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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路街道2024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来源: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上杭路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4-12-31 16:30

一、三项制度的建立与管理

上杭路街道在2019年度,结合区执法系统专项整治活动,建立健全执法各项制度,制定了《上杭路街道特勤人员管理制度》《上杭路街道协管员管理规定》《上杭路街道综合执法人员行为守则》等相关规定,在处理好队内建设的同时也夯实了制度管理。2024年街道继续按照所建立的制度进行执法工作。

二、重点执法任务完成情况

本机关有行政处罚权240项,2024年度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作出行政处罚132件,一般程序案件25件,简易程序107件,累计罚款55950元。一般程序中,涉及违法设置户外广告设施案13件,涉及违法占用道路从事经营案19件。

本机关有行政检查权40项,2024年度进行行政执法检查6000余次,履职率100%。对无照经营;兽药生产、经营;经营食品管理;药品管理;医疗器械管理;电梯管理;教育管理;排水管道管理;河道管理;卫生管理;劳动保障;环境保护管理;殡葬管理;房屋安全管理;消防通道管理;文化市场管理;最低生活保障管理等行政检查事项每周予以检查,对接到的群众来电来访进行处理。

本机关有行政强制权36项,2024年街道继续对辖区内违法建设进行整治,逐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累计拆除辖区内违法建设12处12间234平方米,有效打击了违法相对人的气焰,保证了无违居民的正常生活。2024年根据区统一安排“双随机、一公开”落实4次执法检查,均未发现违法行为。行政复议8件,均已落实完毕,上述反映人均撤诉。

2022年《天津市消防条例》进行了修订,《条例》中部分法条执法权移交至街道,针对此情况,街道综合执法大队积极担当作为,全力做好相关消防检查工作。采取以“不打招呼、随机抽查”的形式,逐门逐户对企业和住宅安全隐患进行排查,重点检查各场所是否违规住人、广告牌是否遮挡,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是否通畅;灭火器材是否过期、是否按规定配置摆放;应急照明设施配备是否准确、齐全、有效;店面是否存在电器线路老化,是否存在“三合一”“多合一”现象,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情况进行了检查,2024年检查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30家,检查巡查居民楼570余次。同时街道下属综合执法大队积极有效服务河东区夜经济,由于辖区内的特殊情况及“万爱”商圈夜市的开启,街道综合执法大队通过早入手,早上岗的方式,于4月底就开始安排队员开展了对万达及爱琴海周边的夜间值守工作,大队夜检人员每天于18:00至24:00对于重点地区进行值守。随着辖区内夜间市容环境秩序趋于良好,大队将夜检下班时间调整至22:00,截至10月底大队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80余人次,清理占路摊贩50余处,有效维护了两处重点商圈周边的市容环境秩序,有效促进了周边夜经济的发展。

三、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执法车辆不足

上杭路街道综合执法大队目前仅有一辆正常使用的双排卡车,另一辆普桑轿车执法车。自车改过户后,两辆执法车辆虽能正常使用,但故障发生率较高。且执法车辆需要关注限号问题,无法在限号期间行驶,尤其是双排卡车还需要关注货车限行问题,在货车限行时间段也无法进行行驶。执法车辆的缺少使得街道综合执法大队无法及时处理突发执法情况,无法对辖区内进行整体巡查。

2.专业执法人员不足

街道综合执法大队的班底为原河东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第四大队的部分队员,且大多数队员都是老城管队员,对于目前街道施行的306项执法事项,在专业队员方面有很大的需求。如行政检查权中的药品管理;医疗器械管理;电梯管理;教育管理;排水管道管理;河道管理;卫生管理;劳动保障;环境保护管理;殡葬管理;房屋安全管理;消防通道管理;文化市场管理;最低生活保障管理等如无专业执法人员配合,街道综合执法大队队员在检查时无法及时且明确地发现问题。建议区属职能部门在给街道布置任务的过程中同时下沉相关人员进行配合,如能将人事关系等直接下沉,会更好地提高街道行政执法工作的专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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