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东区医保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序开展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工作,积极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现将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行政执法工作基本情况
区医保局现有持证执法人员3名,依照三定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两项行政处罚权。2023年度,我局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共开展行政检查30次,实施行政处罚1次。区医保局始终坚持以高压态势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
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强化事前公开。将执法人员信息在执法监督平台及“双随机、一公开”平台上公示,严格执行2人以上人员执法并佩戴执法证件。在行政检查时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亮明身份,在执法过程中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主动出具执法文书,主动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陈述、申辩等各项权利及依法应告知的事项。二是加强事后公开。在法定期限内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双随机、一公开”平台、“信用天津”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全年共上网公示行政处罚决定1件,“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27条。
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完善文字记录。严格按照医疗保障执法文书标准和要求,完善执法文书格式,认真做好现场检查文字记录,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严格记录归档。严格按照执法案卷管理要求,健全工作制度,做好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档案整理归档工作,规范执法台账和法律文书的制作、使用和管理。
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设工作人员履行法制审核职责,聘请法律顾问对我局行政处罚、规范性文件审查、执法案件等进行审核把关,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在作出决定之前均由法制机构对其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提出书面意见,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2023年,我局共审核行政执法案件1次,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率100%。
三、持续推进诚信医疗基金使用环境、积极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宣传活动
一是强化部门协调,印发2023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方案。对照专项整治要求,结合依据市医保局2023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重点,区医保局靠前准备,统筹部署,联合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河东分局、区检察院,制定《区医保局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诈骗医保基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通知》,压紧压实责任,严格依法依规对辖区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及自查自纠工作,对违规定点医药机构进行严肃处理。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力度,河东区医保局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带领职能科室,直插一线,对辖区各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常态化检查。
二是加强“四个坚持”,引导行业自律。组织辖区16家医疗机构进行集中约谈。会上区医保局就前期诊疗数据核查情况进行通报,区医保局分管负责同志从严把医保基金使用关,加强医保政策的宣传和引导,强化自查整改三个方面提出了要求。会议要求全区定点医疗机构树牢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筑牢医保基金安全的防护线。要以医药系统集中整治工作为契机,深入开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自查自纠,及时做好整改,逐步健全完善各项医保管理制度,让每一笔医保基金使用合理、合规、合法。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区医保局将积极营造基金监管良好氛围。持续深入开展以“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为主题的群众性宣传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宣传形式,加强舆论引导和正面宣传,提高公众对打击欺诈骗保的认知程度。聘请社会监督员,强化社会监督,落实欺诈骗保举报奖励制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积极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大常态化检查力度,会同相关部门,对辖区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常态化检查,扎紧基金监管的笼子,以高压的态势进一步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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