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维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更改中小学发放新课本时间的建议,经研究答复如下:
我部门第一时间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并沟通中小学发放课本时间相关事宜。经沟通,现执行的征订流程、发放时间等政策主要基于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
一、基于天津市教材分级管理的政策要求
天津市教材管理为三级管理。市教委负责全市中小学教材管理,指导监督各区和学校课程教材工作。市教委由宣传处(教材办)牵头天津市教材工作,负责组织好国家课程教材的选用、使用工作;各区负责组织好区内国家课程教材地方课程教材的选用、使用与监测;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和我市关于教材管理的政策规定,选好用好教材。河东区教育局和区内各中小学校严格贯彻执行市教委教材办的各项工作要求,做好我区的教材选用、使用等各项工作。
二、基于“减负”要求
根据《市教委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教规范〔2019〕18号),我们全面贯彻落实寒暑假期间的减负要求,做好学生假期学习生活的安排,加强作业设计和指导,加强活动指导,切实保证学生充分的休息时间。同时,新华书店需要在假期期间完成教材订购数的核对以及教材的印刷、配送等工作。
三、基于众多家长的认可
每学期,我区均按照市教委要求,对于课前到书、送书服务等内容进行家长满意度调查。2023年4月的调查结果显示,家长满意度为100%。我部门也已与相关部门和新华书店积极沟通,反映部分家长的需求。未来我们将完善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流程,在教材征订和发放工作中得到更多家长的认可。
经与您沟通,您的建议中肯全面,对推动我们的工作十分有益,衷心感谢您对教育的关注。
天津市河东区教育局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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