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局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天津市河东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下简称《纲要》)要求,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不断深化依法统计和依法治统,有效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各项工作均取得积极进展。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理论引领精心安排部署。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对我局法治政府创建工作从依法决策、文明执法、依法监督、统计宣传服务等方面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努力打造法治、廉洁、效能、诚信的新型统计机构。
2、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完成年度统计领域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全年开展本部门双随机执法检查18次,检查结果公示率达 100%,新增单位执法检查6次,“回头看”执法检查3次,涉外调查和重点检查3次,全年共计完成30次统计执法检查,其中对1家做出警告的行政处罚,8家做出责令改正,有效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执法单位抽取中加入信用分级分类因素,科学覆盖A\B\C\D信用等级抽取单位。
(二)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
按各项制度要求梳理统计具体工作。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做到依法决策,严格执行市、区关于规范性文件管理的相关规定,除合法性审核外,严格执行集体讨论决策制度,配合区司法局做好备案审查。统计法制部门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相关文件进行规范性审核,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政府决策中的把关作用。严格遵循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我局统计基础工作的需要,做好清理工作,确保文件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三)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1、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依法依规做出重大决策。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流程,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法定程序,保障决策科学性。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监督,接受相关的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审计,严格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
2、充分发挥我局公职律师作用。公职律师参与我局案卷评查、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审核,参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帮助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及相关法律事务,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四)坚持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1、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对职权范围内的公共事项在对应网络上公开并及时更新。认真做好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的具体抽查工作,按要求对2024年统计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公示。所有行政检查结果全面及时准确上传“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天津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天津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完成结果回填。
2、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我局拥有法制审核人员3名,符合不少于本机关执法人员总数5%的原则配备法制审核人员要求,其中1名法制审核人员具备法律职业资格,为我局的公职律师。目前针对全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由行政执法事项的执法人员提出申请,由法制审核机构(综合科)对相关内容做出法制审核,最终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3、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强化统计系统执法队伍建设,2024年通过考试新增执法人员4名,当前已有11名干部取得国家统计执法证。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深入学习国家安全法、宪法、民法典、行政复议法、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公共法律知识线上培训考试,平均成绩97.5分,及时对典型优案和示范差案的通报进行学习研讨,落实以案释法长效机制,开展案例剖析专题培训,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参加市局统计执法检查业务培训、召开专题执法检查业务培训,提升统计执法人员办案能力。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有效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和制约。按照区司法局和市局要求进行案卷评查,并将评查结果反馈到具体执法人员,健全《区统计局办理统计举报工作制度》,畅通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和情况通报途径,执行《天津市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倒查及责任追究制度》。在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中,认真总结中期工作,按照全区部署开展涉企现场检查事项专项清理,提升行政执法整体水平。
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要求做好政务舆情工作,杜绝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的行为,推进政务诚信建设。
3、全面推进统计监督效能。区统计局落实中央《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层层压实责任,实行在区管干部提拔过程中,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一票否决制”,贯彻落实《关于建立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的办法》,并就有关情况及时向区委、区政府进行汇报。加强和区委巡察办、审计、财政、纪检监察部门的贯通协作,形成多方监督合力。2024年天津市统计局第3统计督察组进驻河东区开展统计督察具体工作,督察期间,督察组向我区下达调阅单38批次52项,确认单17项,均按照督察组规定时限上报。
(六)深化普法和依法治理
我局深入实施贯彻“八五”普法规划,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充分利用“12.4”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日等关键时间节点进行宪法、统计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年度三次在党校主体培训班次宣讲统计法。结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新修改《统计法》等重点内容,局内电子屏作为普法宣传阵地,滚动播放普法宣传,设置宣传展板,在重要商业综合体、大型写字楼进行现场宣传,在政务服务中心、金融机构网点、大型综合体酒店等户外屏幕滚动播放五经普宣传标语。
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执法手段相对单一。在执法过程中,传统的实地检查、查阅纸质资料等手段仍占据主导地位,对于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辅助执法的探索不够。如在面对海量的统计数据和复杂的企业财务数据系统时,缺乏有效的数据挖掘、比对分析工具,难以快速精准发现数据疑点,执法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
企业依法统计意识仍需加强。尽管通过持续普法宣传,企业对统计工作的重视程度有所提高,但仍有部分企业依法统计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个别企业统计人员不固定,报表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造成统计违法;或者存在对统计执法检查存在抵触情绪,不配合提供资料、拖延整改等问题,给执法工作带来诸多阻碍。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
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担当法治建设领导者角色,充分认识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加强对依法治统工作的领导,坚持将统计法治建设与中心业务工作相互融合、共促发展。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工作,及时解决法治领域重点难点问题。
(二)带头学法用法
以身作则,结合统计工作实际,不断提升推进法治建设的创新意识和工作方法,积极参加各类法治培训、讲座,局主要领导同志带头宣讲新修改《统计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法规等知识,并组织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带动全体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形成。
(三)推动工作落实
局领导班子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亲自抓重点法治任务落实,对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执法改革等关键环节严格把关,积极推动区委、区政府把防惩统计造假工作情况纳入相关报告,向上级部门进行汇报,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督促各科室依法履职,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各项工作,将法治建设任务细化分解到岗到人,建立定期汇报、督查督办制度,确保任务落实。继续坚持和完善工作机制,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责任落实到位,严格推进依法执政,依法履职,严格公正执法,不断优化法治环境。
深化法治思维培训。把统计法治宣传落实到位,结合年定报培训做好以案释法、法规解读,结合 “法律七进” 活动,组织开展法治讲座、模拟法庭等实践教学,全年开展各类现场普法活动,切实增强干部群众法治意识。不断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创新载体,营造我区良好的依法统计氛围,满足各方面的法律需求。
夯实基层法治基础。加强基层法治阵地建设,推动街道法治宣传阵地建设进程,为群众提供便捷法治服务,打通法治建设 “最后一公里”。加大法治宣传和法治培训力度,尤其是执法人员和专业人员的法律法规政策知识及专业业务知识的学习;持续坚持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组织对街道、重点部门、“四上”企业等开展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核查工作,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加强各级统计人员现场指导统计业务的能力。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