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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司法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河东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1-22 11:00

河东区司法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河东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职能,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实现率先突破。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推进依法行政,提升决策水平。开展全市第三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通过在河东区政务网站开设“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专栏,编印制作《天津市河东区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地区创建工作报告》集中展示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河东区成功获评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区。落实《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动编制《河东区人民政府2023 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3项,强化动态跟踪督导,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审核备案工作,2023年共对1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按要求向市政府备案3件,开展涉及道路交通、行政复议等重点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2次,梳理形成《河东区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深化党政机关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全区公职律师单位达到36家,公职律师增长至66人,公职律师人员覆盖率提升至90%,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全年参与法制工作339件次。

(二)严格监督指导,规范执法活动。规范街道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行为,制定《关于河东区街道综合执法机关正确适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和免罚清单的指导意见》,汇总街道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事项144项、免罚清单86项。严格落实《天津市河东区2023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力度,2023年共开展专题监督49场次,全区各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职权履职率、人员参与办案率均达到100%。制定《天津市河东区2023年行政执法能力提升方案暨年度执法培训工作计划》,2023年共举办行政执法培训52场次,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考试完成率达到100%。强化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创新制定《河东区行政执法企业家监督员工作制度》,选聘首批行政执法企业家监督员10名,不断提升行政执法透明度、公信力。

(三)深化复议改革,化解行政争议。落实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专项行动要求,制定行政复议质量提升30项举措,修订完善《天津市河东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十项配套制度》(2023年版)。搭建行政争议多元预防化解平台,与河东区检察院签订《关于加强协作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工作的意见》,与河西区司法局、河东河西两地法院联合签订《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协调联动机制》,推动联动解纷机制发挥作用。在各司法所、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区法律援助中心普遍设立行政复议咨询岗,开展行政复议法宣传月活动,推行繁简分流、复议全过程调解,强化内部监督,行政复议便民高效优势进一步凸显。2023年,河东区行政复议接待中心累计接收行政复议申请171件,已办结行政复议案件141件,已办结案件调解结案率达到48%,行政复议首选率达到59%,90%案件在行政复议程序中实现“定纷止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有效衔接,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全面打造“党建引领、复议主责、各方联动、群众满意”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河东模式”。

(四)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发展大局。推进港产城融合发展,举办“律政企协同赋能 港产城融合发展”研讨会,拓展律师行业海事海商业务。推动5家企业设立公司律师,新注册公司律师12人。做优“律企同行 法护营商”专项活动品牌,开展“服务实体经济 律企携手同行”活动,在春华街道建成“民营企业家法治驿站”,2023年开展“企业家沙龙”、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等活动400余场次,帮助企业处理纠纷305件,挽回经济损失530余万元。区行政复议接待中心设置企业维权专线,受理涉企复议案件19件。1个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3个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68个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高效运转,实现企业法律咨询就近受理,构建企业身边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开展减证便民,首创先行推出公证“不打烊”、公证书免费邮寄送达等便民服务措施,“最多跑一次”公证服务范围扩大至180项。2023年,河东公证处共办理涉企公证323件,有效服务企业生产经营发展。

(五)发挥普法效能,强化法治保障。高标准做好“八五”普法中期推动,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全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指导各单位加强“共性、个性学法清单”学习使用,全区4336名国家工作人员率先完成网上学法用法考试任务。试点打造“六边形”街域法治宣传新模式,建成“法治护航新天地”河东区法治宣传教育实践基地,894名“法律明白人”全部持证上岗,精准开展“法律七进”活动312场次。会同天津师范大学共建现代公共法律服务理论研究与人才培训基地,168个社区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社区法律顾问聘用协议,117名律师担任社区法律顾问。构建“一个中心,十个工作站,十三个联络点”法律援助网络,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2023年河东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77件,挽回受援人经济损失357.88万元,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六)践行“枫桥经验”,深化基层治理。在全市先行先试培育打造“枫桥式”司法所,建成河东区司法行政“强基工程”实践基地,建成全区首家街道调解中心“宜和调解工作室”,推动打造“枫桥式”司法所“河东示范”。开展“‘枫桥经验’在河东”人民调解主题宣传实践活动,构建公调、诉调、检调、访调“多调对接”,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律师调解、行业调解多措并举的“4+3+N”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探索开展物业服务纠纷诉源治理工作,成立全市首家电力行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发展至26家。河东区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有效发挥作用,律师依法办理各类涉企劳动争议案件90余件。2023年,全区各人民调解组织成功化解矛盾纠纷2473件,各行政机关组织开展行政调解14320件,调解成功13931件。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坚决扛起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四个亲自”要求,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制定《河东区司法局关于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的工作方案》,第一时间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习近平法治思想政治轮训班,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在新征程上奋力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为题进行法治宣讲,“关键少数”带头学带动“绝大多数”自觉学。将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作为全年重点工作任务,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职律师人员覆盖率提升至90%,规范街道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行为,打造行政复议“河东模式”,河东区获评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区。贯通律师、公证、调解多项职能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做优“律企同行 法护营商”专项活动品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八五”普法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逐步转变,成立全市首家电力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先行先试培育打造“枫桥式”司法所建成河东区司法行政“强基工程”实践基地,大王庄司法所获评天津市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

三、当前工作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2023年,河东区司法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是与国内先进地区经验做法成效相比,在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差距:

(一)政府法治建设质效仍需提升。基层政府法治建设水平有待加强,依法行政意识不强,法制审核人员配备不足,行政执法人员能力参差不齐,程序正当观念、法律适用能力和执法规范化程度仍需提升,司法所协助开展街道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式方法仍需进一步探索。

    (二)营商环境法治保障不够精准。公共法律服务在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上探索不足,法律服务供需匹配不精准,要素资源融合不到位,特色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品牌培育力度不足,便民利企质效有待提升,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内容形式和供给模式创新上仍需加大力度。

(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合力不足。贯彻落实全国、全市调解工作会议精神招法不多,对推进诉源治理、深化警格网格融合中如何注入司法行政力量、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思考不足,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作用发挥不到位,在持续提升人民调解群众满意度和品牌影响力上仍需加大力度。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2024年,河东区司法局将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优势,全力推进河东区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

(一)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持续巩固全市第三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成效,项目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重点任务落实。制定公布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文件目录清单,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推进2024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用好法制审核人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顾问、企业家监督员“四支队伍”,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二)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制定河东区关于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和工作会商机制,落实年度行政执法培训计划、行政执法监督计划,全面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水平。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效能,指导行政执法机关制定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目录,严格适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开展街道赋权事项评估及动态调整,探索司法所协助开展街道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式方法。

    (三)高效化解行政争议。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推动成立河东区行政复议委员会,进一步健全理顺行政复议申请和受理程序,明确行政复议范围、落实复议前置要求。发挥行政争议预防化解中心作用,推行行政复议全过程调解、繁简分流措施,探索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新路径。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督促和行政应诉指导,提升行政复议争议化解率和群众满意率,降低“成诉率”和应诉案件“败诉率”。

(四)服务保障发展大局。全力构建海河东岸法律服务聚集带,加强律师事务所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建设,培育海事海商专业服务机构,拓展涉外、金融、知识产权等高端律师业务持续壮大律师队伍。织密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律师资源库,在商务楼宇、产业园区推动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推进公证服务产品迭代升级,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从便捷向长效升级。

(五)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深化年活动,持续推进“枫桥式”司法所建设工作,推动“依法行政”职能有序向基层延伸。推动建设多层次、宽领域、广覆盖的人民调解网络体系,在春华街道、大王庄街道试点开展物业服务纠纷诉源治理工作,推进电力行业纠纷多元化解。推进新时代全民普法,因地制宜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推动普法依法治理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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