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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来源:天津市河东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01-26 15:43

2021年,在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河东区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环境执法工作,加强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现将2021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法治建设工作主要领导负责制

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带头讲法、年终述法、履行旁听庭审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制度,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2021年区生态环境局累计召开局党组会议5次,局长办公会2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法治政府建设、依法治市和依法治区的相关工作任务及工作要求。要求局内各部门要做好执法和普法工作向企业普及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区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发展、维护稳定、应对风险。在局内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按照《河东区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东生态〔2019〕47号)规范文明执法。强化工作落实,坚持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计划,与污染防治、环境行政执法、环境监测等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聘请法律顾问对依法行政和执法行为提供合法性审查和法律意见,及时解决和改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突出问题。

二、本机关行政执法工作基本情况

2021年,我局累计开展检查794家次,出动执法人员3176人次,共对环境违法行为累计立案40起,下达责令改正53起,下达处罚决定49起(包括上年结转案件),累计下达罚金140.6878万元,对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内容在政府网站进行全文公开,并将被处罚单位的信息上报信用公示系统,已全部公示公开。同时,我局按照《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的要求,累计对违法行为查封1起,有效的打击违法犯罪行为。2021年10月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的案卷规范化考核及评查工作,对案件材料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化,提升了案件办理的质量。

三、“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情况

2021年对河东区一般单位、重点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双随机”检查,一至四季度支队执法人员共检查河东区一般单位80家,重点检查单位42家,建设项目34家,并根据市生态环境局要求在政务网站上将检查情况进行公开。

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情况

坚持在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河东区信用信息处理平台、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平台录入行政处罚信息,并通过河东区政务网平台主动公开环境行政执法文书,强化信息公开,放大执法辐射效应。

(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推进情况

一是执法文书做到规范化。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程序,并严格按照《环境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指南》及市生态环境局的指导制作文书,在执法过程中做到每一环节均由各部门负责人严格审核,确保文书的正确和规范。二是执法过程做到合理化。结合执法实际确定常态化执法全过程记录方式,即使用移动执法记录仪,保障执法过程记录合法真实。三是执法流程做到信息化。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做到检查证据即拍即传,积极推进环境行政执法智能化管理。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情况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注重听取律师的意见和建议,对推进局依法行政工作起到重要的作用。对一般行政处罚案件由局案审组进行审核把关,对重大行政处罚由聘任的专业律师对案件进行审核把关,累计召开十次案件联审会,对40起案件进行集体审议,通过多种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确保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合法、有序、公正、规范。

五、重点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一)坚持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本区环境教育工作计划

重点围绕《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天津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组织企业主题培训6次。通过6·5环境日、宪法宣传周、环保设施单位免费向公众开放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社会各界不断增强环境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营造生态环境保护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培训

组织辖区内10家重点企业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讲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专题培训,帮助企业深入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压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切实解决企业在生产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培训通知》的要求,向辖区内300余家涉废企业发送培训通知,组织开展环保法规培训,规范企业环保管理,提升从业人员法治意识。

六、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环境治理法治化水平有待提升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上做的不够,促经济发展与生态环保实现双赢方面,与党中央和市委的标准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对新施行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学习和了解不够深入,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存在着运用不够灵活的问题。二是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生态环境执法队伍综合型人才储备不足,缺乏环境保护专业人才。三是技术手段与日益增长的生态环境保护需要还有差距。缺乏深层次的环境指标分析研究,特别是对本区域内重污染天气雾霾形成机理、各种污染物的相互影响、各污染因子的关联分析缺乏深入精准分析,影响了治理的针对性、精准性。

(二)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环境执法涉及多个领域和学科,要求执法人员不但要具备基本政治素质,道德素质,而且还应该具有比较广泛的科学知识和相应的业务专业技能。虽然,现在执法人员队伍的总体素质在不断提高,但仍存在执法人员对环保法律法规、生产工艺、产业政策不精通、不熟悉的问题。

(三)普法宣传成效有待提高

随着国家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愈加重视,对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宣传教育的标准和要求越来越高。如何让公众广泛关心、支持和投身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来,宣传教育工作成了我们的一项重大课题,也是目前的弱项和短板。

七、行政执法工作未来规划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履行职责。

(一)提高环境治理法治化水平

一要在局内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重大行政处罚由聘任的专业律师对案件进行审核把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合法、有序、公正、规范。二要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行为,通过专项检查、双随机抽查、群众信访等渠道,仔细排查问题线索,对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震慑违法企业。三要统筹推进各职能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做好环境污染群防群治。加强环境法治化统筹领导和政策协同,增强环境保护工作整体性、协调性,形成依法防治污染合力,促进生态环境全面改善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充实健全环保执法机构,提高环保执法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充实和健全基层环境保护机构,严格把好进人关。改善环保部门人员的专业知识结构,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增加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廉洁意识。大力推进执法队伍的规范化管理,做到文明执法和规范执法,树立良好的环境执法形象。

(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生态文明浓厚氛围。

提高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自觉做法治宣传教育的实践者、推动者。增强全局每一位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

改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方式方法。丰富宣传载体,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平台的作用,把枯燥的法律形象化、直观化,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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