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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2024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来源:天津市河东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1-15 11:34

为梳理2024年度我委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推动做好2025年行政执法工作,按照《关于报送2024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的通知》要求,结合住建工作实际,现将我委2024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汇报如下:

一、行政执法工作基本情况

本机关2024年度作出行政处罚27件(含上年度跨转),罚款金额共73.3万元,已全部上缴国库。

本机关2024年度开展行政检查3197项次,出动执法人员6797人次,下达整改通知书516份,隐患问题1319条,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44份,隐患问题66条,除消防隐患问题整改周期较长,其余均已整改完毕。对47个项目、110家单位进行了重大事项约谈。

本机关2024年度进行行政确认(住房保障资格审核)3555件。其中,受理发放公共租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等保障性住房资格证明共计1904件。受理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等资格证明共计1651件。

本机关2024年度作出行政许可98件,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许可日常变更14件、新办资质许可申请6件、注销1件;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17件;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20件;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许可审批涉及5个项目,发放准许交付使用证40件。

本机关2024年作出拆迁裁决2件,均属于鲁山道小二楼地块(太阳城项目)危陋房屋拆迁改造项目。其中2件均为被拆迁人向我委提出的裁决申请。

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制定完善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标准、音像记录管理等配套制度。执行统一的执法文书格式和执法案卷标准,完善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制度,严格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2024年执法全过程记录5171分钟,所有处罚案卷均通过监督站行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并经过我委法制科审核。严格执行新颁布的《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三、工作亮点与创新

1.进行专题执法培训,推动行政执法工作开展。 一是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市住建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住房建设工作化法治水平专题讲座;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河东区司法局组织的《河东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讲座;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学习贯彻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范行政执法培训。二是两次组织召开各街道综合执法业务工作交流会,围绕街道综合执法目录中的四项执法事项进行研讨交流,对执法事项进行培训讲解;三是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主题宣传活动,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侵权责任编知识讲座;广泛开展“宪法宣传周”宪法宣传活动,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专题知识讲座。四是按照区司法局下发的《关于做好2024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持证执法人员参加网上培训和考试。加强对执法人员库信息资料的日常管理,做好执法人员执法证注销、新申领证、执法监督平台录入工作。

2.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认真做好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区司法局工作部署安排,我委高度重视,党委书记、主任亲自组织召开了专题部署会议,分管法制工作的领导,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各司其职,按照我委制定的《河东区住房建设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逐项开展整治工作,进一步对执法人员加强培训和教育,持续提升行政执法效能。针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对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等七个方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逐条对照剖析,通过专项整治工作,使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得到全面提升,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3.落实柔性执法政策,统筹兼顾确保履职到位。在涉企行政日常检查时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随意检查”。一是采取“两场联动”检查模式,将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工作进行联动,提高监督效能。二是采取“线上检查”模式,通过各项目现场的视频监控查看施工现场安全和文明施工状况,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及时反馈安全隐患。三是在确保执法效果前提下,保证检查效率,尽量减少检查频次,不“打扰企业”。四是强化执法监督的服务行为,从建设工程的基本程序到重点难点技术的解剖,从地方性指导文件到强制性规范条文,都进行细致讲解,对重难点项目在不具备正式监督手续的情况下提前介入服务,确保工程始终处于可控状态。

4.创建互联网+天津智慧住建平台,开展安全质量执法全过程监管。目前已完成2个工地试点的创建工作,逐步完善从施工许可、安全质量告知、安全质量监督方案、安全质量过程执法、竣工备案等模块应用。加大实行安全质量现场和建筑市场“两场”联动执法模式,狠抓源头治理,紧盯过程监管,倒逼参建单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年开展4次联合执法,成效显著。

四、存在的问题与整改举措

在行政执法工作实践中,发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仍存在不足:

1.对于违法行为的证据固定和收集较为单一。目前对于违法单位违法行为证据的固定相对局限,证据链的收集还存在惯性思维、思想相对僵化、缺乏创新,对于违法证据还局限于书证和影像资料,证据来源较为单一,导致证据链缺乏更多的公信力。

2.建设工程监督管理质效有待提升。需要进一步转变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思路,加快完成从“查”到“管”的质效升级,完善有关内控制度,从“管”上下功夫,着力改变关于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各项目不重视、疲于应付和“水流不到头”的现象。

3.执法案件信息归集至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落实不到位。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归集行政执法检查信息数量较低,需要加大重视。

五、2025年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1.加强重点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对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工程质量等重点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对于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不良或者严重后果的重点事项,加强源头管控和过程中的监管执法。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四铁”、“六必”要求,严格执法。

2.规范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在立案、调查取证、法制审核、处罚决定告知执行等方面细化流程,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案件的办案质量,同时,做好执法监督平台信息录入工作。

3.加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于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行为,要统一执法标准和尺度,在重大执法决定作出前,要充分听取法制部门和法律顾问法律意见,坚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制度,确保执法决定程序合法、内容合法,切实防止违法决定、不当决定、拖延决定。

4.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强普法宣传。

继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同时推动落实“谁服务谁普法”,加大住房和建设领域政策法律法规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5.加大培训力度,充实执法力量。2025年执法机构改革后,将加大执法培训、专业培训力度,使新进入岗位的执法人员迅速掌握法律、法规、规范等专业知识,迅速顺利上岗,充实执法力量,使河东区住房和建设领域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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