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升服务能力,全面优化政务服务
一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与区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在重要节点对我区清真食品经营企业进行检查,全年共检查41次。为76家经营商家完成备案续期。全年共接办“12345便民热线”20件,妥善解答群众来电来访,帮助群众解决疑难问题,并迅速办结反馈。
二是优化政务服务,持续优化审批服务方式。通过与街道、社区联合走访入户以及与市场监管所联合集中备案等方式,大力推进我区清真食品备案工作进程,为33家清真食品商户完成了备案,委托街道送证上门,让群众少“跑腿”,全年共办理15件民族成分变更审核,全部做到立等可取。强化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体系建设,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持续推进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按照民族宗教领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民族宗教领域各类风险防范机制,全年3次召开民族工作协调机制会议和宗教工作协调机制会议,部署相关工作。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法》《国安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讲,提升各场所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
(三)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行政执法体制权责统一、权威高效。在执法过程中,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大力推进联合执法,与公安等部门实现线索信息共享,处理结果互认。执法过程中主要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管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及时进行复查,保证问题整改到位。
二是严格执行“三项制度”。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规定。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制度,主动向执法对象出示执法证件,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执法过程中,均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过程全程通过执法记录仪记录,并进行集中储存,依法依规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定期将执法检查情况录入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
(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扎实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围绕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等内容,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广泛学习宣传,在全区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答题活动,截止活动结束浏览量2.18万人次,参与答题量1.54万人次。在“河东统战”公众号开设“宣传月”专栏,发布民族宗教各类宣传内容11篇,各单位利用政务新媒体积极进行转发。第七中学西藏班开展国家宪法日主题宣讲活动,西藏班学生分享宪法学习感悟,师生共同交流;第四十五中学新疆班开展“宪法宣传周”讲座,为新疆班学生介绍宪法制度建设和宪法实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区民宗委与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在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面向我区清真食品经营商户联合举办培训讲座宣传活动2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清真食品备案服务指南》等宣传材料进行讲解宣传。
二是加强宗教界人士法治宣传教育,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区民宗委召开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会议,组织与会人员集中学习《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并民宗委购置一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书籍赠送各宗教活动场所、上杭路聚会点和修女院;荐福观音寺组织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活动,全体僧众共同学习《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区伊协组织全体班子成员集中学习《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在国家宪法日当天,各宗教活动场所举行升国旗、唱国歌仪式,切实增加宪法宣传周仪式感。在重要节点深入各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执法检查,全年共检查79次,执法检查过程严格按照《宗教事务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确保行政职权履职率达到100%。
二是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培训、落实普法责任制。为进一步提高基层民族宗教干部业务能力,积极开展送课下基层活动。为街道领导班子成员、社区民族宗教工作联络员、社区网格员和综合执法等人员进行授课,课程中以案释法,图文结合,生动形象,普法效果大大提升,全年共举办相关培训4场,培训200余人。
二、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普法宣传力度有待加强。群众对民族宗教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了解较少,相关法律意识淡薄,容易出现违法而不自知的情况。基层民宗干部对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理解不够全面,无法将理论学习融入工作实践。普法宣传方式主要通过海报、标语、公众号等形式开展进行,影响范围有限,难以在群众中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气。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区民宗委主要负责同志在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专题会议上对《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宣讲。全年深入区内各宗教活动场所开展调研检查79次,认真做好法制宣传工作,增强宗教界人士尊法、学法、普法、用法的意识。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增强建设法治政府的责任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战略地位,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2.持续优化审批服务方式,严格落实事中事后监管。继续做好清真食品备案及民族成分变更审核工作,对已备案的清真食品企业加强监管,及时督促到期企业按时续期,在重要节点继续实行与市场监管局联合检查制度,维护好清真食品领域和谐稳定。始终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的工作原则,进一步落实宗教工作主体责任,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增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监管监督,加大宗教节日期间的执法检查频次,引导宗教团体发挥积极作用。
3.创新方式方法,扩大普法宣传范围。依托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探索更加有效有力、形式新颖的普法宣传方式,如号召各宗教场所在重要节庆期间举行升国旗唱国歌仪式,充分利用新媒体和窗口服务单位对外宣传优势,积极调动全区范围学习《宪法》《民法典》《宗教事务条例》《天津市宗教事务条例》《天津市城市民族工作条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积极性。深入各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适时组织各场所举办反恐、应急、消防等演练,配合区反恐办加强对宗教场所的反恐工作责任落实检查工作。加强基层民宗干部政策法规的培训,继续深入各街道开展专题宣讲,切实提高基层民宗干部依法依规处置民族宗教相关问题的能力。
河东区民宗委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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