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东区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对《天津市河东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河东政办规〔2022〕1号)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后评估基本情况
2022年,我区以区政府办名义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为《天津市河东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河东政办规〔2022〕1号)。按照“谁起草、谁评估、谁负责”的原则,我单位于2024年9月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后评估工作,成立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评估工作方案,以调查问卷的方式现场向33 家相关委办局、13个街道征求后评估意见,最终形成后评估报告。
二、规范性文件实施的绩效
(一)合法性评估
《天津市河东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组织体系、预警分级和分级响应措施分别符合上级有关规定,具体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和上级规范性文件无冲突。
(二)合理性评估
该文件所制定的主要内容符合我区实际,所设定的主要应急措施具有较强的合理性,对加强我区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协调性评估
后评估期间,广泛征求区有关单位的意见,广泛认为该文件的职责明确、协调性强,各单位无修改意见。
(四)可操作性评估
依据该文件,成立了河东区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确定了指挥部成员,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并就加强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应急联动提出了相关要求。具体措施切合实际、易于操作。
(五)技术性评估
该预案文件内容逻辑结构严密、文字表述准确,自实施至今未发生因文件表述产生的异议。
(六)绩效性评估
《天津市河东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是一部有效防范和应对气象灾害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应急预案。此预案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坚持各级党委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气象防灾减灾救灾政府主导机制。加强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各部门的联动,构建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形成全社会的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合力。该文件自印发以来对推动我区气象灾害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发挥了充分的主导作用,经评估论证该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继续执行。
三、后评估结论
该《天津市河东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符合国家行政法规和本市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为加强我区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工作起到了促进作用,经评估,建议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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