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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生态环境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天津市河东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1-20 17:33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天津市河东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依法认真履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职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区生态环境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2024年度,局党组先后通过党组会议、中心组学习、研讨交流、撰写体会等方式开展11次专题学习,坚持用理论武装头脑,持续深化思想认识,多次在局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科学指引,推动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化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作用,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坚持法治建设和生态建设同部署、同推进。在2024年3月7日河东区生态环境局第5次党组会议上,传达关于2月29日区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并对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提出要求,必须坚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绝对领导,紧紧锚定法治建设目标要求,为河东区法治政府建设贡献力量。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全面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结合河东区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强化科室协调联动,明确任务目标和工作责任,结合日常检查、突击检查、双随机抽查、信访检查等形式加大辖区内企业的检查力度和检查频次,严厉打击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2024年度,针对大气、水、危险废物、核与辐射、建筑施工噪声、排污许可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行动,加大生态环境管理力度,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保障河东区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2.强化排污许可监管工作。强化第三方辅助执法、非现场监管等手段,严查排污许可证未按证排污、降级管理、超标等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证后监管执法水平,共计现场检查企业116家次,非现场检查163家次,辖区内45家持证单位全覆盖。对违法行为立案3起,下达责令改正决定书3起,督促企业整改到位。

3.做好正面清单企业管理。严格落实《天津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积极践行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做好14家正面清单企业管理工作。召开正面清单企业座谈会,对守法良好的企业减少检查次数,对多次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单位加大检查频次。

4.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组织相关单位按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十类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在河东区全区范围内开展案件线索排查。2024年,排查市环保督察件2件、环境行政处罚案件71件、信访投诉举报1025件,进行日常监管执法巡查773件,共计排查案件线索1871条。累计启动生态损害赔偿案件2起,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29200元,均已赔付完毕。

5.完善依法化解纠纷机制。2024年度我局共受理信访件1693件,与2023年同期相比下降了15.73%,群众信访显著降低,受理率与答复率均为100%。针对群众信访问题,采取一月一梳理,一季度一分析,半年一总结的模式,每季度按照信访种类、高频点位、问题成因等多维度细化梳理,汇总形成“数据+分析+工作建议”的信访分析研判报告,对重复举报、疑难复杂、群众关注度高的信访件进行集体讨论,剖析其中原因,交流解决办法,逐个击破信访难题,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信访难题化解方案。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河东区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东生态〔2019〕47号)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按照《天津市生态环境执法案卷目录清单》及市生态环境局的指导规范制作执法文书,使用移动执法记录仪进行全过程记录,做到检查证据即拍即传,保障执法过程记录合法真实。

2.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2024年度,累计开展检查5600余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万余人次,共对环境违法行为累计立案81件,下达责令改正决定86件、行政处罚决定43件,累计下达行政处罚200.58356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9.466794万元。对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内容在政府网站进行全文公开,并将被处罚单位的信息上报信用公示系统,已全部公示公开。

3.规范适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全面落实依法行政,严格落实《天津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适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和《天津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不予处罚相关规定的案件,经过法制审核和案件联审会议集体审议,依法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2024年,累计作出不予处罚决定47项,免罚金额268万元。

4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力度。2024年河东区通过天津市移动执法系统累计抽取“双随机 一公开”企业168家,均已完成现场执法检查,发现13处轻微问题已指导纠正,发现2家单位存在问题并进行立案。所有检查结果均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双随机、一公开”平台上录入并公示。使用天津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修订完善数据库并按比例抽取检查对象6家,匹配执法人员12人次,发现1家单位未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发现1处轻微问题已指导纠正。

5.创新行政执法方式。秉持“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理念,持续优化执法方式,提升精准执法水平。一是注重新技术新装备应用,利用无人机、走航车、在线监测、远程喊停、监控平台等科技手段,将非现场执法与现场执法相结合,做到区域全天候立体式巡查管控,为生态环境从“治”理到“智”理的转变注入强劲动能。二是推行“柔性执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开展“送法入企”活动,累计发放各类明白纸700余份,帮扶约谈企业160余次。

6.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2024年区生态环境局共有持证行政执法人员64名,包括新增7名,注销执法证2本。组织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就“共性学法清单”和“个性学法清单”开展学习培训,参与公共法律知识线上培训考试,全局考试平均成绩97分。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责任,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本年度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参与办案率100%,执法职权履职率100%。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主要领导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带头讲法、年终述法、履行旁听庭审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制度,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坚持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列入本年度工作安排,并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职报告。2024年12月18日以“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体系”为主要内容,开展主要负责人讲法治课活动。

(二)坚持依法依规决策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注重听取律师的意见和建议,对推进局依法行政工作起到重要的作用。聘请我局法律顾问,坚持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重大决策程序,就我局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坚持民主集中制和评估评审制度相结合,依法依规开展决策活动。2024年,累计召开十五次案审委员会议、十四次案审组会议,对81起案件进行集体审议。

(三)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本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

严格落实《河东区生态环境局关于贯彻落实区“八五”普法规划 组织开展生态环保法治宣传教育的工作计划(2021-2025年)》,全面部署生态环境领域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紧紧围绕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等环保中心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特别在元旦、春节、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国际无废日、六五环境日、全国生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组织相关单位参与环境教育宣传工作,重点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天津市生态文明教育促进条例》《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线上宣讲、分发宣传材料、环保设施单位免费向公众开放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社会各界不断增强环境法治观念和守法意识,营造生态环境保护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行政执法水平还有待提升

环境行政执法专业性强、难度大、种类多,环境法制审核工作量大,要求标准高。当前生态环境案件数量逐年增加,案件办理难度不断提升。对于少数疑难案件存在执法经验缺乏问题,且从事法制审核工作人员仅1人,环境执法及法制审核力量不足以应对日益增多的环境违法案件。

(二)法治宣传效果有差距

对法治宣传教育投入不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以线下活动、发放宣传资料为主,法治宣传形式单一,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不强,没有充分发挥新媒体普法优势,拟制针对性强的普法宣传措施不到位。普法宣传工作队伍不够稳定,存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人员少、兼职多、流动性大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实效。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指导推动我局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从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等三个方面,落实各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进一步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狠抓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持证上岗制度,规范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过程,确保执法参与率达100%。落实查处分离、法制审核的制约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创新培训模式,定制培训计划,结合工作实际持续开展培训工作,全面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

(三)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方法

加强法治文化载体建设,依托本地主流媒体,充分运用政府官方网站、公众号,利用新媒体新技术的优势,有效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加强法治宣传专业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在执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活动,运用典型案例,开展生动直观的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线上新媒体优势,创新普法宣传形式,丰富线上普法内容,借力新媒体引领普法新常态,通过切实有效的普法宣传,把法律知识真正送到百姓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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