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河东区人防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坚持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以政策规定为依据,以制度规范为保障,从严执法,依法行政,不断强化监督意识,履职尽责,做好2022年度行政执法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工作基本情况
1、本机关有行政处罚权12项,2022年度对两家单位涉嫌违法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对其中一家单位依法作出正处于调查阶段,尚未进入处罚程序。同时,将相关信息上传执法平台。
2、本机关有行政检查权4项,2022年度我办将日常检查与市区各类专项检查相结合,努力克服人力不足、疫情防控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共计完成行政执法检查85次,下达改正通知书3份,除涉密检查外上传执法平台84件。
3、本机关有行政征收权3项,2022年征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217.3476万元;征收人防工程拆除补偿费49.2万元;征收人防工程使用费7.077456万元。
4、本机关有行政强制权1项,2022年度做出行政强制0次。
5、本机关有行政奖励权1项,2022年度做出行政奖励0次。
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情况
1、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完善文字记录,做好音像记录与文字记录的衔接工作,规范法律文书的制作、使用与管理,实现了执法全过程留痕。
2、认真履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了审核部门、审核范围、审核内容与审核责任。我办今年立案事项均已经审核。实现了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3、认真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实现了执法信息公开透明。
三、工作亮点与创新
1、注重依法行政工作建设,加强对人防工程的监督检查,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督促各人防工程、设备设施管理使用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群众反映的金地国际人防工程等问题,及时处置,有效应对,督促主体责任单位依法履行维护管理责任,确保了人防工程的安全使用。
2、与安全生产工作相结合,每季度至少对辖区内人防工程完成一次监督检查。印制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监督检查记录表,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违法行为及时上报,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会商,实现了监督、执法、检查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
四、存在的问题与整改举措
(一)存在问题
1、人防法规体系还不够健全,不能完全适应依法行政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2、现有执法人员专业性不强、经验不足,执法的水平和能力、执法手段和力度与实际工作要求尚有差距。
(二)整改举措
1、强化法治理论学习,提高依法办事能力。法治工作是人防建设的基石,我办要以法治建设为引领,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其贯穿于人防行政执法工作全过程,并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次人民防空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结合部门职责任务,进一步加强各类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法治素养。同时,把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细化落实到各科室,全面建设执法严明、公平公正、人民满意的人防执法队伍,不断适应依法行政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以“法治人防”助建“护民之盾”,推进依法行政各项目标任务的最终落实,以及群众满意度的不断上升。
2、进一步提高依法办事、用法守法的法律素质。切实提高工作人员依法依规有效处置各类涉法行政行为的能力。加强对具体案例的探索、研究与实践,在具体行政行为中不断锻炼对于法律法规的实际运用能力。
五、2023年行政执法工作规划
1、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推进“三项制度”落实
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的执行力和落实水平。围绕市区重大建设项目,不断推进“三项制度”落实。结合人防工作实际,变坐等服务为上门服务,主动对接,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效率。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人员在思想、学习、工作、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和差距,努力营造“人人争先进、合力创一流”的法治工作氛围。
2、加大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与宣传力度
采取多种形式对行政执法人员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学习教育;利用单位的固定宣传栏,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组织学习,座谈讨论,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
六、零处罚情况说明
2022年我办对于两家单位涉嫌违法问题进行立案调查,鉴于其中一家单位初次违法,且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同时,该单位认错态度较好,积极配合执法人员进行证据采集,并作出深刻认识,同意补办相关手续,补缴相关费用。我办充分践行柔性执法要求,以批评教育,约谈指导为主,对案件当事人进行人防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教育及人防建设领域知识宣传,并依法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对于另一家单位正处于调查阶段,尚未进入处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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