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和《河东区行政执法统计通报制度》要求,我区对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行政执法有关情况进行汇总上报。现将2024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汇报如下:
一、行政执法工作基本情况
本机关有行政检查权3项其中两项非主动履职项,2024年度进行行政执法检查28次。针对享受定期定量抚恤优待等五类人员进行实地行政检查,对享受定期抚恤补助人员审核和资金发放进行检查,均未发现违法违规情况。
2024年度作出行政给付12987人次。
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
严格程序、依法办案,努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对部门执法主体信息完善公布,对行政执法决定进行全面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烈士褒扬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退役军人的权益进行了全面的保障。
三、工作亮点与创新
积极组织法治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等方面职能,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四、2025年行政执法工作规划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继续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力度,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发展。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积极完善依法行政,加强法治工作的监督检查。不断建立系统完善科学责任明晰的依法行政制度,积极推进科学立法、全面普法、公正执法。
(二)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的提升。在执法过程中,严格落实持证执法。通过政策法规的学习为做好行政执法工作提供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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