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街道扎实开展各项行政执法工作。现将2023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工作基本情况
本机关共计有行政处罚权230项,2023年度共计作出行政处罚17件,罚款金额共计14500元。具体履职情况如下:针对违反《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严禁未经许可擅自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7件,共处罚金14000元。针对违反《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禁止擅自占用道路从事摆卖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2件,共处罚金250元。针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的严禁遮挡消防栓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7件,共处罚金150元。针对违反《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的未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至相应收集容器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1件,共处罚金100元。
本机关有行政检查权45项,2023年度共计进行行政执法检查4400余次。其中结合消防类执法权下沉街镇的新形势,主动组织消防、安全生产、公安等多个部门对辖区进行了多次消防隐患联合检查。结合全国范围内燃气安全大排查工作,落实属地责任,与商务、市场监管、城管等多个部门对辖区商户进行了全面的燃气安全联合检查。
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情况
我街道切实规范行政执法事前、事中和事后公示。一是加强事前公示。我街道进一步明确了权责清单的管理,规范平台基础信息,保证行政执法信息录入及时、全面、准确。二是规范事中公示。加强天津市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严格按照要求至少两名执法人员对相对人进行亮证执法,规范现场行政执法文书,健全执法文书使用制度并严格执行。三是推动事后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探索执法信息统一公示渠道。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推进情况
一是规范文字记录。根据执法行为的种类、性质、流程等规范执法文书的制作,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并及时将案卷录入行政执法监督平台。
二是完善影音记录。我街道给每名执法队员配备执法记录仪,要求执法中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特别是对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和对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要保证双机位进行现场影音记录。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情况
我街道严格执行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法制机构审核程序,完善内部运行机制,行政处罚案卷及时上报街道法制部门审核,对于重大案件,领导班子要召开专题会议,必要时邀请法律顾问和上级法制部门专家进行指导,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准确、合法。
三、工作亮点与创新
一是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对辖区内占路摆卖严重的几条道路商户发放《温馨告知书》,对可能出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及时提醒,对初次出现违规行为的相对人进行警示教育,采取“首违不罚、温馨执法、柔性执法”等管理手段,及时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二是优化执法流程,充分利用简易程序,贯彻了宽严相济的原则,第一时间规范了不文明行为,降低了执法成本。
四、存在的问题
2023年在工作中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是也还存在各种问题与不足:一是工作思路、工作方法有待改善和提高,工作需要进一步细化,缺乏系统性、全面性规划安排和切实可行的实操办法。二是人员配置和业务能力有待加强,我街综合执法大队人均将近10条行政处罚权,对于涉及范围广、部门多、专业性较强的领域行政执法涉足较少、欠缺执法经验。
五、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规划
新一年,我街道将结合新的形式,深入探索街道综合执法工作的转型,更好地承接不断下沉的各类型行政处罚权,做好党建引领,抓好街道综合执法机构的党组织建设,以人为本,加强对街道综合执法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教育。2024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理顺管理机制,提高工作效能,努力推动街道综合执法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整合街道综合执法机构领导班子,全面加强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努力塑造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二是加强业务能力培训,邀请上级法制专家和法律顾问对全体队员不定期进行法制培训和执法能力考核,着重培养法制能力突出的骨干人才和中坚力量。
三是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基础,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内部操作流程规范,全面提升街镇综合执法队伍依法行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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