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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2024年河东区卫生健康领域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河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03-20 17:45

河东区疾病预防控制局、区卫生健康委相关科室、河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河东区卫生监督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参照《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4年天津市卫生健康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 (津卫监督〔2024〕80号)和《关于印发<天津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2024年版)>及 2024年工作要求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2024年河东区卫生健康领域随机监督抽查计划制定如下,请认真组织落实。同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抽查内容

(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

(二)职业卫生监督检查;

(三)消毒产品监督检查;

(四)对饮用水供水单位从事生产或者供应活动以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的监督检查;

(五)学校卫生监督检查;

(六)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检查(河东区目前无该类别被监管单位,若有新增及时建立本底纳入监管)。

二、组织实施

(一)河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成立随机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河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担任,成员由河东区疾病预防控制局长、河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河东区卫生监督所)主任(所长)担任,负责全区随机监督工作方案的制定、组织实施和督导考核工作。河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科负责组织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具体实施,按照抽查计划和任务清单的要求,完成本区随机监督抽查工作任务。

(二)2024年河东区卫生健康领域随机监督抽查继续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实施,任务清单主要通过天津市卫生健康监督综合管理平台抽取并下发。河东区卫生监督所要及时更新执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做好底档信息的维护工作,并利用手持执法终端机对抽取清单进行监督检查。

(三)本年度河东区卫生健康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取清单原则上不再重复抽取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任务、天津市卫生健康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任务,如有重复及时予以剔除,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更换。

(四)本年度河东区卫生健康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清单抽取规则在上述(三)基础上,应为:

1.按照2024年卫生健康监督工作要求,本年度区级清单抽取对于所有专业尚未覆盖的任务清单原则上进行全部抽取。

2.按照本辖区跨部门随机联合执法,即区级“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工作要求,由相应发起部门进行任务清单抽取,区卫健委作为配合部门应在发起部门发起任务后积极配合并完成联合检查,由监督所将相应检查结果通过指定平台进行录入,并向区卫健委报备;由区卫健委作为牵头部门的,应按照相应工作方案发起任务并第一时间联系相应配合部门完成联合检查,并由监督所将相应检查结果通过指定平台进行录入。

3.自本计划通知下发后,全区卫生监督中各类专项工作均采取随机监督方式,相应任务清单要注意及时梳理汇总,并向区卫健委报备。

4.其他日常监督工作的,应参照河东区卫生健康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的,即纳入本年度相应任务清单。

5.上述1-4中产生的相应任务清单均纳入本年度河东区卫生健康领域任务清单,本年度河东区卫生健康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原则上应于11月30日前完成,并于12月20日前进行梳理汇总并上报河东区卫生监督所、天津市卫生健康监督所。

(五)原则上不得擅自调整随机监督抽查任务。在执行过程中,执法检查人员有特殊原因难以执行抽查任务的,由监督所将拟调整的任务信息及调整原因报至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予以调整,调整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该单位抽取人员总数的15%。

(六)本年度抽查任务涉及到的检测任务由河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不具备相应检测能力的,可委托其他疾控机构或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承担。

三、相关工作衔接

(一)做好河东区卫生健康领域随机监督抽查任务与日常监督工作、跨部门联合检查的衔接,将随机监督抽查作为日常监督工作的一部分进行统筹安排。在执行随机监督抽查任务过程中,可以整合其他日常监督检查事项,联合开展抽查。对同一检查对象,要在兼顾各专业需求的基础上争取一次性完成抽查事项,避免对检查单位造成不必要的干扰。对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要刨根究源,一查到底,符合立案条件的,坚决立案查处,维护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严肃性,重大案件要及时向区河东区卫生监督所、天津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报告。

(二)要结合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有效维护群众健康权益。监督执法适用随机抽查的,应当采取双随机方式,同时通过手持执法终端、执法记录仪等设备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增强执法公正性。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审管联动,完善两库信息

河东区卫生健康委应与本区行政审批部门建立审管联动工作机制,及时掌握和获取被监督单位的变化情况。2024年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了修订,将对医疗机构执业活动、采供血机构执业活动、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放射诊疗机构、职业健康检查与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的监督检查纳入特殊行业、重点领域清单,将卫生健康部门随机抽查事项调整为现有6个大类、17个事项。对于列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抽查事项,河东区卫生监督所要完成“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库”动态更新维护,切实做好辖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对于列入《特殊行业、重点领域清单》,原则上要做到全覆盖监管,及时制定检查方案,依法依规、有序落实。河东区卫生健康委通过天津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将全部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录入“执法检查人员库”,并按照“市场主体”“非市场主体”两种类型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同时,4月30日前将本区“两库”信息报至市卫生健康委。

河东区卫生健康委应对被监督单位信息的填报进行质量控制,同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执法人员参加本年度双随机工作的范围,实行动态管理。任务清单正式下发后不得擅自调整。确有特殊原因需调整任务单位或检查人员时,所在单位应逐级向抽查计划制定部门上报。

(二)规范执行抽查任务,落实部门内执法统筹

严格按照《天津市卫生健康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要求规范执行抽查任务,河东区卫生健康委统筹组织本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综合考量被监督对象风险等级、信用等级高低,充分利用量化分级、综合评价、分级分类等评价指标,实现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确保规定时限内保质保量执行监督抽查任务。发现检查对象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或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办理。组织开展随机抽查工作中,对同一抽查对象涉及多个执法科室或多项抽查事项的,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全力避免多头重复执法;要充分运用卫生监督协管力量,协助完成各项抽查任务。

(三)规范信息报送,做好社会公示和宣传工作

除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河东区卫生健康委按照天津市“双随机、一公开”相关要求,完成检查结果和后处理信息的填报。要按照《天津市卫生监督执法过程中精准普法工作指引》内容,在监督执法中落实精准普法工作要求。通过不同渠道广泛宣传,向企业和民众普及卫生健康法律知识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提升社会影响力和群众知晓度,加快形成政府规范监管、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跟踪指导,做好工作效果评估

河东区卫生健康委要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组织指导,有序开展年度抽查计划,积极落实部门联合抽查活动,及时完成牵头实施的区级联合抽查事项。按照《全面依法治市考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考核细则》有关要求,河东区卫生健康委要及时对本级双随机工作进展及成效开展全面自查,并对本级卫生监督机构双随机任务执行情况进行跟踪。



河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