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河东区人社局按照全区司法行政总体工作部署,结合劳动保障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工作,在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下功夫见实效。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积极处理举报投诉,开展日常巡查检查
为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效能,提高监督实效,河东区人社局以举报投诉平台为依托,开设举报投诉窗口和热线电话,畅通农民工欠薪举报投诉和案件查处的“绿色通道”。全年共接到12345、国务院转办案件及各类政府平台转办案件5045件,均及时进行答复和处理。大力开展日常执法检查工作,深入了解各用人单位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通过和用工单位负责人面对面谈、与广大劳动者面对面聊的方式,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劳资双方法律意识,完善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诚信评价机制,对可能造成工资拖欠的适时敲响警钟,及时责令改正,全年对70家企业进行日常监督检查,书面审查用人单位236家,严格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用工。
二、根治拖欠薪资问题,做好社会稳控工作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印发〈市人民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依托《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严格落实源头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的要求,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全年通过协调非立案方式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类案件54件,涉及人数1512人,涉及金额2983万元。会同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建立协调机制,防范化解欠薪重大风险,强化网络舆情和非访群访事件处置,及时妥善处置可能出现的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三、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强化法治宣传教育
不断加强日常工作中的配合,监察支队、保险科、劳动关系科深入辖区内在建工地、劳务派遣单位等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现场宣传3场,走访在建项目工地15家、劳务派遣单位20余家,收到了良好效果,有效避免了劳资纠纷,进一步和谐了劳动关系。联合区发改委、区住建委为9家企业提供根治欠薪服务,引导企业守法经营,为农民工普及法律知识,拓宽依法维权途径。深入我区24个在建项目工地现场宣传政策法规,宣讲《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相关内容,让务工人员懂得维权、学会维权,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四、克服疫情困难,开展异地执法
由于我区天铁街道位于河北省邯郸市涉县,且涉及新天钢新天铁集团相关建设项目欠薪线索较多,为此我局监察支队组成了欠薪线索处理工作专班,克服疫情困难,由分管局长带队前往新天钢新天铁集团协调解决拖欠工人工资问题。对天津铁厂在建项目进行实地检查,为在建项目单位宣讲法律法规政策,规范企业合法用工。共约谈20余家总包单位,协调解决40余条欠薪线索,涉及金额400余万元,并与天铁街道办事处、公安天铁分局、涉县劳动监察、新天钢新天铁集团等部门建立了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为后续妥善解决其他欠薪问题打下了基础。
五、强化监督管理职责,夯实各项保障制度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和《天津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相关要求,由我局牵头定期召开根治欠薪工作推动部署会,全面围绕在建工程项目劳动合同签订率、农民工实名制台账等情况,随机抽取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进行现场监督检查,了解项目实名制落实情况、规范项目用工情况,同时要求企业实行农民工工资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确保该款项专门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
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全面推动以查促改
作为劳动用工领域抽查发起部门,我局监察支队联合市场监管部门、税务部门、公安部门、住建部门、公积金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分两批次抽取辖区内10家企业开展了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作为配合部门,全年配合其他领域发起部门对辖区内共计51家用人单位进行了劳动保障监督检查。通过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行动,进一步提升了用人单位遵守法律法规意识,规范了企业用工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企业按照要求立即进行了整改,并承诺不拖欠工资、不使用童工,达到了以查促改的目的。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政治理论和执法业务学习,提高执法水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为引领,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加强学法用法,把法律法规、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等作为业务培训重点,强化程序意识和规则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强化行政执法工作,切实发挥行政执法职能
持续做好举报投诉案件的查处工作和应急处置工作,继续做好窗口接待、电话接访、12345便民热线及国务院根治欠薪服务平台等各类平台转办件的回复工作,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查各类违法案件
按照计划继续开展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及时掌握我区企业相关情况,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从源头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
(四)开展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
会同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全区在建项目进行逐一梳理查找欠薪问题隐患,结合实际组织专项接访,及时处理重大敏感案件,对于跨区域、跨部门复杂疑难案件,多方协商制定解决方案,必要时提级办理,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
(五)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进一步完善事前、事中、事后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事前公示,规范事中公示,推动事后公示。对承担的行政确认等、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职权实行执法过程全记录,强化全过程记录实效,将日常巡查、行政处罚等执法过程及时准确录入执法监督平台,接受监督。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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