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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道街道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鲁山道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4-01-23 11:19

2023年,我街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坚持法治政府建设高位推进、率先突破,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委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鲁山道街道充分发挥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及时对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压实法治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带头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并将法治工作纳入街道年度重点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工作相关问题,狠抓考核评价和督察落实,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到街道法治建设的各方面、全过程。按照2023年天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督查河东区的反馈意见以及河东区整改方案,逐一对照查摆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针对市委依法治市办督察反馈我街道由1名非法律专业人员承担法制审核工作,专业性不足问题,街道已立行立改,并坚持做好法制审核人员动态管理工作。

(二)以提升服务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积极对接路劲集团,协助完成鲁山道25-26号地招商引资工作。以商招商,以企招企,利用襄阳商会、津贸投协会等企业资源,拓展招商渠道,目前已对接4家意向企业落户街道。持续开展“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上下联动开展重点企业包联服务、深入走访服务,倾听意见诉求,帮助解决痛点难点,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对辖区企业积极开展非法集资、警示教育、风险提醒,加强优化营商环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宣传,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定不移推进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年度累计走访路劲地产、路劲物业、稻和餐饮、安华物业、苑新菜市场等9家辖区企业。

(三)推进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

为不断深化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应对机制、依法处置能力和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切实做好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防范化解工作,结合街域实际,完善《鲁山道街道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汇编》、制定关于极端天气、特种设备事故、建筑工程事故等4项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组织体系,提升突发事件预防化解、应对处置能力,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建立由党政主要领导抓全面,分管领导包片到社区的领导包保制度,加强对分管社区及分管领域的安全工作监管,全年检查企业单位数量1467家次,检查发现隐患数量138项,完成整改数量138项,为辖区稳定发展夯实安全基础。

(四)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体制机制

我街道坚持强化依法行政组织机构建设,完善依法行政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指示要求,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对街道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发布、监督,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推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按照《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与君耀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聘用合同,选聘1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加强街道重大决策、重大工程、重大事项的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今年,法律顾问为我街提供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参与合同协议起草修改、行政处罚审核等工作60次。

(五)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提升综合执法人员素质能力。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执法重点领域法律法规的学习作为全体队员的必修课。积极参加区司法局和执法支队组织的法制培训,执法大队自行组织了法制培训12次,重点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天津市绿化条例》、《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新颁布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做到秉公、严肃执法。二是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2023年度鲁山道街道执法大队共巡查2100余次,共出动5400余人次,主要对占道经营、随意设置户外广告设施、违法建设、乱泼乱倒、损害绿地树木、道路运输污染、消防管理、生活垃圾分类等事项进行检查。共下达行政处罚决定83起,罚款金额共计32200元。办结案卷均已上传至执法监督平台。

(六)构建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新格局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组建全链条调解队伍,采取“请进来阵地服务”和“走出去上门服务”的方式,多维度、多层次、多途径开展矛盾纠纷调解服务。持续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在“你”身边活动,强化网格服务,将被动处理矛盾转化为主动发现问题,全年排查各类矛盾纠纷55件,调处化解率100%。充分发挥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作用,按照规范程序受理群众来访诉求,做好法律援助和法治宣传,引导居民群众合理合法地解决问题,聚焦重点信访问题,联合属事单位综合分析、研判、商榷化解方案,组织召开联调联处会议14次,全年共计接待来访85批次154人次,化解信访积案1件。高标准做好2023年全国“两会”、“夏季达沃斯”“一带一路”高峰论坛等重大敏感时期的维护稳定工作,严格落实处级领导包案制度,按照“四访”要求,定期约访下访信访人员,了解最新诉求,掌握实时动态,积极推进信访积案化解,坚决筑牢环京“政治护城河”。

(七)建设智能高效法治政府

充分发挥以居民为主、以有效凝聚、精准服务为特点的智能化社区治理平台作用,建立科学有序的社区,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米”作为建设“四个之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社区通的注册人数是16504人,街域家庭覆盖率82.63%,注册党员3506人,平台整体活跃度370131次,八个社区通过平台共开展了272次特色活动。为丰富居民业余文化生活、不断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坚强保障。“津治通”平台处理自行处置事件共63044件;问题上报1件;压实“四合四联”双向评价机制,持续做好走访入户工作,落实“六融八合”工作方法,依托“两个平台”提升基础治理效能,日常入户走访131791户次,各社区入户率基本达到95%以上。重点人走访2165户次,走访率达到100%,重点开展特殊群体帮扶工作、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力求做到信息掌握到位、矛盾化解到位、服务管理到位,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实现推进基础社会治理能力的全面提升。

(八)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一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保证法定公开内容公开到位。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公开应公开的相关财政信息,使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照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对街道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自查自纠,梳理稳岗就业、失业补助、救助政策、监督检查等方面文件政策,迅速整改问题,完善公开内容,共新增3条公开内容。进一步补充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及时更新机构信息,持续完善就业创业、社会救助、社会保险、财政预决算等版块内容,完善了发布时间自2017年以来的预决算正文内容共24条。二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充分发挥街道纪检监察工委职能定位,聚焦社区居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社区实地走访,采取个别谈话、座谈交流、调查问卷等方式挖掘问题,开展残疾人“两补”、自建房安全、惠民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改革等专项监督,盯住具体问题,监督推动落实,针对社区残疾人“两补”超期发放问题,督促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形成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前置核对机制,构建全链条监督闭环。2023年对全街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社区工作人员,主动约谈23人、警示谈话1人、提醒谈话10人、实施批评教育3人;处理问题线索7件,运用“一形态”7人,立案2件2人,开除党籍1人,政务处分1人,形成了“问责一个、警醒一片、教育一群”的警示效果。三是健全行政权力监督机制,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健全完善行政应诉工作机制,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或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等案件以及人民法院书面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案件,带领相关人员主动出庭,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

(九)汇聚推进法治建设更大合力

一是突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根据“八五”普法通知要求,制定年度学法计划,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机关党小组重点学习内容,督促相关人员每年完成不少于40小时的法律法规自学。强化全街各级领导干部按分管领域分级分类学习掌握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全面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组织全体干部参加“三个规定”大宣讲活动;组织开展党政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工作;街道58名公务员参加2023年天津市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切实提高了街道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突出“法律明白人”选拔培养。按照《河东区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施方案》要求,着力培养一支年轻化、高学历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队伍,通过遴选、审核、公示等程序,择优确定40人加入“法律明白人”队伍,并组织参加网上学习培训,均顺利取得结业证书。同时由区司法局为我街道8个社区逐一选配专业能力过硬的律师团队,按照点对点包保服务原则,入驻社区开展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矛盾调处等法律服务工作。三是加强法制审核人员动态管理。按照《河东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要求,对街道法制审核人员进行调整,指定一名具有法学专业背景人员负责法制审核工作,并由街道法律顾问予以协助。同时为规范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组织街道行政执法部门及法制监督人员深入学习《河东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明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范围、规范行政执法事项送审材料等内容。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还有差距。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学习上,还不够深入,对加强重大决策合法性要求重视程度仍有待提高,在推动提高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上,用力还不均衡。

二是以法治手段化解矛盾纠纷能力有待提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还需持续推进,不少纠纷争议在信访途径循环,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在实际学法用法中,没有充分借鉴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先进做法,造成鲁山道街道信访维稳工作水平无法得到有效提升。

三是法治运用力度不强。在指导实际工作中,运用法律不准确,法治人才缺乏长远规划,特别是在市级检查中暴露出我单位法制审核工作负责人缺乏相关业务知识和学习经历的问题,说明对法治队伍人才培养重视程度不够,责任压的不紧不实。

四是法治环境建设氛围不足。法治宣传还主要集中在机关和执法科室,社区社会层面的宣传强度不强,内容吸引力不佳,系统性不强,有碎片化现象,造成宣传效果不理想。比如在普法过程中针对性比较差,还不能通过差异化普法活动来解决干部群众个性化法律问题。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

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始终强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意识,认真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时传达区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各项文件、会议精神,健全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组织班子成员学法,今年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天津市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并组织开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专题培训,强化法治建设责任意识;严格贯彻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研究布置工作,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成效。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高标准推动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把法治教育纳入日常培训,牢固树立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意识。

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积极推广柔性执法制度,全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专业知识和党性修养学习培训、考核力度,努力提升法治建设队伍整体素质。

三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扎实开展。发挥“社区法律顾问”作用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和基层依法治理,强化沟通交流,增强履职能力。推行“预约制+线上”服务方式,探索实行“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对接模式,创新构建跨社区“组团式”法律服务新格局,以多元化法律服务满足基层法律需求。

四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提高行政服务效率。依法全面履行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职责,以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促进服务效能提升,推进审批服务高效化、便利化,营造更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五是法治教育宣传形式要多元化,要继续以多形式多途径进行宣传,采取宣讲会、LED显示屏、宣传栏、公众号等易于接受的方式进行宣传,以各种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方式开展活动,使社区居民通过不同渠道接受普法教育,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增强法治意识。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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