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和《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要求,富民路街道在2022年按照街道相关职权开展执法工作,按照《河东区行政执法统计通报制度》相关要求,现将2022年度行政执法工作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工作基本情况
1、本机关共有行政处罚权248项,2022年度共实施行政处罚21处次,罚款金额共计11450元。具体履职情况为: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12件。具体为《违法设置户外广告设施案》4件,罚款8000元,依照《天津市消防条例》处罚擅自在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案1件,罚款100元;依照《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处罚随意倾倒生活垃圾案1件,罚款100元、处罚生活垃圾未分类投放案3件,罚款300元;依照《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处罚违法乱扔垃圾案1件,罚款100元。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9件。具体为依照《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处罚随地乱扔垃圾简易程序2件,罚款400元;依照《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处罚随地乱扔垃圾简易程序6件,罚款1200元;依照《天津市消防条例》处罚擅自在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案简易程序1件,罚款200元。
2、本机关共有行政检查权47项,2022年度街道综合执法大队依照职权进行道路、社区环境秩序行政执法检查2500余次;街道公共安全办公室进行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巡查督导2600余处次;街道公共管理办公室进行食品、药品安全检查120余次。
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
2022年,富民路街道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将“三项制度”贯穿始终,深入贯彻落实。一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2022年,富民路街道按照《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天津市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持续进行大力度宣传,对各类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和处罚。按照信息公开管理的规定,对执法信息实时上传录入至“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实行电子平台公示,并每日进行管理与更新。二是深入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化建设。一方面,对现场检查记录、调查询问笔录等调查取证证据的记录过程,全程利用执法记录仪、手机等设备录音录像,实现执法过程“留痕”管理。另一方面在进行行政执法各个环节采用电子打印文档,执法记录仪录像等方式,减少错误率,保存证据。各类电子记录分类汇总后,使用移动储存设备长期保存。三是深入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富民路街道每次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都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重大重要案件实行集体审议讨论制度,经集体讨论通过后再下达处罚决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所有行政执法案件均实行由办案人员,承办机构(执法大队)负责人,法制机构(街道公共安全办公室)负责人及街道主要领导四级把关,特别是在实施重大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过程中,做到行政执法主体合法、程序规范、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所有案件都由公共安全办公室严格把关、认真审查,最后报街道主要领导审批决定,消除行政复议、诉讼隐患。
三、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1、2022年,街道执法大队进一步加大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力度,按照河东区城管委执法支队下发的学习计划,系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天津市消防条例》、《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天津市养犬管理条例》、《天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等专业法律法规,按时组织法制测验,及时检验执法大队干部学习成果。同时,组织法制干部参加区及法制培训3次,有效提升了干部日常执法水平。
2、2022年,富民路街道共有2名执法干部变更,具体为:
柏德海,因工作调动到大直沽街道任职;
朱平,2022年度新领证执法人员。
四、存在的问题
1、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方面不深、不细,法制学习培训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依照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思想理论开展具体工作方面还缺乏全局性、长远性的规划,以法治指导基层实际工作方面还缺少创新性地举措。对常用及专业法律法规培训还有欠缺,造成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掌握不透彻,法律法规执行不到位,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不足。
2、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操作还存在上传不及时等情况。
2022年上半年共进行行政处罚10次,但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未及时上传至行政执法平台,对后续执法工作造成了影响。
3、对来电来访反映诉求沟通不及时。
对群众的来电来访、信访转办诉求处理不及时,不能很好的倾听群众诉求,忽视了与群众的沟通,造成信访隐患的发生。
五、下一步工作举措
1、强化理论学习,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自身执法执罚能力。一是持续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思想理论,结合二十大报告精神,切实深入领会建设法治社会、法治政府的重要意义,坚持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解决问题,有针对性地指导各项执法工作。二是强化法律法规的学习。适时组织执法人员对专业法律法规进行集中学习,督促执法队员严格执法,依法行政。三是持续开展执法培训工作,不断强化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重视程度,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专项培训,确保执法人员对平台录入和系统管理做到应会尽会。四是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使用的学习,指定专人对行政执法平台进行维护、操作,适时进行专项培训,确保执法人员对执法平台录入和管理应会尽会。对于行政处罚案件,案件办理人员及时关注案件办理进度,及时录入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进行案件公示系统操作,确保不发生逾期情况。
2、结合各类宣传节点,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并积极推进法治宣传方式载体创新,充分发挥“富民新视窗”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的宣传作用,强化网络线上宣传,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增强宣传实效。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规定,对辖区内居民及商户进行执法时,随时进行普法宣传教育,提升居民商户的法治意识,降低违法违规风险。
3、持续加强对辖区内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治理力度,将依法行政落到实处。2023年,我街道将对街域内各条道路及社区加强巡查管控,对街域内存在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针对重点道路、重点点位,适时调整人员部署,安排执法队员加大巡查管理频次,对出现的各类不文明行为及时进行劝导。及时倾听居民诉求,提高对居民诉求的处理质量,提高居民的满意度,有效减少信访隐患。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富民路街道办事处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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