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获得更好的访问效果,建议您将IE升级至IE9及以上版本! x
您的位置:
河东区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来源:天津市河东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01-20 11:52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河东区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环境执法工作,加强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现将2022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建设情况

(一)坚持法治建设工作主要领导负责制

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带头讲法、年终述法、履行旁听庭审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制度,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2022年区生态环境局召开局党组会议3次,传达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习近平《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要求局内各部门要做好执法和普法工作,向企业普及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区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发展、维护稳定、应对风险。在局内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按照《河东区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东生态〔2019〕47号)规范文明执法,健全重大行政处罚决定集体审议制度,重新修订印发了《天津市河东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议工作办法(修订稿)》(东生态〔2022〕11号)。

(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情况。在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河东区信用信息处理平台、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平台录入行政处罚信息30条,并通过河东区政务网平台主动公开环境行政执法文书30份,强化信息公开,放大执法辐射效应。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推进情况。一是执法文书做到规范化。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程序,并严格按照《环境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指南》及市生态环境局的指导制作文书,在执法过程中做到每一环节均由各部门负责人严格审核,确保文书的正确和规范。根据新修订法律法规及时更新行政执法文书。二是执法过程做到合理化。结合执法实际确定常态化执法全过程记录方式,使用移动执法记录仪进行全过程记录,保障执法过程记录合法真实。三是执法流程做到信息化。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做到检查证据即拍即传,积极推进环境行政执法智能化管理。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情况。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注重听取律师的意见和建议,对推进局依法行政工作起到重要的作用。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均经过法制部门进行法制审核,一般行政处罚案件由局案审组进行审核把关,重大行政处罚由聘任的专业律师对案件进行审核把关,累计召开七次案审委员会议、十六次案审组会议,对39起案件进行集体审议,通过多种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确保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合法、有序、公正、规范。

(三)规范适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全面落实依法行政,严格落实《天津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适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对符合常用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环境违法行为,根据违法情节及处罚裁量分级基准确定处罚额度区间;对未被列入裁量基准的环境违法行为,按照《天津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根据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合法、合理、过罚相当、公开公平公正等原则,通过横向比较方式进行裁量,并提出合理的处理意见。经法制部门法制审核后,提交案件联审会议进行集体审议。

对于符合新《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案件,适用“首违不罚”制度。对符合“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案件,经过法制审核和案件联审会议集体审议,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和《天津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相关规定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2022年,累计作出不予处罚决定6项。

二、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2022年度,累计开展检查334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336人次,共对环境违法行为累计立案42起,下达责令改正39起,下达处罚决定30起,累计下达罚金99.8万元,对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内容在政府网站进行全文公开,并将被处罚单位的信息上报信用公示系统,已全部公示公开。

(一)大气专项检查

涉VOCS行业执法检查。开展重点工业企业执法检查。对天津直沽酿造有限公司、天津市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等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的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自行监测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进行逐项检查,累计检查8家次,出动执法人员24人次。委托市环境监测中心对辖区内23家加油站开展监督性监测,累计检测加油站46家次,未发现有超标违法行为。

移动源专项检查。以河东区在建施工工地为重点,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工作。重点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情况,落实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的管控要求,对尾气排放超标的机械依法处罚。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200余台次,检测非道路移动机械102台次,立案处罚11家,累计下达行政处罚共56万元。

在线检测数据专项检查。结合河东区特点,以辖区内供热单位作为在线数据检查重点,组织全体供热单位负责人员召开供热企业环境保护专题培训会,要求各供热单位要安排专人24小时紧盯在线检测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送,不得谎报、瞒报和数据造假。对发现的数据存在异常的情况,第一时间联系企业负责人并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督促企业正常运行废气检测在线设备。累计检查供热单位28家次,调查核实在线数据异常情况14次。

(二)水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

按照《2022年天津市水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认真开展涉废水企业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废水处理设备运行、处理药剂投加、达标排放等情况。本年度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35人次,检查涉水企业185家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2起并立案。

(三)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

对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指标》有关要求,对辖区内79家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进行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从标识制度、管理计划制度、台账和申报制度、源头分类制度、转移制度、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制度、贮存设施环境管理、信息发布等八个方面进行逐项打分评估,对在现场发现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行为督促企业立行立改,帮助企业规范守法经营。本年度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70余人次,检查涉危险废物单位149家,暂未发现涉刑案件,累计已督促单位对发现的问题现场整改25处,并安排专人进行后督察工作,目前各单位已经整改到位。

(四)开展涉核与辐射企业监督管理

2022年4月开展涉核与辐射企业专项执法,通过全国核技术利用监管系统,梳理辖区内核技术利用单位共79家,其中包含各类医疗单位76家,其他企业及单位3家;其中有2家具备便携式X射线装置;发现已关闭或搬离我区的共计2家,已申请注销辐射安全许可证,后期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射线装置进行处置的1家。按照梳理的河东区核技术利用单位清单,开展辐射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累计出动200余人次,检查核技术利用单位共计79家,共发现问题隐患13处。

(五)建筑施工噪声专项执法检查

2022年累计现场检查建筑施工工地300余家次,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累计对建筑施工违法行为立案处罚12起,罚金共17.3万元。重点检查建筑施工工地是否办理夜间施工审批手续、施工作业是否规范、防尘降噪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方面。结合信访举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建筑项目开展夜查行动,加大检查频次,严格管控。对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要求立行立改,目前建筑施工项目噪声治理已取得初步成效。

(六)排污许可清单式专项执法检查

2022年开展第一批排污许可清单式执法检查试点工作,重点按照《排污许可清单式执法检查表》要点逐项对照检查,并填写现场检查表。累计现场执法检查排污单位数量337家次,非现场执法检查76家次,出动执法人员900余人次,依托“全国排污许可实施与监管系统”通过非现场执法检查手段累计发现问题线索3处并立案。

(七)“双随机、一公开”开展情况

2022年,河东区通过天津市移动执法系统累计抽取“双随机 一公开”企业137家,严格按照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对企业开展执法监察,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要求,累计发现7处轻微问题已指导纠正。通过天津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共抽取企业6家,已全部检查完毕,发现轻微问题已指导纠正2处。

三、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一)加强执法队伍管理

2022年区生态环境局共有持证行政执法人员51名,包括新增7名,注销执法证2本。以执法大练兵方案为依托,组织知识练兵、技能练兵,强化队伍管理,打造执法精兵。一是以考促学,以学促练,组织执法人员开展2022年第二季度环境执法业务能力测验和年终环境执法知识测验,提高环境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依法办案能力。二是开展无人机理论学习及实际操作技能培训,加强生态环境执法装备智能化建设,培养科技执法骨干力量。三是军事化练兵,开展常态化队列训练,强化纪律作风,展现铁军风采。

(二)加强业务培训

2022年累计开展法治学习、执法专项、行政调解等业务培训四十余次,包括生态环境部法治培训班、生态环境法律标准培训、《行政处罚法》专项培训、法律知识专项学习测评、排污许可技术管理培训、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培训及每周一训等。组织全体干部通过集中学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提升业务素质,提高综合能力。

四、执法监督职能履行情况

(一)加强案卷评查

2022年7月开展了执法大练兵案卷评查工作,区生态环境局法制相关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联合组成案卷评查小组,对市生态环境局下发的14份案卷进行集中评查,紧紧围绕“实体评查”、“卷面评查”和“加分项”三个部分,对照细则逐项打分,实查实评、真查真评、不走过场。同时邀请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相关同志,开展执法练兵案卷评查帮扶指导。

2022年11月,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上进行案卷评查工作,对符合要求的4份案卷进行案卷评查,根据要求逐项核查打分,本年度案卷评查最终成绩为87.5分。

(二)优化执法方式

制定现场检查计划并向总队备案,出台执法履职评估办法并且开展执法履职评估工作;加强企业帮扶,公布正面清单企业名单并实施动态管理,召开正面清单企业座谈会,开展帮扶指导、提醒预警;落实环境投诉举报奖励制度,本年度落实投诉举报奖励案件3起;通过非现场手段发现案件线索并形成处罚案件6起。

(三)做好环境信访工作

对各渠道转办的信访件及时处理回复。本年度共接待信访件2777件,受理率100%,同比上年接待量下降了30.85%;处理群众信访件2397件,同比上年处理率下降了33.36%;简易回复380件;同比上年简易回复率下降了9.31%。同时紧抓重要信访,累计受理重要信访45件,其中政民零距离32件,人民网留言5件,河东区教育整顿办第二批线索转办1件,党群心连心7件。针对群众信访问题,执法人员逐一进行现场核实,依法依规进行办理,对其中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

五、安全生产领域执法情况

按照市区两级文件安全生产精神以及局领导的相关要求,我局结合实际情况,先后制定了《河东区生态环境局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河东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攻坚行动方案》《河东区生态环境局重点时期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等方案,并按照职责分工组织落实,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全方位开展,共计检查334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336人次,发现隐患问题17个,已全部整改完毕。

六、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是创新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方面有待进一步推广。2022年度使用无人机执法立案2起、使用在线监控系统执法立案3起,有待通过科技手段进一步扩大执法范围。二是通过近两年的招录工作,我区的生态环境执法队伍不断壮大,但多数新招录的人员为初次从事执法工作,一线执法经验缺乏。

下一步,区生态环境局将针对上述问题不断完善工作举措。一是进一步推进创新执法方式,积极利用科技手段提升执法效能。进一步依托在线监控系统、污染源自动监控、无人机、移动执法等科技手段,优化非现场检查方式,提高监督执法的精准性。二是持续通过“传帮带”“以案释法”等多种方式方法,抓实人员教育,抓好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执法办案能力。




河东区生态环境局

2022年12月3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