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东区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对《天津市河东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河东政办规〔2022〕1号)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后评估基本情况
2022年,我区以区政府办名义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为《天津市河东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河东政办规〔2022〕1号)。按照“谁起草、谁评估、谁负责”的原则,我单位于2024年9月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后评估工作,成立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评估工作方案,以调查问卷的方式现场向33 家相关委办局、13个街道征求后评估意见,最终形成后评估报告。
二、规范性文件实施的绩效
(一)合法性评估
《天津市河东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机构、事故分级和应急处置响应措施分别符合上级有关规定,具体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和上级规范性文件无冲突。
(二)合理性评估
该文件所制定的主要内容符合我区实际,构建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理机制,所设定的主要应急措施具有较强的合理性,对加强我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工作流程。
(三)协调性评估
后评估期间,广泛征求区有关单位的意见,原则认为该文件的职责明确、协调性强。收到1条建议,为市规划资源局河东分局关于修改本单位相关职责的意见,除此未收到其他意见。
(四)可操作性评估
依据该文件,成立了河东区危险化学品事故指挥部,确定了指挥部成员,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并就加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协调处置流程作出了明确规定,具体措施切合实际、易于操作。
(五)技术性评估
该预案文件内容逻辑结构严密、文字表述准确,自实施至今未发生因文件表述产生的异议。
(六)绩效性评估
《天津市河东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是一部有效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灾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应急预案。此预案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该文件自印发以来明确了我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流程,构建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理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此预案的制定实施发挥了充分的主导作用,经评估论证该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继续执行。
三、后评估结论
该《天津市河东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符合国家行政法规和本市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为加强我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工作机制起到了促进作用,由于机构改革后相关成员单位职责调整变化,市级应急预案即将修订,我区将按照上位应急预案内容,结合我区实际与收到的意见反馈,对我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进行重新修订,经评估,建议目前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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