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报送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根据权责清单,我单位无行政征收、确认、强制、给付、裁决、许可职权。现将行政处罚、检查、奖励情况报告如下。
1.行政处罚情况
本单位有行政处罚权19项,2023年度作出行政处罚2件,罚款金额共计0元。具体履职情况:对一名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的教师与一名因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的教师,最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章第十四条、《教师资格条例》第六章第十八条及《<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五章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给予当事人丧失教师资格、不能重新取得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决定。2件行政处罚案件均已录入执法监督平台并完成公示。
2.行政检查情况
本机关有行政检查权6项,具体履职情况:
一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计划。制定“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清单与抽查计划,完善平台两库建设,完成了对校外培训机构、民办学校、公办学校联合检查,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区人社局、消防河东支队、区民政局、区卫健委共完成21次检查,并按时完成检查结果回填与公示。
二是加强安全生产领域执法检查。教育局13个包联督查组,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对河东区全域内的学校、民办幼儿园、培训机构,开展校园安全、疫情防控等工作落实情况全覆盖包联督查。累计出动1016人次,完成检查787校次,发现校园安全存在387条一般性隐患问题,并整改完毕387条一般性隐患问题。
三是加强专项检查,开展校园消防安全检查168校次,对全区学校和幼儿园热源使用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52项。
四是加大校外培训监管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完成各类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专项行动12次。抓住隐形变异治理,巩固学科培训治理成效,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包保责任制,对发现的“地下”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吹哨报到”。全区各相关部门持续开展常态化排查工作,区“双减”工作专班办公室牵头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举报线索联合检查14次。
五是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对全区所有学校幼儿园(含民办幼儿园)分春、秋两季进行全覆盖检查,采取单位自查、互查、教育局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排查食堂学校和校外供餐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做到检查全覆盖,问题整改全覆盖。
六是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督导。加大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督导力度,开展中小幼责任督学挂牌督导8次,全年累计共派出督导专家2176人次,下校督导1088校次。
3.行政奖励情况
对在学校卫生工作、学校体育工作、学校艺术教育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在今年市级美育实践课堂文艺展演活动中获一等奖19个、二等奖19个、三等奖41个,获奖率达到84%。8所学校合唱团学生相约“沽上四季”,4所学校管乐队学生奏响“渠阳号角”。
二、主要成效
1.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制度
一是健全完善河东区教育局依法行政事项流程图,建立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政务服务等事项的办理流程,完善了办理、公开、文书档案等相关制度。二是建立“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将普法工作纳入教育局本部门工作总体布局,做到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制定本部门普法规划、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三是建立常态化包联督查工作机制。开展常态化包联督查,对河东区全域内的学校、民办幼儿园、培训机构,开展校园安全、食品安全等工作落实情况全覆盖式检查,加强对基层单位以及相关重点人群的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
2.进一步强化了执法队伍建设
一是持续开展行政执法专题培训。3月20日分管法制工作的负责同志召集有执法权限的科室负责人召开行政执法专题会;6月14日组织各科室参加2023年度河东区教育系统学法用法闭卷考试;7月21日举办2023年度河东区教育局行政执法人员考前培训;7月27日组织全系统执法人员参与教育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行政执法规范化专题讲座学习;11月28日组织执法员参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专题培训。二是重视行政执法人员考试学习。7月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认真参与公共法考试,9月完成干部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学习,11月完成习近平法治思想考试,全员成绩达90分以上。
三、存在的问题
对相关执法人员、法制审核人员的业务能力、法律专业知识的培训力度还不够,需要加速提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四、2024年工作计划
1.做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结合权责清单与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开展执法工作,做好日常行政执法平台录入和公开公示工作。
2.加强对教育局执法员的培训和管理,指导日常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开展不少于4次的执法员培训。
3.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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