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东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高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提升依法决策水平。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文件清理、后评估等制度机制,全年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14次、文件备案1次、专项清理3次、后评估3次。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推动编制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3项,强化动态跟踪督导,严格落实各项程序规定,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组织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书面研提法律意见,全年3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以文件形式作出并向社会公布。以高效法律服务保障依法行政,深化党政机关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全区公职律师单位38家,公职律师81人,公职律师全覆盖工作全市排名第3位;选聘新一届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团,法律顾问团全年参与法制工作718件次,为政府依法决策提供有效法律服务。推进机构改革,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和组织结构,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深入推进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对5个部门的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涉及职权事项210条。
(二)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聚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落实国务院13个“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推出10项区级特色“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场景,政务服务“网上办”“马上办”“一次办”比例均在97%以上。持续优化诚信建设,182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维护市场环境公平有序,“双随机、一公开”考核位列全市第一档。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区内企业成功实现知识产权实缴注册资本2000万元。提升企业信贷获得便利化水平,存贷款余额达3700亿元。推出公证便民利企服务清单,加大涉企法律服务供给。有效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实有各类经营主体超7.7万户,同比增长5.9%,注册资本(金)超2800亿元;外资企业新注册46户,同比增长12.2%。春华街道商会获评国家和市级“四好”商会。
(三)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稳步推进街道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开展街道行政执法赋权事项全面评估,提出建议回收事项18类47项。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培训、监督“双计划”,全年开展行政执法培训61场次、专项监督74次,印发《关于推动司法所协助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司法所协助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区、街两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基本建成。加大依法行政监督力度,及时向被纠错行政机关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配合,被诉各区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持续保持100%。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安全生产领域举办行政诉讼“模拟法庭”活动提升行政应诉质效,生态环境领域推行“柔性执法”帮扶约谈企业160余次,市场监管领域执法案件获评“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电梯安全筑底行动典型案例”、2024年天津市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卫生健康领域执法案件获评国家疾控局2023年度公共卫生监督优秀案例,文化市场领域执法案件获评2024年第二季度全国“扫黄打非”重大案件,河东区行政执法经验做法多次受到市级及以上主流媒体报道。
(四)着力构建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新格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高效联动,成立河东区电力行业纠纷调委会、河东区退役军人事务纠纷调委会和河东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委会,打造“老兵调解室”“杭安调解工作室”等特色调解室,在春华街道、大王庄街道试点推进物业服务纠纷化解工作,成立京津冀电力行业劳动争议调解联盟,获人社部肯定并在全国重点领域推广。全年各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4888次,成功化解矛盾纠纷2748件。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成立河东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形成16项复议配套制度,会同河东交警支队建立道路交通类行政复议案件案前处理工作机制,推行行政复议全流程调解,全年河东区行政复议接待中心累计接收行政复议申请673件,已审结行政复议案件574件(包含结转案件),其中调解结案89件,行政复议案件按期结案率100%,一大批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
(五)深入推进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全力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梳理整合防汛、防震、抗震、减灾等议事机构,组建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督促灾种牵头响应部门及各街道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组织体系,制定区级各部门应急指挥体系卡汇编。狠抓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建设,组织校园食品安全、防汛抢险、安全生产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多项应急演练活动,全面检验重点领域安全事件处理能力以及各部门紧急响应水平。强化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组织涵盖灾害救助、气象、防汛、防震、应急处置等多个领域的业务培训,提升基层工作人员对各类灾害的预判能力及应急实战技能。
(六)全面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动落实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区政协民主监督,全年办理市“两会”建议提案16件、区“两会”建议提案167件,办复率及满意率均为100%。加强财会监督,制定河东区关于落实《天津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的举措,打造财会监督“三函四监督”工作模式,向各部门发送提示函50件次。有效发挥审计监督效能,提出审计建议47条,制定《关于建立河东区总工会与河东区审计局工会监督与审计监督协同贯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机制的意见》,深化贯通协同。加强行政执法常态化监督,行政执法监督协同法治督察、复议监督、纪检监察、社会监督等力量开展联合监督28场次,区行政执法企业家监督员受邀参与联合监督28人次,行政执法透明度、公信力有效提升。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区政府网站发布重大行政决策结果3项、行政决策意见征集8期、区政府常务会信息28期,邀请公众代表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1次,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全年网民通过北方网“政民零距离”栏目留言件按时回复率100%。
(七)持续建设智能高效数字化法治政府。持续构建“智慧河东”新格局,深化河东区智慧城市运营指挥中心建设,成立北方大数据交易中心河东分中心,建设全市首个海洋类数据专区。建立河东区政务数据“1+2+7”制度规范体系,推动“首席数据官”及政务数据共享工作。市场监管创新建立“智慧监管平台”,探索可视化非现场监管场景,覆盖377户经营单位,利用AI技术实时抓拍并预警提示食品安全问题700余次。政务服务在全市首创可视化“纪检+监管+企评”数字管理系统,积极推进“智慧佐证”审批,数字化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明显。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切实增强战略定力。区政府主要领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领学促学作用,区政府常务会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审计法 为法治政府建设助力护航”、“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天津市国家工作人员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重点条文及题库》等内容进行集体学法,全力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
(二)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纵深推进。区政府主要领导率先垂范、盯紧靠上,在区政府第107次常务会上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高质量推进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为主题进行法治课专题宣讲,组织召开区政府常务会7次研究法治领域重点工作,就部署推动好各项法治任务累计批示20余次,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走深走实。
(三)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以法治服务保障大局。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区政府常务会专题听取街道主要负责人述法报告。谋划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连续三年编制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年度重点工作台账,2024年度承担全市重点任务3项,制定8项落实举措,按季度压茬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落实,持续推动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再上台阶。
三、存在的不足
(一)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党员干部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深入,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待加强。部分行政机关将“依法行政”片面理解为“走程序”“发文书”,依法履职存在短板,行政执法质量有差距,因履职不积极、不主动导致行政诉讼败诉的情况仍有发生。
(二)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引领作用有待进一步强化。从整体上看,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入全市前列,但大多数工作仍是完成上级部署的基础性工作,组织推进创新性、试点性工作的方法举措不多,距离成为全国示范项目或全国性试点有差距。
(三)基层法治建设力量有待进一步增强。在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推进法治资源向基层延伸、推动基层依法行政上的探索还不充分,街道法制机构发挥作用不明显、专业化能力不强,行政执法机关自我监督的职能落实不到位。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把法治政府建设的成效体现在深化责任落实上。一是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尊法学法懂法用法,把法律法规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不断提高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履职。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加强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三是把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强化法治教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落实年度述法工作要求,带头讲法治课。做好分层、分类、分级的针对性教育培训,开展政府工作人员法律素养提升专项行动,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持续开展好“法治培训到一线”系列活动,突出对执法程序的个案化培训,不断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的能力素质,全面夯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
(二)把法治政府建设的成效体现在主动接受监督上。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把握好公开程序、答复方式和答复期限,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公开,不断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二是提升执法监督效能。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建设,把对执法程序的监督摆在更高位置,运用行政执法“差案”、行政复议纠错案件、行政败诉案件等典型案例,对相关领域开展专题培训和精准监督,让“差案”真正起到警示作用,让每一名行政执法工作人员都能熟练、规范地使用执法文书,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深化监督协调联动。探索建立监督协作衔接机制,推动行政执法监督、复议监督、司法监督、监察监督、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监督等监督力量多向协同,推动部门间数据共享、定期会商交流、开展联合监督,全方位、立体化开展监督工作,不断提升监督质效。
(三)把法治政府建设的成效体现在提升执法效能上。一是坚持执法为民。持续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加大惩治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二是改进执法作风。加强执法纪律建设,认真落实执法行为规范,加大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力度,防止“一刀切”式执法和粗暴执法,严查严处执法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防止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发生。三是夯实基层基础。持续深化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完善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助力街道接好用好下放职权。聚焦压紧压实内部监督责任,提升基层法治工作水平,加强法治工作队伍专业化能力,切实发挥街道法制机构的监督审核作用;推动街道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建设,探索发挥司法所作用协助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提升基层执法质效。
(四)把法治政府建设的成效体现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一是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推进“综窗”改革,优化政务服务窗口功能,扩展“跨省通办”应用范围,落实国务院新增“高效办成一件事”场景。深化“证照联办”改革,扩大电子证照应用范围。健全完善新型监管机制,有效规范市场秩序,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智能化建设,不断提升企业、群众办事的体验感和满意度。二是有力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始终把严格执法放在第一位,在打击非法、维护秩序上下功夫,依法打击走私、金融诈骗、危害税收征管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推进市级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试点工作,优化行政执法流程,准确适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和免罚清单制度,运用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多合一”联合执法检查等模式,推进“互联网+监管”,使市场既充满活力又规范有序。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法治化理念,及时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效制度供给。强化商业秘密保护,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以法律服务引育新发展动能,推进企业“法治体检”常态化,在重点楼宇、园区设置公共法律服务站,深化“律所联商会”机制建设,为市场主体提供“全周期”法律服务,有效助力优存量、扩增量。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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