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大直沽街道办事处按照《天津市河东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的职责,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第一责任人职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方面
1、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传达内容部署贯彻落实,2023年理论中心组开展12次相关学习。街道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参加“天津干部在线学习”平台“习近平法治思想专栏”专题考试。全面推广“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实现基层党组织和有阅读能力党员全覆盖。街道63名党员领导干部和70名社区“法律明白人”参加天津市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成绩全部达标。
2、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大直沽街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传达会议精神、部署贯彻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党政主要领导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宣传、宣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街道各级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落实“述法”要求,推进法治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
3、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民营经济19条”等有关规定,积极解决招商引资、行业管理领域政策冲突问题,确保各项规定落地落实。
4、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公共服务。为加强平安直沽建设,街道党政领导分别与各科负责人和社区党总支书记建立了领导包案制度,并通过召开工作例会,与各职能单位建立了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共同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加强社区矫正人员、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和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预防犯罪工作。
5、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街道制定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等预案,各职能部门制定本部门相关应急预案,完善应急预案的持续改进和动态管理机制。重点领域和行业开展定期应急演练活动,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
6、加强宪法日等重大节日宣传。以12.4宪法日为龙头,在各层面组织开展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积极发挥公益律师和普法志愿者作用,累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60余场,派发各类宣传材料4000余份。
7、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践行“八五”普法新理念,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注重弘扬法治精神,培养法治理念,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引导青少年从小掌握法律知识、树立法治意识、养成守法习惯。
8、强化节能和生态环境保护。全面落实地方节能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没有发生《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的追责情形,街道按照职权,加大对违反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检查力度。
(二)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健全。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不断完善街道党政班子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凡涉及全局性、人事任免、大笔经费开支等问题,实行民主决策、集体领导,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加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力度。聘请资深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建立、完善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规范合法性审查程序,加强决策建议的合法性审查力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强化执法人员法制培训,全面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作用,2023年行政处罚案件共计89件。
2、规范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加强执法案卷评查。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优化和改进执法方式,注重说理式、“柔性”执法,落实“三步式”执法,以说服教育为主,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使广大群众自觉尊法守法。
3、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对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违法行为及时查处,没有因为执法不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情形。行政执法人员均通过执法资格考试上岗,每年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专业法等专题培训不少于40学时。
(四)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1、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对涉及选人用人、公共资源交易、大额资金和专项资金使用的事项,制订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持续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治理,深入查处老问题,紧盯隐形变异新问题,核准核实区委巡视发现的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2、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组织人大代表深入企业、社区、开展调查研究,收集人大代表建议,开展政协委员联系社区工作机制,强化政协委员的服务社区参政议政意识。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在相关平台或网站公开行政职权、执法资质、处罚决定等政务信息。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工作。实现了街道网格中心实体化运营,并依托网格中心建立了街道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街道处级领导干部每天带公安、司法、市场监管等驻街人员接待群众,组织134名网格员不间断走访“四失”、“五类”人员,通过“津治通”、信访、12345等渠道及时处置居民各类诉求,确保辖区安全稳定。
2、进一步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加强初次信访的受理办理,根据投诉内容做好分类,积极协调共管办、执法队、网格中心等部门,落实各方责任,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回应群众诉求。2023年办理网上信访件480余件,专项治理工作共2件信访积案均已完成。
3、完善重点人重点群体的包保专班机制。由处级领导带队、街道干部、社区网格员、民警组成稳控专班。对进京越级上访群众,街领导主动约访、下访,实施思想疏导;充分发挥吹哨报到机制,协调属事单位联合接待上访群众;按照总书记“三到位一处理”要求,对生活困难群众进行困难救助,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4、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街道执法大队在行政处罚过程中,依法告知相对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按照《河东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监督机制》,做好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2023年未发生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
(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大直沽街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传达会议精神、部署贯彻落实。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并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传达内容,部署贯彻落实。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宣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街道各级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
2、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班子成员要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并具备一定的法制理论水平,牢固树立法律权威的意识和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逐步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
二、上一年度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还不够深入,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还有待加强
虽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街道日常学习内容,但部分党员干部学习领会还不够透彻,表现在理论基本功不够扎实,工学矛盾处理不当,以知促行、以行促知、知行合一做得还不够。同时,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亟待提高,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待加强。
(二)普法宣传形式较为单一
日常普法宣传活动大多采取悬挂横幅、LED显示屏、发放宣传品等方式,受众人员有限,普法效果页不够全面,难以吸引群众关注,没有得到很好的推广,社会关注度并不高,普法效果不够明显。
(三)个别划转到街道的职权专业性强,执法难度很大
按照《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规定,街道综合执法职权为13大项,除了原有职权外,增加了劳动保障、文化、环保等方面职权,由于没有专业的培训和执法经验,执法难度很大。
三、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带头加强理论和法治学习情况
积极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领头雁”示范作用,带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将其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传达内容部署贯彻落实,年内组织十二次系列专题学习并向街道全体党员干部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2023年,街道63名党员干部积极参加“天津干部在线学习”平台“习近平法治思想专栏”专题学习考试,成绩全部达标。带头学习国家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中央、市、区委关于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各项工作部署。
(二)贯彻落实国家、市、区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情况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中法委【2022】5号)文件,充分认识市县法治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基础作用,切实增强谋划部署我街道法治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同时,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
2、按照《天津市依法治市2023年考评实施方案》,对照《河东区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任务分工台账》,我街道认真进行对标对表,对涉及的相关事项结合上口单位的工作要求,逐条细化措施,切实履行相关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我区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情况,将法治建设纳入基层治理总体格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同街道日常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带头依法办事,带头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三)推动解决法治领域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
1、按照市、区普法办持续深化实施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在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化解社会矛盾、推进居民自治中的作用,各社区法律明白人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开展微宣讲,注重运用以案释法、现场纪实等方式开展,2023年活动受众人群7800余人次。
2、组织学习《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具体内容,处级领导干部作为依法治区的“关键少数”,将《规定》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强化党员的法治意识、规矩意识。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引领街道工作全局,自觉把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项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
(二)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全面压实普法宣传教育责任,切实发挥属地街道执法大队和社区等基层作用,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把传统的普法方式和新媒体普法方式相结合,提高法治宣传面。
(三)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民营经济19条”等有关规定,积极解决招商引资、行业管理领域政策冲突问题,确保各项规定落地落实。深入贯彻落实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要求,明确“建机制、搭平台、补缺位、聚企业”的工作思路,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努力为企业营造优化便捷、优质高效、优美共享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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