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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城管委】政协天津市河东区第十六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答复 第107号
来源:天津市河东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10-07 11:31

胡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加强犬粪管理,助力文明城区创建的建议提案,经研究答复如下:

区城管委高度重视城市市容环境保障工作,严格治理市容环境领域各类不文明问题,尤其是2022年以来,结合国家级文明城区创建任务,制定《河东区城管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天津市养犬管理条例工作实施方案》,持续加大对文明养犬相关问题的治理力度,通过采取网格管理、疏堵结合、加强扫保、强化执法等多措共举,犬只粪便不清理问题得到了一定遏制。

提案建议中分析的“未清理犬粪”不文明问题,确为困扰城市管理部门根治不文明养犬问题的难题,完全根治非一朝一夕可以完成。对于委员提出的对策和建议我委也将认真分析研究,在今后的治理工作中积极吸取和采纳,并从以下几点入手,发挥好自身的职责和作用。

一、广泛宣传,增强社会宣传效果

加大宣传力度,向社会公众宣传相关政策,提示居民群众文明养犬。联动属地街道办事处,围绕综合整治小区犬只排泄物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措施。一是指导社区居委会打印文明养犬提示,并张贴在小区明显位置,提示小区居民文明养犬,注意及时清理犬只排泄物。二是由物业定制文明养犬提示牌、收集犬只排泄物便民塑料袋,均匀布置于小区草坪明显处,提高管理水平。三是发挥社区网格管理优势,联动物业、社区党员志愿者加大对小区的巡查力度,对发现的小区犬便及时进行清理,同时对小区遛狗人员随时提示。四是采取发放犬便收集袋、倡议书,与养犬人签订承诺书等方式,有效解决不文明养犬问题。

二、加强扫保,确保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一是落实好清理责任。区城管委、各街道依照职能进一步抓好道路、社区环境卫生管理,日常扫保工作中重点加强犬只粪便的清理;二是加强城市道路两侧公共绿地的维护养护,及时清理犬只排泄的粪便。

三、加强巡查,强化执法力度

为贯彻《天津市养犬管理条例》,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的巡查治理力度。一是通过采取不定期专项清整与日常长效巡查管理相结合的方式,结合犬类排便高峰时段特点,对区域内重点路段和居住小区进行重点巡查管控。二是针对未及时清理犬只在公共区域排泄粪便问题加大执法惩戒力度,按照《天津市养犬管理条例》《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罚,督促市民自觉维护市容环境干净卫生。三是指导街道执法队伍充分利用社区视频设备调取不文明养犬违规问题,积极发动城市管理网格员、社区党员、志愿者和广大居民,收集不文明养犬行为,公开曝光并依法予以处置。

下一步,在市容环境治理工作中,将积极采纳委员提出的对策及建议,并向其他职能单位推荐,与区内各职能单位形成联动,通过不断优化基层治理手段,不断加大宣传力度,使居民群众逐渐养成文明养犬行为,共同维护津城的干净美丽。



河东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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