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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医保局2022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来源:天津市河东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01-10 16:55

2022年,河东区医保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工作,积极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现将2022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行政执法工作基本情况

区医保局现有持证执法人员3名,依照三定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两项行政处罚权。2022年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共开展行政检查30次,实施行政处罚1次。区医保局始终坚持规范执法,公开、公平、公正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零复议、零诉讼。

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强化事前公开。将执法人员信息在执法监督平台及“双随机、一公开”平台上公示,严格执行2人以上人员执法并佩戴执法证件。在行政检查时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亮明身份,在执法过程中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主动出具执法文书,主动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陈述、申辩等各项权利及依法应告知的事项。二是加强事后公开。在法定期限内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双随机、一公开”平台、“信用天津”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全年共上网公示行政处罚决定1件,“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29条。

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完善文字记录。严格按照医疗保障执法文书标准和要求,完善执法文书格式,认真做好现场检查文字记录,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严格记录归档。严格按照执法案卷管理要求,健全工作制度,做好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档案整理归档工作,规范执法台账和法律文书的制作、使用和管理。

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设工作人员履行法制审核职责,聘请法律顾问对我局行政处罚、规范性文件审查、执法案件等进行审核把关,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在作出决定之前均由法制机构对其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提出书面意见,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2022年,我局共审核行政执法案件1次,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率100%。

三、持续推进诚信医疗基金使用环境、积极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宣传活动

为切实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监管,严厉打击基本医疗保障领域欺诈骗保行为,规范医院服务行为,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安全,营造诚信医疗基金使用环境,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区医保局、公安河东分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制定《天津市河东区2022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开展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采取多种措施,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集中宣传解读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法制意识,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在全区迅速掀起加强医保监管的热潮,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截至目前共发放宣传材料1500册,深入社区宣传3次,开展集中宣传教育会1次,滚动播放宣传标语600余次。

四、强化法治教育,推动执法能力提高

区医保局通过集中学习、专题培训等方式强化干部的法律意识、法治思维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组织学习《宪法》《民法典》《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与履职相关的法律知识,确保干部可以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提升我局行政执法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五、存在的问题

现阶段执法人员专业水平有待提高,三位执法人员中有两位是新考取执法证的干部,执法经验有待通过实践不断积累。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区医保局将持续深入开展以“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为主题的群众性宣传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宣传形式,加强舆论引导和正面宣传,提高公众对打击欺诈骗保的认知程度。聘请社会监督员,强化社会监督,落实欺诈骗保举报奖励制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积极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深化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力度,持续开展覆盖全区定点医药机构的常态化检查,做好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的检查,切实守好人民群众看病钱、救命钱。

二是持续强化执法人员能力培训及法律意识。加大培训力度,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通用法律条文及与履职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执法人员专业水平,通过学习与实践不断提高运用法律法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公正文明执法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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