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立昆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向阳楼社区楼房安全隐患问题的建议,经研究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向阳楼社区楼房安全隐患问题,我委非常重视,立即与天津交通集团取得联系,了解相关情况,并于3月10日由我委相关科室领导亲自带队与天津交通集团工作人员深入现场查看,了解相关情况。
根据《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我委现场给天津交通集团发《关于对你单位掌管的向阳楼片区房屋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维修的函》,其工作人员表示一定按照要求承担产权单位的主体责任,并致函回复了其失修失管的原因,并再次强调一定按要求承担产权单位的主体责任,立即组织人员对向阳楼33号楼进行修缮,对于其余掌管的房屋将抓紧研究具体解决方案,期间将加强对房屋的日常管理,确保居民的正常使用和房屋安全。
经与居民沟通了解情况,天津市房信房产经营有限公司亦属于该片区房屋产权单位,我委立即于3月14日给该产权单位发《关于对你单位掌管的向阳楼片区房屋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维修的函》,其工作人员表示一定按照要求承担产权单位的主体责任,并于3月20日致函回复我委该单位已制定了严格的巡查计划,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形成查勘及整改记录,确保无安全隐患发生,该单位于去年对其掌管的向阳楼片区房屋的抗震梁开裂问题制定了详细的维修加固方案,并进行了维修加固。该单位表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加强日产巡查管理,确保房屋的住用安全。
对于其余本片区范围内应涉及产权单位破产、房屋未建立维修资金、未实行物业管理等无法按正常渠道落实责任单位及修缮资金的符合相关条件的房屋,可按相关流程由属地街办事处申请应急排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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