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站区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依法规范行使职权,认真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现将2024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站区办现有行政处罚权134项,行政强制权3项。2024年度,作出行政处罚案件49件,其中,采取行政强制措施31件。20起简易程序,29起普通程序。行政处罚案件罚款金额共计13950元。
未出现因行政执法不当导致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站区办无其他行政执法权限。
二、采取的工作措施与取得的工作成效
(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
1.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自觉接受监督。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在政府政务网站更新公示信息。执法人员严格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主动告知当事人法定权利义务,依法出具行政执法文书,并做好释法说理工作。按时上传执法信息,对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公开,本年度累计上传简易程序执法案卷20份、普通程序执法案卷29份,公示本年度执法决定49份。
2.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促进规范执法。严格按制度要求对行政执法相关环节进行记录和归档管理。定期开展案卷讲评,推动提高案卷制作质量。做好执法装备保障工作,为所有一线执法人员配发执法记录仪,进一步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归档等规范化建设,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3.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保障合法执法。加强法制审核队伍建设,站区办现有持执法证件人员71名,按法制审核人数占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5%的要求配备4名法制审核人员,并及时做好动态调整。依事项清单开展法制审核工作,落实审核责任,提高审核质量,严把审核关口。本年度未发生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台账保持零报送。
(二)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1.加强法治学习培训。组织人员参加区司法局组织的专题培训,制定站区办2024年度法治培训计划,结合工作实际,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为重点内容,邀请法律顾问作专题培训;组织开展线上旁听庭审和线下实地参观活动,丰富培训形式,充实培训内容;结合应知应会内容进行考核测验,检验培训效果。通过系统的法治培训,持续提高干部队员法治素养和法治思维,提升干部队员执法能力水平。
2.规范执法证件管理。认真落实执法证件管理规定,做好本单位执法证件动态管理,结合相关通知要求及人员调整等实际情况,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的注销及申领工作,本年度申请注销行政执法证9人,新申领行政执法证7人。
(三)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1.动态调整权责清单。依据最新生效法律法规及时梳理对照站区办权责清单,认真落实《天津市河东区权责清单合法性审核工作办法》,在区委编办、区司法局指导下对权责清单进行了调整,修改职权名称、法定依据、实施机构、监督方式、运行流程和责任事项,其中取消职权4项、对6项职权进行整合,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权力运行。
2.压实依法履职环节机制。强化执法管理服务有机衔接,加强日常管理,保持常态长效,针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采取“占领式”盯防,坚决制止各类违法问题,重点打击客运出租违法运营和占道经营等影响站区秩序的行为,推动出行旅客和驻站企业商铺满意度提升。
3.推进非强制柔性执法。参照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积极探索柔性执法方式,年内对6起适用情形案件作出不予处罚决定,同时通过教育引导和设立承诺机制帮助当事人正确认识违法行为及危害后果,降低再次违法可能,彰显执法既有温度又有力度。
4.开展执法协作和联合治理。结合自身职能,强化与市交委、交管、公安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交警六纬路大队重点对违法运营、违停滞留等行为开展联合治理,强化部门协同作战能力,共同维护站区安全有序便捷的出行环境。
(四)行政执法监督落实情况
1.自觉接受监督检查。积极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认真对照《天津市河东区2024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自觉接受行政执法监督。年内依区司法局通知,积极配合联合监督检查组来站区办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联合监督检查。虚心听取区司法局及驻区城管委派驻纪检组意见建议,切实提高工作标准和精细化水平。
2.开展案件评查工作。依托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结合区司法局通知要求,组织人员认真做好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并形成季度案件评查情况报告4份。2024年对本单位29起普通程序案件进行案件评查,评查结果均为合格。
(五)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履职情况
及时填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履职信息,落实区司法局关于做好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建立履职工作台账,及时做好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履职情况统计工作;完成新申领公职律师注册工作;协助法律顾问做好法律文书审核等工作,本年度履职事项共计11件。
(六)落实普法责任制情况
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年搜集整理发放普法学习资料62篇,内容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指导性案例以及执法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等。充实“温暖站区”微信公众号法治专栏内容,及时更新信息动态,发挥普法阵地作用。年内先后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站区窗口作用。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提供出租汽车执法典型优秀案例1篇,根据区司法局通知要求报送典型案例和示范优案共3篇,依区普法办工作提示,报送以案释法及法治宣传教育案例共计8篇。
三、存在问题
一是执法队伍整体水平有待提升。部分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储备、执法技能经验不足,综合素质尚不能适应新时代法治建设的需求,存在沿用惯性思维、细节把控不精准等问题,影响执法效率和效果。
二是公职律师作用发挥不充分。年内公职律师因工作变动有所调整,加之受站区办职权范围、执法实际等条件影响,公职律师缺少办案机会,不能迅速积累经验,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实务不够熟悉,业务能力有待提升。
四、2025年工作计划
(一)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
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有关精神,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重要法律法规及站区办履职密切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的学习。在抓紧抓牢“关键少数”上下功夫,切实加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对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学习力度,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和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好主要负责人讲授专题法治课,压实领导干部述法责任。做好站区办法治培训学习相关组织工作,督促高标准按期完成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天津市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考试等工作,定期开展法治培训和交流研讨,适时组织线上或线下旁听庭审活动,推进学法经常性、常态化,促进执法队伍法治素养和业务水平整体提升。注重公职律师教育培养,为公职律师与法律顾问业务交流搭建平台。
(二)持续推进法治宣传工作
坚持深入贯彻实施《天津市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明确重要时间节点,积极组织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依托站区办自身职能及工作实际,充分利用微信等网络载体,不断丰富“温暖站区”公众号法治专栏内容,每月更新发放科室普法材料,突出普法宣传实效。重视抓好法治宣传教育典型案例的搜集整理和总结报送,深度挖掘特色亮点,持续提升以案释法能力水平。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与市交委、交管、公安等部门加强跨领域合作交流。持续探索非强制柔性执法,实现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严把各项流程节点,妥善处理每起案件,注重教育引导,以理服人,以教促改,全面提升法治建设水平。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相关工作,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范行政执法数据填报,保证高质量录入,避免“零执法”、超时录入等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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