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区卫健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强化突发卫生应急体系建设,为全面推进卫健系统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1.立足行业重点,净化医疗环境。“一规划两纲要”是推进健康中国行动和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行动纲领,是制定健康发展政策和实现更高水平全民健康指标的重要任务。卫生健康监督在不断完善网格化管理模式实行片区责任制的基础上,强化清单管理,开展打击无证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形成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体合力,坚持长效监管,防止无证行医反弹回潮。2023年组织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消毒产品卫生安全等7项专项监督行动。其中共办理卫生行政处罚无证行医案件11件次,(其中普通程序10件,听证程序1件,罚没金额共计805229元整)。保障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卫生健康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提高了卫生健康领域行政效率及公信力。
2.重点任务完成情况。一是完善卫生健康规范化行政执法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以及行政裁量权基准等制度,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发挥法制机构监督和执法机构内部法制稽查作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执行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中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标准,落实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行政处罚案件做到了行政复议维持原处罚决定,上诉案件不败诉。二是推行卫生监督机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讨论制度,制定区卫健委重大卫生行政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和重大执法决定集体讨论制度,对全部案件落实了法制审核制度,确保了案件办理主体适格、程序合法、法律条文适用正确和处罚结果适当,并积极推进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为执法决策的正确性保驾护航。
(二)强化突发卫生应急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在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方面。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天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科学精准落实疫情防控举措,定期开展卫生应急处置培训与演练,快速、高效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持续提升应急处置水平。
2.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2023年通过河东区共享交换平台按期报送入库双公示法人行政处罚信息 147 条,自然人行政处罚信息9条;双公示外行政检查信息3435条。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通过文书送达、建立微信群等形式指导被处罚市场主体开展信用修复工作。
3.为着力解决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的问题,区卫生监督机构圆满完成双随机国家级和市级共计472户次的抽检任务,完结率100%。区卫生监督机构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实行量化分级管理,按照公共场所A级每两年监督不得少于1次,B级每年监督不得少于1次,C级每年监督不得少于2次的频率开展检查。
(三)深入开展公民健康教育
1.健全健康教育网络,构建成熟工作体系。建立健全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为核心、以医疗卫生机构为骨干,以社区、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为基础的健康教育工作网络,专业技术人员对各单位的健康教育工作情况进行管理。
2.发挥宣传阵地优势,加强媒体健康宣传。联合多部印发《河东区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打造权威健康知识平台;设立电视栏目《健康开讲啦》和报纸栏目《健康关怀》,通过官方新媒体“直沽印象”以及公众号“金贸河东”、“河东健康知识传播”等载体,实时“立体化”推送健康知识;持续强化公共场所健康教育强度,通过健康教育宣传栏、LED屏等形式,多层次、广覆盖,将健康知识、健康理念、健康生活方式融入居民日常生活,全区主要干道、重点商圈设立健康教育公益广告牌1000余块。
3.推动健康城区创建,深化健康细胞建设。印发《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东区创建全国健康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河东政办发〔2022〕5号),推动我区全国健康区与健康细胞培育行动建设,截至目前共创建健康(促进)社区38家、医院8家、学校23家、企业5家,健康细胞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打造河东公园、桥园公园、富民公园作为健康主题公园,铺设健康步道,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将健康生活方式和健康生活理念融入健康主题公园文化氛围。
(四)组织开展卫健系统普法工作
1.认真做好本年度“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宣传工作。实行高位推动,各部门协调联动,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全区医疗机构多举措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区卫健委制发《关于做好“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关注“民法典在线”公众号主题宣传活动通知》,组织各医疗机构关注“民法典在线”公众号,截至目前共关注“民法典在线”400余人。参与民法典宣传月专项答题活动500余人。
2.普及法律法规,强化宣传引领。一是开展第三十四个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联合区爱卫办结合监督与普法并进的形式开展了控烟执法宣传活动。电视媒体予以报道充分提升了控烟宣传效果;完成爱国卫生宣传月活动,重点加强辖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PCO单位、旅店等行业爱国卫生监督检查力度。二是开展以“水,生命之源;水,健康之本”为主题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宣传周活动,采用了线上与线下将结合的方式,广泛利用各种媒体形式,达到广泛宣传饮用水知识的目的,共发放宣传折页200余份,接受咨询30余人次,扫码关注公众号30余人。三是开展三伏贴和中医药法宣传活动。组织辖区内的医疗机构使用多媒体设备,滚动播放三伏贴宣传视频,并在字幕屏上滚动播放宣传语,与河东区中医医院联合为患者进行中医药小常识宣讲及发放中医药知识宣传彩页,深入到辖区内中医备案诊所,开展党建引领工作与中医药法宣传活动。
3.落实职业病防治宣传工作,区卫健委每年均邀请市级监督部门、联合区相关责任部门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区卫生监督机构、区医保局、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区人社局、区疾病控制中心、12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相关企业和新闻媒体均参与活动。宣传周期间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发布职业病防治宣传新闻采访、职业病宣传视频,开展职业接害重点人群的线上培训参与人数1200余人;线下进用人单位、进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进商场、广场面向居民进行普法和职业健康知识宣传。三年来,累计开展宣传活动8次,张贴横幅12幅、设立展牌20余块、发放宣传册和科普口袋书6000余份、现场接待咨询职业病相关问题达百余人次,现场对用人单位从业人员培训300余人次,宣传受众累计380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4.普法、执法,宣传相结合,2023年河东区卫健委行政处罚办结案件共有230余起,罚没金额近110万,在行政处罚的实施中,秉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理念,在进行行政处罚的同时,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法律法规教育。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坚持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对于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中危害后果较轻的违法行为,依照《天津市卫生健康领域“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对适用《清单》的,主动进行普法宣传,采取告知承诺等方式教育、引导、督促其自觉守法,达到执法效果。
5.加强对管理相对人的培训。提高依法经营意识,组织开展游泳场所负责人培训、游泳场所自查及公示系统填报培训、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培训、医疗机构负责人约谈等多项培训活动,促进企业诚信自律和守法经营,提升辖区各类市场的法治化建设,扎实推进各项卫生监督工作。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普法推进力度和长效性有待提高,尤其是对外出务工人员及规模较小的民营企业、社会无业人员的普法教育存在“盲区”和“死角”。
(二)信息化建设和大数据的应用发展不足,运用法治思想解决问题上还不够灵活。大数据管理模型尚未构建,数据对比难以反映出深层次存在的问题,数据分析不够透彻,以执法量化指标促进执法效能的管理方法虽然已经开始探索,但实际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工作信息转换成管理信息的研究和应用较少。微信公众号利用度和关注度不高,向社会发布公告和互动做的不够,法治新闻宣传工作和信息调研工作开展的不够深入。法治新闻宣传工作及普法工作效果尚需提高,发布以案释法、普法小贴士等执法案例的数量相较以往虽有增加,但总量依然较少。“边执法、边普法”的执法模式应更加细化和完善。
(四)卫生监督机构现有编制人员无法满足卫生健康监督工作需要。编制61名,实岗41人,一线监督员仅28人,执法力量严重不足。
(五)职业健康管理和服务人群、领域不断扩大,劳动者日益增长的职业健康需求与职业健康工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突出。
(六)区卫健委从事职业健康管理的人员少,专业力量不足。区卫健委职业健康科非独立设置,工作人员兼职导致职业健康管理不能完全满足工作需求。
三、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按需调整区卫健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织全区卫生健康行业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卫生健康系统党委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列入领导干部大讲堂重点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3次6学时,有学习记录。履行出庭应诉法定职责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3次。全区各级各类卫生医疗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本单位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第一责任人,制定本单位学习计划。
(二)根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要求,按照区委组织部关于年度考核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紧密结合实际,卫健委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认真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切实增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思维意识,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进一步促进全委上下正本清源的法治氛围。
(三)卫健委党委年初研究制定本年度党员教育培训方案,组织开展卫健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以及卫健系统科级领导干部培训班等,扎实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章党规教育专题培训,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聚魂,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法治思维,不断增强卫健系统干部人才队伍的政治素质、履职能力,提升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四)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和民法典。卫健系统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宪法精神。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强化国家认同。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利用电子屏、视频设备、板报、公众号等宣传阵地每年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深入宣传民法典的重大意义,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维护人格尊严、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推动系统各医疗机构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主动落实民法典赋予的机构职责,自觉规范行政权力。加强对医疗机构民法典教育。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民法典专项宣传活动,邀请法律顾问专题进行民法典知识培训,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各医疗机构学习民法典,参与民法典知识答题,关注“民法典在线”公众号等。让民法典走到医务工作者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年底组织公务员、事业单位负责同志,由委机关法律顾问就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进行了宣贯培训。
(五)深入宣传与卫生健康有关的法律法规,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加快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打下坚实健康基础。我委切实把宣传《健促法》当作一项重要任务,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工作,通过举办培训班和专题讲座、网络培训和文书传递等方式,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学习格局。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卫生监督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日常绩效考核管理方案》,严管精准考评识别、激励干事创业,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效率。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建设,着力提高卫生执法技术手段。加强卫生监督队伍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加大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教育的力度,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监督队伍。
(二)推进三项制度落实。强化监督员科学执法意识,规范执法行为。借鉴典型的国家优秀“互联网+智慧卫监”模式,探索构建有效可行的大数据及互联网+监管体系。积极做好智能应用、平台建设、数据分析,信息共享工作,积极筹备各类办公、决策辅助app实现“掌上办公、掌上执法、掌上决策”,不断提升执法效果和效率。
(三)贯彻普法要求,深入开展卫生法治宣传和信息调研工作。通过“三微一端”多种形式向社会发布以案释法文章和普法贴士,使社会公众看的到、看得懂、看得深,提高社会公众对于卫生健康领域的知识水平和权利意识,同时促使各级医疗机构提高守法意识,向社会公众提供更为优质的医疗服务。
(四)在加强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的同时,落实普法的社会责任,重点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落实普法的社会责任制。加大对基层开展普法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提升普法水平,加大媒体工艺普法常态化、制度化。
(五)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督促和引导用人单位履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严格劳动合同、工作时间、工伤保险等劳动保障监察,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落实职业病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提升联席防护、监测评估、诊断救治和康复服务能力。
(六)深入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强化政府、用人单位、劳动者个人三方责任,进一步夯实职业健康工作基础,全面提升职业健康工作质量和水平。
(七)以成立区疾病预防控制局的机构改革为契机,积极协调区政府、区编办做好职业健康管理和职业健康执法监督的职能划转,依法做好定岗、定编、定职能工作,为完成职业病防治各项工作任务夯实队伍建设的基础,更好的服务于企业,使更多的接害劳动者得到有效健康监护。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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