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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王庄街道2024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来源: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大王庄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5-01-17 17:48

一、工作基本情况

(一)行政处罚和行政检查相关情况

本街道共有行政处罚权239项,2024年度共作出行政处罚100件,罚款金额共计69950元。行政执法人员参与办案率和履职率均达到100%。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依据《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对未经许可擅自改变道路两侧建筑物外檐行为,共立结案3起,处罚金25000元;依据第十五条规定,对未经许可临时设置标语行为,立结案1起,处罚金200元;依据第十九条规定,对擅自占用道路从事摆卖行为,共立结案11起,处罚金2150元;依据第二十五条规定,对未经许可擅自设置户外广告设施行为,共立结案13起,处罚金29000元。

依据《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对随地吐痰、乱扔垃圾行为,共立结案2起,处罚金300元;依据第六十五条规定,对乱涂、乱画、乱刻,随意张贴、喷涂广告行为,共立结案4起,处罚金400元;依据第六十五条规定,对损害树木花草行为,立结案1起,处罚金500元;依据第六十九条规定,对在道路、楼道等公用部位堆放物品行为,立结案1起,处罚金200元;依据第七十一条规定,对未及时清理犬只在公共区域排泄的粪便行为,立结案1起,处罚金100元。

依据《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对随意倾倒、抛撒生活垃圾行为,共立结案47起,处罚金5500元。

依据《天津市消防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对在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在禁止停放区域充电,或者给电动车充电不符合用电安全要求行为,共立结案13起,处罚金1500元。

依据《天津市市容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对不履行市容卫生门前三包责任,未清除废弃物行为,立结案1起,处罚金100元。

依据《天津市绿化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对损害绿化或者绿化设施行为,共立结案2起,处罚金5000元。

本街道共有行政检查权30项,2024进行行政执法检查1000余次。结合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等重点工作及重点任务,对重点路段、重点区域、背街里巷等进行高频度巡查整治。

(二)大力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

大力开展辖区内21条道路的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累计治理占路经营200余处,清理占路灯箱67个、货架堆物等300余件,摘除布标、吊挂等100余处;完成道路沿线报刊亭、物业管理亭等功能性棚亭规范治理26处;积极推进门前三包工作,与临街商户签订门前三包承诺书600余份。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利商便民举措,对九纬路部分路段商户探索施划经营“一米线”,与相关商户签署规范经营承诺书37份,允许商户在门前进行规范性临时经营,对临时经营行为进行严格管理。

严防占路经营规模性聚集,有效遏制露天烧烤、马路餐桌等苗头。自2024年3月起,增加早晚巡查班次,利用弹性工作、错峰执法等机制加强早、晚间值守,每日安排两组人员在早7时至9时、晚18时至22时两个时段进行巡逻执法,对津塘路、六纬路、九纬路、六经路、七经路、八经路、十一经路、十二经路等重点点位开展巡查管理。先后组织夜间“零点行动”10次,重点打击夜间扎堆摆摊设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露天烧烤问题。

高效处置城管委等单位督查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108处,现已全部整改完毕,并列入重点点位开展日常巡查。

(三)对于违法建设“零容忍”

依法依规对长城公寓旁、华润超市后身等3处长达10余年的远年违建实施了拆除清理,涉及违建面积约310平方米。紧盯新增违建苗头,街道执法队和相关社区联动,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对信和苑、万隆大厦、德厚里、丰盛园、十二经路6号、16号院、六纬路五十四中旁、丰盈新园21号楼前、十五经路12号院内等共计10处正在建设的违建进行“叫停”处理,责令并配合搭建主体方进行拆除清理,涉及面积约137平方米。

(四)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

严格落实《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要求,加强宣传教育,紧盯小商贩和沿街门脸乱泼乱倒和油烟污染问题。结合群众投诉,对辖区内近百家餐饮经营户油烟净化设施和油水分离设备进行检查,对40余家餐饮商户进行警告或批评教育。全年共检查发现问题141处,责令整改94处,立案处罚47起。

(五)深入治理不文明行为

对不文明现象严格依法依规治理,将《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普法宣传与旧楼区长效管理工作相结合,认真做到“谁执法谁普法”。及时响应各社区相关问题反馈,重点对六纬路1号、义信里、景安里、丰盈里、十二经路7号等小区进行攻坚。全年在各小区开展执法检查132次,发现公用部位堆物、私设地锁等问题118处,责令或协助整改109处,立案处罚9起。

(六)加大涉安全领域执法检查力度

与多部门联动,开展“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针对燃气使用、沿街商业地下空间、消防逃生通道等重点领域,聚焦“九小场所”和“三合一”重点问题,开展集中检查63次,检查各类场所600余处,其中包括经营型商户地下空间13处、餐饮企业防盗网、公共区域逃生通道及户外广告遮挡300余处,累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发现并整改隐患问题47个。

认真执行《天津市消防条例》第五十八条和《天津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规定,特别是对六纬路1号、六纬路121号等老旧小区电动车进楼栋充电、飞线充电等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全年共处罚13起。

加强对海河亲水沿线不文明行为的劝导力度,清理海河亲水沿线堆放杂物10余件。加强李公楼地道等重点区域执法管理,每日不少于2名执法队员自早晨至夜间定时进行巡查值守,对占路经营、不文明行等问题进行治理。

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情况

严格按照市、区相关工作要求,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深入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研究。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执法活动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执法全程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亮明身份。依法依规出具行政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按规定统一着执法服装、佩戴执法标识,为新入队同志及时配备规范制服和标识,便于规范开展工作。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推进情况

严格按照市、区相关工作要求,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及可回溯管理。完善暂存物品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效能。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情况

严格按照市、区相关工作要求,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鉴于我街暂无公职律师现状,特聘请专职律师承担具体法制审核及业务指导工作。同时,根据依法治区相关要求,建立健全法制审核会商制度,定期由街道负责依法治区工作相关负责同志、执法工作相关负责同志及专职律师,就执法事项集中进行法制审核,为提升法制审核工作质效提供保障。

三、工作亮点

总体上看,2024年度街道行政执法工作有几方面亮点。一是成效更加显著。执法工作力度持续加强,工作标准持续提升,执法起数、罚款金额等较上一年度实现“双上升”,解决多个历史遗留的执法难题,较好完成了海河龙舟赛、天津马拉松、跨年夜等多项重点保障任务。二是坚持为民执法。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及时回应群众诉求,解决多个涉及环境卫生、道路秩序、违法建设、相邻关系、公共安全等群众关切问题,开展相关执法60起,执法为民效能进一步提升。三是精准高效开展执法工作。充分研判案件性质和适用法律法规,精准推进执法程序,80起案件执行简易处罚程序,在及时处置违法行为同时,有效压降执法成本,高效解决相应问题。

四、存在问题

一是主动服务意识有待提升。个别工作人员没有树牢执法为民的思想认识,响应群众诉求不够积极,在处理投诉热线和信访线索过程中不够及时。二是执法精细化有待加强。个别背街里巷、居民小区内部点位不够精细、标准不高,有时未能充分考虑不同情况差异,治理措施相对简单。三是长效管理措施有待完善。与相关部门协同联动长效机制有待健全完善,未能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导致个别点位相关问题反复出现,也欠缺对于问题治理的总体和系统谋划,未能从根源上彻底解决问题。

五、下一步工作举措

下一步,街道将结合市容环境综合整治、韧性安全街区建设、文明行为促进提升等重点工作,紧盯群众诉求和突出问题,持续强化行政执法工作,具体从以下几方面着力。

一是强化队伍法治素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工作培训,持续加强全体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定期进行典型案例分析,通过执法实践,提升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联合相关司法部门,为工作人员开展执法培训,明确权责清单执法权限,及时跟上法治体系建设形势。强化“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在全街域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二是强化为民服务意识。站稳人民立场,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工作理念,将服务、治理、执法等内容深度融合,聚焦群众反映突出的重难点问题,加大执法力度,精准解决问题。提高处理投诉热线、群众来访等能力水平,在依法依规基础上,尽可能缩短办理时限,提升群众满意度。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向企业商户前置开展普法工作,依法依规做好服务工作。

三是强化联动工作能力。加强与行业主管、司法、公安、消防等部门联动,用好“吹哨报到”机制,针对难点堵点问题形成治理“组合拳”。完善重点点位长效治理机制,增加日常巡查检查频次,严防类似问题反复出现。压实沿街商户主体责任,明确规范经营标准要求。与网格员、在职党员、志愿者、热心居民等加强联络,健全问题发现反馈机制,对于问题苗头隐患及时处置,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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