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街道扎实开展各项行政执法工作。现将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工作基本情况
本机关2024年度共计作出行政处罚54件,罚款金额共计5600元。具体履职情况如下:针对违反《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1件,共处罚金2000元。针对违反《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3件,共处罚金600元。针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7件,均处以警告。针对违反《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30件,共处罚金2900元。针对违反《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1件,共处罚金100元。针对违反《天津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3件,均给予警告。针对违反《天津市消防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9件,均给予警告。
本机关2024年度共计进行行政执法检查1600余次。主动组织消防、安全生产、公安等多个部门对辖区进行了多次消防、交通联合检查。
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情况
我街道切实规范行政执法事前、事中和事后公示。不断加强事前公示、规范事中公示、推动事后公示。我街道进一步明确了权责清单的管理,规范平台基础信息,保证行政执法信息录入及时、全面、准确。同时,加强天津市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严格按照要求至少两名执法人员对相对人进行亮证执法,规范现场行政执法文书,健全执法文书使用制度并严格执行。对产生的处罚情况及时在河东区信用信息处理平台进行公示。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推进情况
不断规范文字记录、完善影音记录。根据执法行为的种类、性质、流程等规范执法文书的制作,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我街道给每名执法队员配备执法记录仪,要求执法中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特别是对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和对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要保证双机位进行现场影音记录。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情况
我街道严格执行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法制机构审核程序,完善内部运行机制,行政处罚案卷及时上报街道法制部门审核,对于重大案件,领导班子要召开专题会议,必要时邀请法律顾问和上级法制部门专家进行指导,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准确、合法。
三、工作亮点与创新
一是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对辖区内占路摆卖严重的几条道路商户发放《温馨告知书》,对可能出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及时提醒,对初次出现违规行为的相对人进行警示教育,采取“首违不罚、温馨执法、柔性执法”等管理手段,及时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二是优化执法流程,充分利用简易程序,贯彻了宽严相济的原则,第一时间规范了不文明行为,降低了执法成本。
四、存在的问题
2024年在工作中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是也还存在问题与不足:主要是工作思路、工作方法有待改善和提高,工作需要进一步细化,对于涉及范围广、部门多、专业性较强的领域行政执法涉足较少、欠缺执法经验。
五、2025年行政执法工作规划
新一年,我街道将进一步加强对街道综合执法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教育。2025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理顺管理机制,提高工作效能,结合市容环境清整总体目标,全面加强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努力塑造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二是加强业务能力培训,邀请相关行业的法律专家对全体队员定期进行法制培训和执法能力考核,培养能力突出的执法骨干力量。
三是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基础,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提升街镇综合执法队伍依法行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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