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效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现将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2024年,区司法局对全区律师事务所开展行政检查24次,对1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开展行政检查1次,对河东公证处开展行政检查1次,检查结果均为合格。
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
(一)严格行政执法队伍管理
截至2024年底,区司法局共有行政执法人员5人,均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具备行政执法资格,行政执法人员参与办案率达到100%。持续加强执法培训,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2024年度司法行政系统执法人员培训、河东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等,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线上培训考试成绩平均分达95分以上。
(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按照《天津市持证执法管理办法》规定,做好执法人员证件管理,对2名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办理注销。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工作要求,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等。落实《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管理办法》要求,在行政执法决定作出后,及时将行政执法信息录入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按要求公开行政执法结果等信息。
(三)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严格落实《天津市河东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综合运用文字记录、音像记录等方式,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确保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依法公正维护执法人员的正当执法行为和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四)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落实《天津市河东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天津市河东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标准化指导意见》要求,持续规范本单位法制审核工作,将除简易程序外的全部行政处罚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按照《河东区司法局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实行集体会议审理,充分发挥法制审核作用,确保行政执法决定合法合理。
三、当前工作存在的问题
2024年,区司法局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但仍存在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仍需进一步提升等问题。
四、2025年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一是严格行政执法队伍管理,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申领、注销工作,严把行政执法队伍“准入关”,确保初次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均通过专业法律知识考试。
二是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组织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各类执法培训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内容,持续提升执法队伍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三是落实《河东区司法局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强化法制审核工作,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专业优势,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加强内部监督,切实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河东区司法局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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