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河东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依法履行财政职能,高质量推进法治财政建设。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财政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一是坚持服务大局,依法依规加强收入组织。严格落实延续优化实施的税费优惠政策,突出对实体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支持,为经济回升向好提供强劲助力。通过深化财税协作加强税收保障、挖掘非税收入潜力、加大资产盘活力度等措施,探索开源增收新渠道,科学组织财政收入,确保财政运行可持续。
二是优化支出结构,提升资金资源配置效率。树牢依法理财理念,坚持政府带头过“紧日子”从严从紧编制支出预算,依法依规把好支出关口,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加大各类资金资源统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按照轻重缓急强化分类保障,促进全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三是坚持底线思维,加强风险防控。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严控政府债务率。强化全口径债务监测监管,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加强地方金融监管和金融风险防范,开展地方金融机构的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组织对小额贷款公司和典当行的年审评级工作,进行日常督导检查,确保地方金融机构依法合规经营。
四是深化财会监督,依法强化财政职能作用。聚焦财政职能,制定河东区关于落实《天津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的举措,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代理记账机构专项治理等共计13项监督检查。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打造“三函四监督”工作模式,充分利用财会监督常态化提示机制,向各部门发送提示函共计43次,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财政政策执行效果。
五是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政采领域营商环境。以进一步优化区域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为目标,组织2024年度代理机构线上培训,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和代理机构专项检查工作,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绿色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政策,积极为市场主体打造安心的投资环境、顺心的办事环境和放心的经营环境,持续优化政府采购流程、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加强政府采购监管,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六是深化金融服务,助力区域产业发展。积极对接“金融服务产业链群”龙头企业、优势企业,发挥总部引领作用,走访渤海银行,重点服务渤海银行金融科技和渤银理财加速转型振兴和扩大业务规模。落实《河东区2024年挂牌上市工作安排》,联合天津OTC、券商为辖区企业开展挂牌上市融资服务座谈会。调整优化挂牌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成立上市后备企业服务专班,围绕重点后备企业的需求,联合开展帮扶服务,针对性解读证券法等法律法规,推动企业加快挂牌上市步伐。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实行行政执法资格管理,根据人员岗位调整情况做好行政执法资格动态调整工作,实现重点执法科室全员持证,业务科室一般不少于2人持证;组织3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参与公共法律知识培训、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
二是规范财政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河东区财政局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若干措施的方案》,夯实执法主体责任,遵循财政行政执法全流程的程序要求和时间节点,严格执法文书使用,按要求通过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归集案件信息并做好案件公示,进一步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推动执法行为合规高效。
三是规范执行裁量基准。严格落实《天津市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及其适用规则,针对财政部门全部行政处罚职权事项,细化量化处罚幅度,在会计监督类、政府采购类、一般财政违法行为类等各领域执法工作过程中对照处罚裁量权基准严格执行,最大限度统一执法尺度,防止出现过罚不相当、类案不同罚等问题。
(三)强化财政普法质效
一是聚焦重点,集中组织专题普法活动。结合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誓制度、开展法律法规专项答题,结合法治宣传热点更新宣传栏、显示屏,为机关干部学法营造良好的氛围,在财政系统内掀起学习热潮,提升财政干部不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是重点推动财政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制定“谁执法 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财政法律法规的普法责任,明确落实到各相关业务科室,通过深入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解读宣传,强化财政干部和财务人员法治学习培训,促进执法与普法的有机融合。
三是开创丰富多样的普法场景。增进与驻区金融机构、对口社区的沟通交流,拓展了多种普法场景。联同公安河东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深入社区、养老院面对面开展防范非法集资普法宣传讲解;联合区政务办、区人社局联合举办政企银对接会,邀请邮储河东支行、工商唐口支行、浦发浦悦支行等驻区金融机构,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中标企业,讲解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惠企政策。普法场景得到极大丰富,普法成效明显提升。
(四)推进依法行政体系建设
一是推进政务公开依法有序规范。落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公开经本级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批准的政府预算、预算调整、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报告,提高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市区相关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征收管理,及时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依法公开,提高收费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优化行政裁决工作机制。在受理政府采购投诉工作中做到准确分类处置、及时响应处理、全面公开信息。针对情形较为复杂、专业性强的投诉件,开展“风险审查”,建立法律顾问、外聘专家“双介入”工作机制,邀请法律顾问、外聘专家深度参与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处理工作,有效降低法律风险,2024年我局正式受理并依法予以裁决事项6件。
三是规范开展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信息公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以及行政复议诉讼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最大限度地防范违法行政于未然。本年度,我局累计开展各类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67件。其中,行政裁决6件,依申请信息公开答复4件,行政复议2件,重要法律文书、合同、协议37件,其他事项18件。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政治统领
深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要工作部署,带领局领导班子成员循法而行、依法而治。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多次专门研究部署财政法治相关工作,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落到财政工作中,将法治财政建设贯穿于财政管理各个环节。
(二)以身作则,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针对今年以来新提任领导干部较多的工作实际,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严格落实局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法治课,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心入脑、走深走实。
(三)集体领导,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不断深入
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的有关重大问题,对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公职律师配备、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等重点工作进行研究,扎实推进法治财政建设的目标任务落地见效。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财政事务的能力还有待提高。依法依规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的创新招法举措还不多。在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并运用到财政工作的实践上有差距,面对新形势新要求,通过法治思维方式破解难题的能力不够强。
二是行政执法工作还有短板弱项。执法人员法律专业素质有待提升,在规范制作、使用行政法律文书时存在瑕疵。行政执法工作相关设施设备相对滞后,行政执法记录仪、录音笔等行政执法专用装备配备不足,调剂使用空间较小。
三是财政重点领域的普法工作与日常管理融合不足。财政重点领域的业务培训、执法监督、案件办理过程中,开展法治宣教的形式较为单一,宣传方式有待进一步拓宽和丰富,普法宣传覆盖面、影响力度还不够,普法对象参与普法活动的积极主动性有待提高。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河东区财政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与年度法治建设任务相结合,扎实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为创建更高水平法治示范区贡献财政力量。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集中培训和法治讲座,持续推进财政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提升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水平
着眼规范财政业务办理流程,扎实开展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从源头筑牢法治堤坝、消除风险隐患。依法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等案件,按时提交答复书、证据和依据等材料。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做好法律服务保障,实现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性文件管理、法律事务办理的标准化管理,推进依法履行法治财政管理职责,提升法治财政管理水平。
(三)规范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
严格遵守行政检查调查和行政处理处罚的程序、证据要求,规范执法文书使用,提升取证工作质量,加强案卷归档管理,持续做好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推进执法信息归集工作,切实规范执法行为。加大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充实执法工作人员力量,推动执法办案能力和执法质量双提升,保障执法工作正常开展。
(四)创新提升财政普法工作质效。
发挥财政普法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中的辐射带动作用,积极拓宽普法思路,创新普法载体,从财政普法与干部教育融合、财政普法与党建活动融合、财政普法与业务推进融合、财政普法与服务型执法融合四个方面下功夫,探索创新精准普法新模式,为法治财政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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