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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来源:天津市河东区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5-01-08 17:01

2024年,河东区文化和旅游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聚焦“四个以文”和“四个善作善成”要求,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聚焦文旅市场核心问题,将执法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力保障了河东区文旅市场规范有序、健康繁荣。现将2024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措施及取得的工作成效

(一)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1、行政执法开展情况

我局共有行政处罚权237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检查3项,共计241项。2024全年,我局共开展执法检查1309家次,出动执法人员2618人次。2024年度至今,共立案查办一般程序案件16件,办结16件,共计作出警告10次,罚款人民币71200元,没收违法所得2960.7元,没收非法出版物36册,没收用于实施违法行为的专用设备1台的行政处罚。我局有行政强制权1项,2024年度作出查封、扣押行政强制5件,共扣押涉嫌非法出版物36件(册)。

2、“三项制度”落实情况

(1)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推行执法文书和执法案卷的信息化、电子化进程,通过完善文字记录、规范音像记录、严格记录归档以及充分发挥记录作用等举措,确保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执法流程进行文字与音像的双记录、归档。特别针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送达执行等易引发争议的环节,实施全过程记录,旨在实现执法行为的全面留痕与可回溯管理,从而增强执法活动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2)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及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领取执法证,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要求执法人员在执行任务时主动展示其执法身份,按规定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强化行政机关在执法前、中、后的信息公开,以提升行政执法的透明度,通过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双公示”系统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大众公开行政执法的基本信息以及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结果,确保信息的透明度和公众的知情权。

(3)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日常办理案件过程中实行5级审批制度,承办人员、承办部门负责人、法制部门负责人、承办机构负责人、行政处罚实施机关负责人5个环节,均有专人负责对案件细节、执法情形进行审核,落实执法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第一人责任,确保所有案件执法主体合法、程序规范、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等;在作出一般程序执法处罚决定前,由有法律从业资质的人员进行法制审核,避免出现法律风险;建立完善《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加强对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核和集体讨论,强化对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的监督,同时参考市级上口部门下发的《天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确保查办案件法律适用正确、处罚适格,守住法律底线。

3、裁量权基准制度落实情况

本年度我局参照市级上口部门颁布实施的《天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切实将执法为民理念贯穿执法工作始终:执法支队始终秉承人性化执法理念、坚持包容审慎的态度,严格落实市级上口部门制定的裁量权基准制度,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同时严格要求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提高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工作的责任意识,认真执行相关执法程序,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市局规范要求,确保自由裁量正确、公正、有序地行使。

4、行刑衔接制度落实情况

强化行刑衔接工作机制落地见效,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联合公安河东分局开展多次联合执法行动,与区司法局、区金融局等多部门针对涉嫌养老诈骗相关线索加强沟通协调,促进案情线索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确保在工作中形成打击合力,增强打击诈骗行为的工作实效。

(二)本单位、本领域重点执法任务完成情况

在重要节庆及敏感时间节点均开展系列专项行动,以专项行动为契机维护文旅市场安全稳定。本年度我局开展专项行动共计18次,重点工作如下:

1、利剑高悬,加大对文旅市场执法监督力度

顺应文旅市场发展形势,加大对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旅行社委派无资质人员提供导游服务、导游诱骗或强迫游客消费等问题查处力度,持续关注各类演出活动,加强对网吧、娱乐场所的动态监管,严查违法违规行为。紧盯出版版权市场,做好“扫黄打非”执法工作,护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开展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等新业态执法服务监管,促进新业态健康发展。2024年我局办理的“孙某君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发行违禁出版物案”被评为2024年第二季度全国“扫黄打非”重大案件。同时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持续深入落实,全年开展单部门抽查开展218家次,出动执法人员436人次;跨部门联合市场、公安等多部门共同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20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80人次。

2、精准发力,紧盯“黑导游”“一老一小”等热点问题

聚焦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坚决整治打击。聚焦“一老一小”:严查以“旅居”养老为名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检查覆盖152家各类企业,共出动执法人员364人次(含联合行动),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及时向有关部门函送预警信息;突出未成年人保护这一重点领域,立足校园周边,紧盯关键节点,以文具店、教辅店为突破口,主动开展“护苗”专项检查、儿童出版物专项检查行动等,有效规范校园周边文化环境、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3、守住底线,开展文化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

严格按照《河东区文化和旅游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有关要求,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及安全演练等工作。结合文旅市场17项安全生产领域行政职权及区安委办工作要求,严查场所应急预案缺失、消防器材陈旧等安全隐患问题,年内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案件1件,罚款人民币1000元。联合区应急局等部门对天妃宫、商圈内文娱场所等重点点位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的场所安全隐患目前均已整改落实到位。结合汛期汛情,对我区文旅场所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防汛部署等方面予以督促提醒,进一步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夯实我区文旅领域安全生产经营工作基础。

4、主动拓展,开展违规架设“小前端”整治工作

多次联合“天津广电”工作人员对我区违规架设“小前端”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针对酒店等重点区域开展多轮次行动。年内检查涉及广播电视信号的相关场所97家,出动执法人员194人次,共查办广播电视信号类案件1起,共计没收用于实施违法行为的专用设备1台,进一步守护河东区信息传播安全的关卡。其中办理的“某酒店擅自截传、干扰、解扰广播电视信号案”在我区广播电视领域的执法中具有开创性意义,在全市范围内属于较为新颖和创新的执法实践,为今后的执法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参考。

(三)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2024年度,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模式,加强对执法队伍思想、能力、纪律建设。

1、强化执法队伍思想建设。以党建工作为引领,通过组织线下党课与专题研讨会等形式,深化政治理论学习。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这一重要契机,着重教育并引导执法干部坚定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要求,努力提高“政治三力”,夯实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定期举办廉政教育活动,宣讲廉政主题的党课,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依法行政。

2、强化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按照区司法局要求,借由支队党支部会议和支队队务工作会议组织执法人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及《天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积极参与并通过了公共法律知识考试。联合司法局对街道执法人员组织开展文化市场领域的执法实务授课,加深了执法人员对执法工作的认识和理解。

3、着力扩充执法力量,为队伍注入新鲜血液。2024年新招录知识产权专业应届生1名,优化年龄构成的同时着力提高执法队伍整体法律专业素养。同时锻炼培养现任执法队员,做到一岗多任,一人多用,努力培育每名执法队员成为工作中的多面手。

(四)执法监督职能的发挥

1、投诉举报办理

提升“投诉举报件”反应速度,加快落实举报情况核查,依纪依法认真处理举报,切实解决群众关切问题。2024年度,受理举报投诉共278件,办结率100%。

2、执法监督线上巡查工作情况

我局2024年持续开展线上巡查工作,利用高清摄像头对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进行巡查,及时发现纠正违法行为,并在天津市推进全域创建文明城市期间,持续开展互联网文化单位的网络巡查,有效维护网络秩序,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体系,提高执法监督水平。

二、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局在执法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仍有较大的提升改进空间。由于文化市场快速发展导致执法需求激增,而执法人员招录和培养周期长,难以迅速补充专业有效的力量,对众多经营单位的监管无法实现实时有效全覆盖。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轮训学习,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完善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缩短执法人员培养周期,倡导执法人员分享执法办案经验,取长补短;组织执法人员加强对《天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等文件的学习,提升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执政水平。

(二)注重规范化建设,确保执法及时准确高效

深入贯彻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明确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制定执法流程图和执法服务指南,明确具体操作流程,在执法工作的每个环节有明确的指导和指示。充分发挥新录入人员知识产权专业作用,加强案件查办、案卷制作的监督检查。

(三)优化监管理念

倡导“包容审慎监管”的理念,“刚柔并济”、宽严有度。积极采取宣传、示范、行政约谈等方式,加强督促、引导和规范,同时参照《天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对部分违法行为采取“首违不罚”,让企业感受到执法“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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