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瑞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七纬路李公楼桥辅路安装路灯的建议,经研究答复如下:
经查,李公楼桥辅路为现状路,道路建设时建设单位未同步建设照明设施。由于我委职责是按规划实施新建市政道路随路路灯建设,故无法单独完成路灯建设立项。
建议一方面采用近远期结合的方案由属地街道使用为民服务经费安装太阳能路灯临时解决照明问题,另一方面我委积极争取结合城市更新改造项目一并实施。
河东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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