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定期梳理总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展,推动做好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按照相关要求,对照《天津市河东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年-2025年)》中的职责分工,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我委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委领导作用,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1.落实党委理论中心组学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有关会议精神,并将有关精神理念在党委会上认真传达学习,组织中心组成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行政复议法》等重要法律规定,持续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廉政教育、安全生产等专题学习。截至目前,理论中心组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7次。主要负责人对各科室、各基层单位负责人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重点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内容进一步全面系统学习。
2.依托河东住建公众号,加大宣传力度。开设“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栏,发布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信息13篇,积极展示我委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河东区实施法治护航“十大举措”等经验做法、特色亮点和典型事例,持续掀起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热潮。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强服务,促进发展质量效益新提升。“栽树引凤凰”开拓新项目接续落地。稳步推进一机床、津龙湾、井冈山等三个已启动的城更项目实施,津龙湾、井冈山2个城更项目出让土地实现挂牌,一机床完成公园绿地土地划拨。东孙台、新开路及园区11-D、15号3个地块实现出让,汪庄子1号、振中路减速机厂一期实现挂牌。在谋划、储备和转储上下功夫,推动建筑业发展提质增效。
2.强管理,彰显城市建设管理新面貌。推进晨光西道、广东山庄路、晨阳道、万东路、大直沽十号路5条配套道路及管线完工。完成六纬路逸庭苑、明波公寓两个老旧小区改造,4部既有住宅加梯投入使用。积极打造红色物业,推进“美好家园”建设。开展扬尘专项治理“百日攻坚”,加大文明施工管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助力推进全面绿色转型的高质量发展。
3.强底线,推进风险防范化解新保障。开展“2023 春季清河湖”专项整治行动,组织抢险队员驰援西青抗洪抢险,争分夺秒在抗洪抢险救灾最前线顽强战斗。结合重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消防、地下燃气管线排查等重点工作,开展质量、安全政策法规宣传培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隐患整治台账,采取下达整改停工通知书、约谈、行政处罚等措施,确保安全稳定。
(三)着力打造优质营商环境
1.服务企业促投资,促进市场交易。召开“服务企业复工复产,促投资推动会”,完成了对大华清水湾、城投万欣城、上实仰山等重点项目现场服务工作,为企业解决了上实仰山项目2、8号楼因规划证号与附图不一致销售许可证进件审批受阻问题,使企业在最短时限内取得销售许可证。此外,建立了房地产交易周报制度,每周对我区房地产市场交易的成交量、成交面积、成交金额等进行的数据分析,助推我区经济发展。
2.组织策划房交会,促进开发企业销售。积极组织区内10个房地产在售项目参与房交会,策划、制作以“金创河东津韵家园”为主题的宣传推广片,展现河东区域文化特点、厚重的历史底蕴、宜居宜业的楼盘特色,帮扶房地产开发企业促进销售。积极组织11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参加2023天津秋季房房交会,其中万欣荷园、格调榴园、砚熙雅园、格调步庭、中海钻石湾5个项目参加线下房交会。
3.组织企业座谈会,服务走访重点企业。分批分组定期组织100家企业到委内座谈,交流有关经营、建筑业产值等状况。按照《河东区“双十”企业服务行动方案》,开展重点企业情况动态跟踪监测分析,切实帮助企业解决难题。
(四)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应对体系
1.做好汛前检查,开展防汛应急抢险演练。汛期前,集中对全区区管排水设施中易积水点位、重点地区的雨水设施进行疏通掏挖,对存在问题的排水设施及时修复,上汛前全部养护完毕,确保排水设施运转正常。组织开展了针对房屋排险与道路积水强排的应急抢险演练,严格落实“一处一预案”,按照指示对积水点位进行强排作业,做到“水不退、人不撤”,圆满完成每一次排水防涝任务。
2.做好应急排险,确保全区房屋住用安全。为保障全区房屋住用安全,依据《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条例》规定,工作中按照“应急高效、专款专用”的工作原则,组织房产服务中心进行现场查看核实,截至目前共收到街道来函113件应急排险项目,其中83个已完成现场查看核实工作。
3.推动房屋市政工程及防汛应急预案演练。加大对建筑工程施工、监理等责任单位以及房屋排险、排水防涝相关部门宣传工作,推动搞好专项预案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并结合项目实际,开展防高坠、防汛排涝、火灾防控等专项演练,增强员工防范能力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已推动嘉里中心二期项目、中海城市广场三期B地块完成工地消防及员工触电应急演练。
(五)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1.严格推进《河东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重大行政决策落实。《河东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已完成对社会公众征求意见、专家论证以及我区相关委办局街征求意见工作。共计反馈意见29条,均已采纳落实。12月已通过合法性审查并经区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重大决策事项于12月已经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计划2024年3月份进场施工,2024年10月份完成全部改造项目。
2.充分发挥法制审核、政府法律顾问作用,推进行政决策规范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法制部门严格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提出法律审核意见,并由承办部门做好重大行政决策记录。开展非制式合同审查、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案件审查、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查等,全年共审查各类法律事务400余件。
(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开展执法专题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1)举办《民法典》合同编通则专题知识讲座。(2)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题培训。(3)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市执法总队的《行政复议相关法律概述及典型执法问题剖析》培训讲座。(4)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我委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违法分包行政处罚案件的庭审。(5)召开“互联网+监管”平台监管事项认领工作推动会,并建立“互联网+监管”平台监管事项台账,确保我委监管职责不漏项。(6)组织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疑难案件研讨会。
2.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监督执法人员及时在执法信息平台录入执法信息,确保行政执法决定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凡涉及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均由法制部门审核把关,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听证程序的行政执法决定由法制部门召开相关部门会审会集体讨论研究,并报请主任办公会审议。
3.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2023年对我区建设项目发布各类提示信息500余次,召开专题会议15次,出动检查人员2000余人次,检查项目1100余次,下达整改和停工通知书330份,提出各类隐患问题1307条,均已督促各项目责任主体单位整改完毕。按照柔性执法要求,全年约谈项目65次,企业111家,负责人120名,提醒有关项目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年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5件,累计处罚金额28.11万元。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1.积极做好信访化解工作。2023年,委信访部门共受理群众来信(含网上信访事项)来访14585件,解决群众信访问题。充分发挥城乡领域联席办专班及委矛调作用,及时约访重点信访人。重新梳理重点信访人主要诉求,研究化解措施,落实包保责任,对排查出的信访不稳定因素和隐患,会同属事单位、属地单位切实做好稳控工作。
2.建设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开展对外法治宣传。以“老马工作室”党建品牌为抓手,打造组合普法宣传阵地,不断夯实普法依法治理根基。在“国家安全日”、“宪法宣传周”期间开展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在河东区桥园公园举办《宪法》、新《行政复议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20余次。深入大直沽街道进行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培训、金月湾花园社区进行普法宣传。此外,今年选送住房建设领域行政处罚、行政诉讼以案释法典型案例2件。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履行重大行政决策不及时。2023年9月22日武警天津总队保障部(阳新里平房产权单位)向我委提交《关于调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函》申请调整改造计划,将改造计划中的阳新里平房调整为奥兰里小区,10月31日河东区政府向市住建委申请调整该内容,故,导致未能按原定计划9月实施开工,该重大决策事项已于12月经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并公布。
2.尚未配备公职律师。在完成中央和市委、市政府部署的法治建设任务方面,尚未配备公职律师。今年我委法制科已有一名工作人员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具备申请公职律师条件,相关申请手续正在办理。
3.“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仍存在差距。目前执法改革尚未完全结束,较多工作职能尚未剥离,执法人员专业与监管领域匹配度不高,一线执法力量不足,无法有效的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1.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抓紧抓实。细化分解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清单,把法治建设纳入我委年度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明确年度法治建设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举措,并与各项工作任务一并部署落实。
2.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按照依法治区办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河东区住建委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办法》,我委主要负责人积极参加王金生诉我委强制拆除房屋违法一案庭审,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进行庭审答辩,力争化解行政争议。全年我委领导班子成员共出庭应诉27次。
3.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四个亲自”,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法治建设工作。组织各单位梳理本年度诉讼案件情况,按照案件类型逐一听取汇报,并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诉讼复议案件、执法工作等情况汇报。对于征收拆迁安置、行政赔偿、工程欠款等案件,主动过问、亲自与区属各相关单位协调,督促各相关单位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协调财政资金,尽快解决实际问题,履行生效裁判文书。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我委将全面贯彻落实《天津市河东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年-2025年)》精神和要求。一是加强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根据市委、区委法治建设工作要求,及时制定本单位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工作方案、工作举措,明确时间表、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建立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定期组织开展专题法治讲座。二是严格履行重大事项决策法定程序。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法治建设体系,严格坚持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制度,做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防范法律风险。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执法能力,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提升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四是规范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案件的办案质量。适时探讨跨部门联合执法模式,充分发挥执法人员的共同协作,试点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五是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强普法宣传。继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个性学法清单”,严格落实“以案释法”制度,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加大住房和建设领域政策法律法规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六是协调区国资委、嘉华集团督促所属征拆单位主动化解行政争议,并在法定期限内按照法院生效判决办理补偿安置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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