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节能监督检查计划 |
计划制定日期:2025.02 |
序号 |
计划名称 |
抽查机关名称 |
抽查比例/ 抽查数量 |
抽查大类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范围 |
抽查日期自 |
抽查日期至 |
1 |
2025年度河东区重点用能单位监督检查计划 |
天津市河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结合节能信用评价等级,抽取不少于7家 |
节能监察 |
1.是否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 2.是否无偿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 3.是否按照规定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及报告内容真实性; 4.落实节能整改要求情况; 5.是否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工艺; 6.是否按规定开展能源审计、电平衡测试和热效率测试; 7.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及备案情况; 8.配合依法实施的节能监察工作情况; 9.节能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重点用能单位,落实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要求实施能源审计、报送能源审计报告、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的情况; 10.是否按照要求开展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和能耗在线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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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用能单位 |
2025.02.25 |
2025.12.31 |
2 |
2025年度河东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监督检查计划 |
天津市河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抽取1家 |
节能监察 |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情况;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是否存在未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擅自开工建设或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情况;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落实节能审查意见要求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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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开工建设且在2024年度投产的区级审批(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
2025.02.25 |
2025.12.31 |
3 |
2025年度河东区节能服务机构监督检查计划 |
天津市河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结合信用风险分类,抽取1家 |
节能监察 |
节能服务机构是否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告。 |
2024年度为取得区级节能审查意见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或区级重点用能单位提供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的机构 |
2025.02.25 |
202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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