化国资产业布局、壮大国企规模,营造更优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4.加强培训,提高行政服务水平。组织开展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培训,聘请法律专业人士、专业讲师进行授课讲解,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的法治意识和业务能力,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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