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2年度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一)行政执法开展情况
我局有行政处罚权及行政检查权共计240项,2022年度,共开展执法检查811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622人次,共立案查办一般程序案件19件,办结16件。2022年作出行政处罚16件,共计予以警告7次、罚款人民币122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271元、没收非法出版物408册(件)、没收侵权复制品18件、没收非法音像制品31件、没收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天线4个、没收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接收机20个的行政处罚。案件种类涵盖游艺娱乐、旅游、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非法安装卫星电视及出版物、版权等多项业态领域。我局有行政强制权1项,2022年度有扣押行政强制5件(含1起未结案案件),共扣押涉嫌非法出版物473件(册)、扣押涉嫌侵权复制品18件、扣押涉嫌非法音像制品31件。
(二)“三项制度”落实情况
(1)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在执法过程中主动亮明身份。制定文化市场执法公示制度,明确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及时将由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在天津市河东区政府网站、信用中国网站、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上依法公示。
(2)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积极推行执法文书和执法案卷电子化,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对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存、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执法活动进行全过程记录,实现执法行为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3)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日常办理案件过程中,实行承办人员、承办部门负责人、法制部门负责人、承办机构负责人、行政处罚实施机关负责人5级审批制度。作出一般程序行政处罚决定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建立完善《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确保查办案件法律适用正确、处罚适格。
二、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局在执法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仍有较大的提升改进空间。例如,在执法人员力量薄弱,专业执法设备缺乏等客观情况下,执法监管工作存在短板漏洞。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轮训学习,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建立和完善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通过自主学习、集中学习相结合方式,组织执法人员加强对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引导执法人员及时掌握最新的法规、政策,明确行政执法法定流程以及案卷制作的合法性、规范性标准,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二)明确执法规范化建设,确保及时、准确、高效
深入贯彻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明确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严格按照执法流程图和执法服务指南开展执法工作,明确具体操作流程,在执法工作的每个环节有明确的指导和指示。充分发挥新录入人员法律职业资格专业作用,加强案件查办、案卷制作的监督检查。
(三)培育监管两手抓、两加强,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坚持保护合法、打击非法的原则,持续加强对文旅市场的管理与服务,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文旅市场正常经营秩序。考虑到疫情对文旅行业的冲击,案件查办坚持包容审慎的态度,秉承人性化执法理念,通过“力度”与“温度”并存的方式,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引导企业依法规范经营行为,营造法治营商环境。
(四)创新执法监管方式,提高行政执法效率
创新执法监管模式,聚焦执法效能提升,开展“线上+线下”双巡查的监管模式。深化信用等级弹性执法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经营风险管理与执法频度调整相结合的执行力度,筑牢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促进市场主体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充分利用网络监督平台等“智慧云”监管方式,同步加强非现场监管,及时发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导与规范,切实保障我区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及文化安全。
河东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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